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日上午8時許,貴州黔東南州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發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命案。
死者時年38歲,是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原黨組書記羅某某。案發4個多小時後,30歲的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幹部陳某某被抓獲。陳某某懷疑妻子出軌羅某某,對此懷恨在心。
近日,一份貴州高院的生命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公開。判決書顯示,陳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在羅某某家屬起訴索賠124萬餘元,法院判決陳某某賠償羅某某家屬10萬元。
據2021年8月18日丹寨縣公安局官方通報,2021年7月2日上午8時許,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發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命案。經公安機關全力偵破,在案發4個多小時後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男,30歲,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幹部)抓獲。經偵查,陳某某因懷疑其妻與死者羅某某(男,38歲,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原黨組書記)存在不正當關係,遂懷恨在心,產生報複心理,在羅某某辦公室將其刺傷,導致羅某某大出血死亡。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從庭審現場及知情人士處了解到,陳某某妻子是丹寨縣某局職工,2020年7月因下村幫扶檢查工作與時任丹寨縣雅灰鄉黨委書記羅某某認識。兩人後來確定為情人關係。截至案發,羅某某多次與陳某某妻子發生性關係。案發前夜,羅某某深夜駕車送陳某某妻子回家,被陳某某發現。回家後,陳某某毆打妻子使其承認了婚外情。
今年7月2日早晨,陳某某攜3把刀到丹寨縣教科局,持刀將38歲的羅某某殺害。經丹寨縣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羅某某係被銳器刺破心髒,造成急性大失血死亡。
公訴方表示,建議判處陳某某死刑,但不要求立即執行,緩期兩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這份近日公開的生命權糾紛二審判決書顯示,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查明,陳某某與申某某結婚於2018年結婚。2020年下半年後,陳某某因申某某經常晚歸,遂懷疑其有外遇。2021年7月2日淩晨,陳某某回家時發現申某某仍未回家,遂帶上一把折疊刀在樓下等候申某某。當日淩晨1時許,陳某某看見申某某乘坐羅某某的白色豐田越野車回家,遂懷疑申某某出軌對象是羅某某。
陳某某回到家中毆打、逼問申某某與羅某某的關係。在陳某某的逼問下,申某某承認其與羅某某是情人關係的事實。被告陳某某將其妻子申某某打傷後叫親屬來到家中幫忙處理,陳某某親屬將申某某送往醫院治療後並對陳某某進行勸解。
2021年7月2日7時許,陳某某趁其親屬外出後換上迷彩服,戴上帽子、口罩進行偽裝,後攜帶兩把屠宰刀和一把折疊刀前往羅某某工作的貴州省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查看,發現羅某某還未到辦公室,隨即到羅某某居住的小區樓下躲藏,伺機報複,後因怕人發現而重待時機。8時30分許,陳某某折返回到貴州省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發現羅某某在其201辦公室,遂手持兩把屠宰刀衝入辦公室對羅某某進行捅刺,羅某某被捅傷後跑出辦公室,摔倒在一樓與二樓的樓梯間上死亡。
經丹寨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羅某某係被銳器刺破心髒,造成急性大失血死亡。
2022年1月12日,陳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本院判處無期徒刑。
羅某某家屬向陳某某索賠124萬餘元損失。一審法院判決由被告陳某某賠償羅某某家屬經濟損失人十萬元。羅某某家屬上訴後,貴州高院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