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有網友發視頻稱,深圳一律師因未通知案件當事人繳訴訟費,導致案件按撤訴處理,當事人以違約起訴該律師所在律所,法院判律所賠當事人約147萬元。9月5日,極目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此事屬實。
據網友發布視頻稱,深圳一律師代理一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的案件,律師費1.5萬元,申請仲裁金額為150多萬元,勞動仲裁部門裁決支持了9萬多元。勞動者不服,委托該律師提起訴訟,但律師在收到法院下發的繳費通知後,未及時通知勞動者繳納案件受理費,從而導致案件按撤訴處理,原勞動仲裁裁決生效。此後,勞動者以違約為由起訴律師所在律所,要求律所賠償損失,最終法院判決律所向勞動者賠付人民幣140多萬元。
此事是否屬實?9月5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涉事的深圳某律所,工作人員表示暫不清楚這一情況,將向領導匯報。記者向其詢問判決書上律所和相關律師的信息,工作人員回應稱,判決書上律所地址、幾名律師和律所主任名字均與該所一致。
深圳律圈一名知情人向極目新聞記者透露,此事屬實,勞動仲裁案件裁決書下來以後,不服可在15天內起訴到法院。這個案例中,起訴之後律師未提醒客戶繳費,造成案件按照撤訴處理,從而導致勞動仲裁的裁決生效。按照《訴訟費用繳納辦法》規定,勞動案件的訴訟費是10元,如按簡易程序受理減半收取則是5元。
記者獲取的判決書顯示,勞動者起訴律所後,法院除判決涉事律所賠償147萬餘元外,還要退還當事人此前繳納的1.5萬元律師費。
極目新聞記者致電深圳中院12368熱線,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有這個案件,具體細節不能介紹。深圳市司法局值班室和律師工作管理處則都表示,不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