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砍4刀之後,46歲的教師郝某某50米外再遇凶手,並持磚反殺。一審被判10年的他,堅稱自己是正當防衛。2020年8月17日,郝某某與郭某某在電話中發生爭吵,在抵達自家小區門口後,被郭某某持菜刀砍傷。與郭某某同行的王某某上前將菜刀奪下,扔在路邊後郭某某跑離了現場。郝某某家屬郝麗(化名)稱,郝某某與郭某某此前因零活工錢有過不愉快。據相關判決書顯示
,郭某某離開現場後,郝某某向同方向趕去,兩人在50餘米開外再次相遇。雙方發生衝突後,郝某某持磚頭將郭某某打傷,郭某某在醫院治療20餘天後死亡。據阿爾山市公安局出具的一份司法鑒定書顯示,郝某某麵部的顴弓骨折可以被磚塊擊打形成。
2024年8月12日,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二審開庭時控辯雙方就郝某某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同案人員王某某庭上稱,他去取車過程中又看到郭某某毆打郝某某,手裏拿著磚頭。公訴機關則認為,郭某某刀被奪下後離開現場,傷害郝某某的意圖實質已經結束。郝某某與郭某某再次相遇屬於互毆,郝某某的行為應當認定為故意傷害。郝某某的辯護律師朱孝頂稱,案件並未當庭宣判,他們將繼續為郝某某做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