那些藏在酒店和民宿裏的隱秘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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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藏在酒店和民宿裏的隱秘直播

近日,石家莊華強廣場的一起民宿偷拍事件引發關注,三名安裝針孔攝像頭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近年來,酒店和民宿領域頻繁被曝出成為“隱秘直播”的現場。中國新聞周刊調查發現,對整個偷拍黑灰產而言,被曝光的案例隻是冰山一角。在一些色情網站上,有專門的偷拍視頻板塊,播放量相當可觀,而作案工具的購入門檻之低,令人觸目驚心。


何延哲是工信部直屬單位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網安中心測評實驗室副主任。據他介紹,偷拍設備自誕生以來,雖經曆了不斷的優化和升級,但底層技術邏輯並未發生根本性變革。製造門檻相對較低,給技術上的禁止帶來挑戰。在他看來,反偷拍的重要環節在於經營者的自查自檢,“一家好的酒店、民宿應該主動優化自己的管理”。

有資深酒店行業從業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對於酒店、民宿自檢自查並無明確規定,不少商家抱有僥幸心理,“首先是不會在自家店裏出現,其次是出現了也追究不到自己頭上”。甚至有些經營者,也淪為偷拍產業鏈的一環。

大行其道的隱蔽鏡頭

路由器、煙霧報警器、插板、紙巾盒甚至是一個螺絲孔……住宿業標配的這些物件,都可能成為針孔攝像頭的藏身之所。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住客就成了視頻中的“男女主角”。酒店、民宿變成色情片片場,按刺激程度收費。


9月15日,短視頻博主“影子不會說謊”稱,收到網友的舉報線索,於當晚前往石家莊新華區華強廣場內的公寓房間內,調查拍攝民宿房間暗藏攝像頭現象。過程中,發現兩家酒店民宿中有隱藏攝像頭。隨後警方發布通報稱三名安裝針孔攝像頭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無獨有偶,9月26日,內蒙古包頭警方通報“某酒店房間內發現攝像頭”一案,通報稱青山區公安分局萬青路派出所接到報警後,及時立案,組織警力開展了走訪摸排、技術分析等工作。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不法分子偷錄的視頻,通常會在某些境內外網絡平台傳播,常見的如國外社交平台Telegram(電報)、X(推特)等。

據中國新聞周刊觀察,在上述平台,檢索偷拍視頻的門檻很低。以電報軟件為例,涉及酒店、民宿偷拍的私密群聊通常分為兩類,一類是免費預覽群,另一類是付費會員群,提供完整版視頻,入會價格甚至不到百元。

平台上既有錄播群,也有直播群。有群聊宣稱已更新偷拍視頻2w+,學校周邊和一些情侶主題房“備受青睞”。




電報軟件中的一個私密群聊

“我經常提醒自己顧客和身邊朋友,民宿是重災區,可能比想象中可怕。”曾於2018年至2020年在北京經營民宿的張楠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有些民宿老板,自身也可能是偷拍黑灰產業鏈中的一環。

據張楠介紹,她經營的門店位於一個剛交房的小區,裏邊民宿較多,也因此認識了很多同行。

“有一次和一個同行聊天,他突然感慨,做正經民宿能掙幾個錢啊。他告訴我,很多人都這麽幹(裝攝像頭),裝修房子的時候就已經把東西安裝在裏邊了。”


對方向張楠拋出“橄欖枝”,並介紹了兩種“合作”模式,一是由對方把攝像頭安裝在張楠的民宿裏,按年或月給她錢,無須她操作;二是讓張楠自己裝,在其介紹的平台上自己經營一個賬號。

“可以把房間裝修得特別好,特別是情趣房或者各種ins風、奶油風之類的裝修,再把價格設得特別低,用低價引流。”張楠說,對方還提到,經營一段時間後,再找外行接手,“以後查出來了也是別人背鍋。”

張楠稱自己回絕了上述建議。她還在房間裏張貼了提示,並且每客排查。“我買了兩種檢測儀(三四百元),我的保潔進屋錄視頻檢測,如果發現,我直接報警,這種情況就知道是上一個客人安裝的。”她說。

技術“難解”

對於屋內的攝像頭,公眾並非沒有防護意識。一位在小紅書上有著10餘萬粉絲的旅遊博主向中國新聞周刊分享了她的辦法,對於可能藏匿攝像頭的位置,關燈用手機拍一圈,有鏡頭的地方會反射紅光。


有著14年反竊聽竊視工作經驗的何誌會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目前檢測針孔攝像頭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通過光學,比如上述提到的紅光檢測,優點是設備便宜,但要求必須正對著針孔鏡頭,且房間足夠昏暗;第二種是通過無線電波,實時傳輸的攝像頭大多會連接周邊的WiFi,即使是流量卡也會產生無線電波,但附近的正常的無線電波容易誤報;另外就是通過熱成像檢測,上手相對簡單,不容易漏檢。

企查查APP顯示,當前已有130項防偷拍相關專利被申請,包括防偷拍探測器、防偷拍手機、防偷拍帽子等。然而對於普通住客,掌握無線電波檢測技術或隨身攜帶熱成像儀並不現實。

何誌會提到,小型攝像設備十餘年前就有了。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網安中心測評實驗室副主任何延哲分析稱,其底層技術邏輯並未發生變革,但性能日新月異。比如能耗比下降,讓一些攝像頭安裝的位置越來越隱蔽;畫質越來越清晰;從數據卡儲存到實時傳輸等。

不少商家聲稱售賣的攝像頭能達到4K畫質,除了銷售成品,還可以根據客戶需求進行定製改裝,價格由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酒店用的微型多一些,安裝以及如何隱蔽處理,貨到會一一教學。”一名商家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雖然國內購物平台、社交軟件等近年來加大了自我檢測和打擊力度,但不法分子也會通過更換關鍵詞的方式繞過監管。在偷拍設備的交易中,還有不少涉及境外聊天軟件。


症結在於,組裝一台“針孔攝像頭”的門檻並不高。中國裁判文書網記錄了這樣兩則案例,一名不法分子通過在本地電子市場采購設備零件,自行在家中組裝成手表外觀的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還有一名初中文化的犯罪分子,自行組裝帶有隱藏攝像頭的香薰盒、充電寶、插座等小型攝像設備。

“因為技術成本太低了,從源頭上很難管控。”何延哲說。

在他看來,偷裝攝像頭的人主要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經營者自身,“酒店的話除非是內鬼作案,否則性價比太低了,還有一部分是鋌而走險的民宿個體戶”;第二類則是房客,隨著技術越來越成熟,這種比例可能會上升。

當前,偷拍產業的直播平台往往涉及國外的雲服務廠商,這也讓事後的追查工作變得更為棘手。何延哲表示,這種情況下,事後懲處比事前管控還要更難。

經營者是否應自檢自查?


“有很多朋友問,是普通的酒店風險高,還是五星級的酒店風險高,其實真正對比起來,情侶、情趣酒店的風險可能相對高一點,其他的酒店、民宿風險都是同類的。”何誌會說。

資深酒店從業者賀林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行業內並無一套明確的自檢自查工作規定。

“一些大的連鎖品牌會要求采購攝像頭檢測儀,客房主管每天查房的時候,要帶著檢測儀,原則上避免了攝像頭問題。”賀林說。

但賀林表示,將自檢自查的工作明確納入工作流程的情況並未普及。不少商家抱有僥幸心理,“首先是不會在自家店裏出現,其次是出現了也追究不到自己頭上”。

在何誌會看來,酒店或民宿的考慮可能是多方麵的,首先是擔心增加成本,其次是如果做了相關檢測,萬一以後還發現了鏡頭,問題更複雜;再者就是如果在檢測房間的時候被其他住客看到了,容易產生誤會。


中國新聞周刊以顧客的名義谘詢了多地的酒店或民宿,得到的回應同樣相似。“我們是買了保險的,如果客戶遭到了被偷拍等損失,有相應的賠付流程。”一家位於都江堰的民宿老板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偷拍偷錄問題是行業的痼疾,他們有安排客房經理或主管自檢自查的工作流程。

“從業這麽多年,哪些位置比較容易被安裝隱藏設備,我們基本上都知道。”但他坦言,檢測過程主要是用肉眼看。

另一名位於北京的民宿老板則強調自己是正規經營。“我不會專門拿設備去檢查,但我覺得我這肯定是沒有的。”他還表示“如果不放心,也可以選擇住酒店”。

不過,賀林提到,不少大品牌的連鎖酒店也曾曝出發現攝像頭的事件,“不過出現的概率低,而且一出現品牌就立馬花錢把輿情公關掉”。

有民宿老板提到,目前一些網絡平台上新民宿,流程主要在線上,包括上傳房產證資料、房東身份證信息等,線下的流程幾乎沒有。“可能還需要一些規則製定,讓行業更規範。”


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酒店或民宿應為客人提供安全的居住場所,其中安全就包括客人的人格權、隱私權不被侵害。一旦客人的上述權益被侵害,酒店和民宿經營者也要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2024年1月,廣東省司法廳發布《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對於酒店防偷拍相關規定的重審,引發熱議。意見稿中提到,旅館應當定期組織檢查,確保客房內未被安裝偷窺、偷拍、竊聽等設備。對於違反規定的旅館或者其工作人員,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在外住酒店或民宿是一種剛需,偷拍黑灰產不斷被曝光,隱私漏洞逐漸為消費者認知,由此倒逼著行業的發展。”賀林認為,類似事件的曝光會促進民宿行業和連鎖品牌的規範化。

重要的是懲罰的及時性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湖南省法學會程序法學研究會會長黃捷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偷拍偷錄行為,主要涉及的是公民的人格權保護問題,其中的重點是人格權中的肖像權保護以及名譽權、榮譽權保護。


“我們對權利的保護(包括人格權),從法律上講分三個層次:首先是民法意義上的保護;其次是行政法意義上的保護;最後是刑法意義上的保護。”黃捷說。

從民事責任上看,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侵害公民的肖像權和隱私權的,應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複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侵權責任。

從行政責任上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從刑事責任上看,依據《刑法》相關規定,偷拍行為可能涉嫌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和傳播淫穢物品罪等。其中,“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在此次石家莊民宿事件中,3名嫌疑人即因涉嫌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被刑事拘留。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則長達5年的偷拍犯罪案例。2014年至2019年4月,被告人劉某某在網上購買帶有針孔攝像頭的鼠標和插排,安裝位於長春市二道區某賓館房間內,用於偷拍住店顧客視頻。經查,劉某某偷拍視頻7.5萬餘條,有效視頻6900餘條。因犯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其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在目前偷拍行為愈演愈烈,尤其是偷拍者借助新興高科技網絡、金融手段,把自己的偷拍行為和獲利行為深深隱藏,如果再不對偷拍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在既可逐利又不會被追責的形勢下,難免使得越來越多人參與其中。”連大有向中國新聞周刊分析稱。

在黃捷看來,對於偷拍偷錄等違法行為的防治,並不取決於懲罰的嚴重程度,重要的是懲罰的及時性,違法必懲的執法嚴格比率。執法嚴格了,違法行為的發生率也就下降了。

2021年5月至8月,中央網信辦會同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在全國範圍開展攝像頭偷窺黑產集中治理,清理2.2萬餘條有害信息,處置4000餘個賬號,公安機關共抓獲犯罪嫌疑人59名,查獲非法控製的網絡攝像頭使用權限2.5萬餘個,收繳竊聽竊照器材1500餘套。

“從政府部門的角度,應加大對偷拍黑灰產的嚴厲打擊,甚至是開展專項行動,進一步震懾不法分子;對於酒店和民宿,應積極推動自檢自查,也可以由行業協會組織自查。”何延哲說。

連大有認為,對於偷拍者,最終的懲治結果並沒有達到震懾犯罪的程度。這是一個社會綜合問題,涉及法律法規的完善程度、執法力度與效率、受害者維權意識與途徑等多方麵因素。


在通報“某酒店房間內發現攝像頭”一案時,內蒙古包頭警方表示將持續加大旅館業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警方還提到,呼籲廣大市民積極舉報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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