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武律師因關閉休息區信號屏蔽器,擬被行政處罰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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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武,係李偉平涉黑一案的辯護律師。因休庭期間關閉律師休息區的信號屏蔽器,信號屏蔽器因固定不穩不慎掉落,本人被洛龍公安以“故意毀壞財物”(後變更為“擾亂單位秩序”)為由通宵傳喚一事,作以下情況說明。

事情經過:2024年9月20日,李偉平案正式開庭第一天,一進入法庭,辯護人發現手機信號被屏蔽了,嚴重影響了辯護人辯護工作的展開,且屏蔽手機信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本案屬於公開審理的案件,與“重大敏感”也毫不沾邊,各辯護人遂在庭審中提出異議,要求恢複信號。對此,趙大地審判長稱毫不知情。

上午十點左右,暫時休庭,辯護人在律師休息區休息,此時發現四周牆壁上掛著多達六個的信號屏蔽器,並且男女廁所也各安裝了一個。考慮到在法庭之外、律師休息的地方安裝信號屏蔽器並不合法,且連續多個的信號屏蔽器輻射太大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為恢複手機信號,本人對違法安裝的其中一個屏蔽器進行關閉。此時,恢複了一些微弱的信號。為維護合法的、完全的通信權利,本人試圖關閉另一台信號屏蔽器,但由於位置較高,本人試著頂著手機關閉屏蔽器開關,不料,屏蔽器意外掉落。抬頭一看,掛屏蔽器的牆上,赫然顯現兩顆細小的釘子。也即,僅用兩顆小釘子懸掛信號屏蔽器。



2024年9月20日下午休庭後,18點左右,洛陽公安以“故意毀壞財物”為由(後變更為“擾亂單位秩序”)對本人進行了傳喚,由此開始了本人超12小時的通宵傳喚。

洛陽公安將本人帶到了洛陽公安執法辦案中心進行了第一次詢問,本人明確告知辦案人員:1.洛陽中院在律師休息區安裝信號屏蔽器是違法行為,法律禁止未經許可安裝無線設備幹擾器;2.本人的行為是製止違法行為,並且關閉屏蔽器的行為是在休庭期間;3.本人需要恢複信號用於辦公和處理家庭事務;4.多台信號屏蔽器輻射過大,損害人體健康;5.如果信號屏蔽器損害,本人願意積極賠付。

當天晚上23時左右,辦案人員對本人進行了第二次詢問。因本人所有行為均屬正當,於是本人拒絕配合違法詢問。

一小時後,辦案人員又將本人帶回等待室,準備進行第三次違法詢問,本人依舊拒絕配合違法行為。辦案人員告知傳喚期限延長至24小時。

2024年9月21日淩晨五點過,辦案人員告知本人,以擾亂單位秩序擬作出處罰五日的行政處罰。本人提出複核,暫時未出結果。


9月21日早上7點34分,本人走出洛龍執法辦案中心。

9月27日下午6點50分,本人被洛龍公安第二次傳喚。公安的目的是扣押手機,認為手機屬於作案工具,後簽署了傳喚通知書,扣押物品清單。

以上,就是整個事實經過。

在本人走出洛龍執法辦案中心的當天晚上,也即2024年9月21日晚,律師助理也被傳喚,事由仍然是“擾亂單位秩序”,僅因其說了一句“可以用手機頂著關”。助理被傳喚超過12小時,9月22日中午才走出辦案中心。

9月23日18點半,洛龍公安再次“騷擾”,又將律師助理通宵傳喚,此次,傳喚超過24小時,直到9月24日才走出辦案中心。同時,作出處罰5日的行政處罰。


洛龍公安給本人扣“擾亂單位秩序”的帽子完全站不住腳:

一、洛陽中院在律師休息區裝信號屏蔽器是錯誤的、違法的。

根據照片和視頻可以看到,律師休息區裝了6個信號屏蔽器,女廁所裝了一個信號屏蔽器,該休息區是律師和家屬辯護人休息時的活動空間,私自裝信號屏蔽器明確違反法律依據,是侵犯辯護人通信權利的行為。

法律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第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不得對依法開展的無線電業務造成有害幹擾,不得利用無線電台(站)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四條:使用無線電頻率應當取得許可。

第二十七條: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應當向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取得無線電台執照。

第七十條: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或者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的,由無線電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從事違法活動的設備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從事詐騙等違法活動,尚不構成犯罪的,並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本人關閉信號屏蔽器是為了製止洛陽中院的違法行為,沒有擾亂任何秩序。

李偉平案並不屬於重大敏感案件和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洛陽中院在法庭內外采取屏蔽網絡的必要技術措施是違法的。


退一步講,就算法庭內裝信號屏蔽器合法,但律師休息區也裝屏蔽器顯然不合法。此外,安裝信號屏蔽器要根據案件情況、性質,征得工業和信息化部分的審批並許可,洛陽中院顯然沒有經過審批和許可。本人關閉信號屏蔽器反而是製止洛陽中院的違法行為,讓手機恢複信號,是維護律師和家屬辯護人合法享有的通訊權利。

此外,9月22日,洛陽中院將律師休息區的信號屏蔽器已經關閉,這也充分證明了關閉信號屏蔽器並不會擾亂單位秩序,洛龍公安擬行政處罰本人非常荒謬。

三、鑒於信號屏蔽器對人體健康會造成影響,本人及時糾正中院違法行為,關閉信號屏蔽器具有正當性。

信號屏蔽器對人的大腦具有傷害性,並且安裝信號屏蔽器應當遠離人體30-50米,然而律師休息區的屏蔽器每隔5米一個,且就在律師休息的沙發頭上,僅僅2米多,本人及時糾正中院違法行為,關閉信號屏蔽器沒有任何問題。

四、根據行政法比例原則,洛陽中院違法在先,本人關閉屏蔽器時不慎掉落,對律師擬處罰五日的行政拘留措施,明顯不符合。何況根本不構成、不成立行政違法行為。


五、該屏蔽器如果意外毀壞,本人願意積極賠付損失,絕不推諉。

曾武律師因關閉休息區信號屏蔽器,擬被行政處罰5日

fonsony 發表評論於
抵死的狀師
密碼忘記了 發表評論於
樓下的“左轉右轉”把自己的嘴巴轉成糞坑了,一張嘴就噴糞。
pellegrino 發表評論於
這樣的律師應該取消資格。
ROUTARD 發表評論於
美國法院不準帶槍。這個驢師可以去告法院違反憲法。
老生長談 發表評論於
建議取消律師這個行業,他們的存在對和諧不利。更進一步也可一並取消法院係統,由各級黨委直接辦理。
老李子 發表評論於
外交部發言人薑瑜揚言“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jin_yin_hua 發表評論於
好奇律師為啥要用手機? 答辯的時候需要上網百度一下?
隻看不回貼1208 發表評論於
沒有什麽法律不是黨的工具。
how2say 發表評論於
大清的公檢法就是個笑話。笑過之後隻有悲哀,相信事實是耳眼口鼻都被屎糊住了!
CVS4 發表評論於
中國法院就是個稻草人,裝裝樣子的。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法院屬於特殊國家機關,可以禁止攜帶很多東西,比如各種武器、凶器、通訊設備等。加信號屏蔽也是必要的,可以防止審判期間和休息時間串供。
左轉右轉 發表評論於
密碼忘記了是個傻X
類推你去旅館住人家偷拍你洗澡, 不管攝像頭“合不合法你去折騰人家的設備卻的確不合法。整你你真不冤枉。”
密碼忘記了 發表評論於
這律師也是膽大妄為,自做聰明,自找麻煩。那不是你家,屏蔽信號合不合法另說,你去折騰人家的設備卻的確不合法。整你你真不冤枉。
秋天的動畫 發表評論於
中國的法律是紙糊的,擋不了劍,更保護不了公民。
noborders 發表評論於
在全球最安全的國家不需要法律
XM25 發表評論於
法律不是擋箭牌
seator 發表評論於
法院是講法的地方嗎
tudoutudou99 發表評論於
中國居然有律師和法院,沒有比這更搞笑的吧
skylight07 發表評論於
中共違反國際法,在別國門口填海造島,戰機軍艦每日在東海南海台灣海峽滋事,其國內人民必然是任其收割的韭菜,踐踏的螻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