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6日,湖南長沙小學教師宋某明使用三角板砸傷該校四年級女生劉某某,導致該生顱腦損傷進行開顱手術。8月6日,劉某某父親劉先生向極目新聞記者透露,宋某明故意傷害罪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將於8月16日開庭審理。
劉先生稱,女兒的傷口仍然未完全恢複,經此次變故後,已致其九級傷殘,其記憶力、性情等都發生了變化,後遺症明顯。
折斷的三角尺飛向學生
極目新聞記者獲得的一份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宋某明是長沙博才梅溪湖小學在編教師,負責2003班的課後服務。
2023年9月6日16時許,宋某明來到長沙市博才梅溪湖學校南校區宏利樓一樓四年級2003班教室,發現教室內30餘名學生一直在吵鬧,經宋某明提醒後部分學生仍未改正。其中,一名學生因為玩娃娃玩具被宋某明沒收,一直央求宋某明返還。
宋某明持教鞭要求該同學返回座位,但該同學返回座位後仍與宋某明進行理論。加上其他學生吵鬧,宋某明持教鞭在講台上敲了幾下後便走出了教室。
宋某明所用的三角尺(圖源:受訪者)
不久後,宋某明返回教室將講台上的桌子掀翻以震懾學生。隨後,宋某明將教室內放置的一白色硬塑料三角形教學尺子折斷後,用力將右手中的半截尺子砸向前述玩娃娃的同學所在方位。尺子最終砸到了坐在前排的劉某某額頭,導致其當場流血不止。
宋某明立即將劉某某送到校醫處進行處理。因傷勢嚴重,劉某某後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經鑒定構成重傷二級。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宋某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宋某明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孩子記憶脾氣變差後遺症明顯
劉某某的手術記錄顯示,時年9歲的她在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醫院被診斷為顱內異物、左側額葉腦挫傷伴血腫形成,以及顱骨骨折。醫生通過實施顱內異物清除術、腦裂傷伴血腫清除術、腦脊液漏修補術進行手術治療。該記錄顯示,手術中可見顱骨縱行規則缺損,長約4厘米,寬約2厘米,於2023年9月7日2時9分成功完成手術。
孩子父親劉先生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經過開顱手術後,女兒一直在恢複身體,直到今年3月才再次踏入校園。然而,目前孩子顱骨手術傷口一直反複感染、化膿,由於腦部受到損傷,個人記憶力下降,脾氣也變得很差,身體狀態與事發前差距巨大。她經常是上了幾天學就得回家休息一段時間,上半年總共在學校的時間不到一個月。
手術記錄(圖源:受訪者)
“剛剛恢複的時候,她單腳站立都無法站穩。”劉先生稱,女兒現在已經有短暫性失憶,醫生問她家住哪裏都不記得,不到10歲卻每晚失眠。之前女兒既孝順又有同情心,且樂於助人,現在孩子則經常發脾氣、砸東西,記憶力、計算能力、手腳的發力等方麵能力都下降厲害。
劉先生夫妻倆本來在湖南另一地市做點小生意,為了孩子讀書才在長沙買房,孩子媽媽則來到長沙陪孩子上學。女兒受傷後,兩人都全身心投入照顧,希望女兒能早日康複。目前,女兒初期的治療費用都是學校承擔。
孩子父親稱不會諒解涉事老師
根據劉先生給極目新聞記者提供的司法鑒定意見書,劉某某曾在湖南省人民醫院、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以及北京天壇醫院治療。
2024年4月1日,某司法鑒定中心對被鑒定人劉某某進行法醫臨床學檢查,經過鑒定分析,該意見書最終鑒定意見為:劉某某顱腦損傷術後,評定為九級傷殘;後續需給予適當康複治療及左額麵部瘢痕整形治療;傷休(誤工)期為180日,護理期為90日,營養期為90日。
2023年9月7日,事發第二天,長沙警方曾發布警情通報稱,宋某明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宋某明被羈押於長沙市第一看守所。
8月6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聯係事發學校及其所在教育局,均未獲得關於此事的回應。
鑒定意見(圖源:受訪者)
針對此案,湖北易聖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袁三慧認為,該教師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應當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對象為未成年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在量刑時會作為量刑情節進行考慮而適當從重處罰。因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節,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具體如何量刑,還要由當地檢察院和法院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等因素進行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