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離婚爭財產的,見過離婚搶孩子的,那你見過離婚時在法庭內扛起老婆就跑的嗎?9月19日,四川省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則案例。
案情回顧
陳某與李某係夫妻,結婚二十年,雙方先後生育了二子一女。本應是和美家庭,卻因李某酒後多次對陳某實施家暴,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陳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李某離婚。
案件審理過程
一審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定陳某對夫妻二人感情確已破裂舉證不足,雙方具有深厚感情基礎,仍有和好如初的可能,加之李某不同意離婚,故未準予陳某與李某離婚。
陳某對此判決不服,遂向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然而在二審開庭前夕,李某因陳某堅持離婚而情緒激動,當庭抱起陳某衝出審判庭,陳某嚇得大叫。
為避免李某對陳某采取過激行為,承辦法官與值班法警當即叫住李某,並嚴肅批評教育其行為已公然藐視法庭紀律,嚴重擾亂了訴訟秩序,妨礙了民事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可以視情況對其拘留並罰款。最終,李某平複了情緒,當即書寫檢討書表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過激,並保證不會再有類似錯誤行為。
為進一步實質性化解雙方情感矛盾,承辦法官綜合案件情況,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在情理法上引導雙方當事人理性麵對現狀,和平解決問題,同時,將離婚對家庭、子女帶來的影響一一告知雙方,並結合具體事例,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對雙方當事人作心理疏導。陳某終於同意再給李某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雙方均表示認識到婚姻經營不易。
法官寄語
人民法院是莊嚴神聖的司法場所,任何人在法庭都要遵守法庭秩序,訴訟參與人參加訴訟活動時,請文明參與,理性出庭。同時,人民法院也是柔性司法之地,耐心調解,力促矛盾糾紛實質化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亦是每一位法院幹警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