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3塊倒賠4塊,他起訴了僅退款的人
南風窗
2024-08-03 10:43:24
作者 | 南風窗記者 施晶晶
實習生 麥穎兒
看著電腦屏幕前的倒計時,王昌平很緊張,馬上就要線上開庭了。7月26日,這是他第一次跟人打官司,要告一名買家侵占他的財物——一雙2.99元包郵的鞋套。
這是一次嚴肅的維權行動,王昌平也不是第一個較真的電商人。
今年5月,為了被白嫖的12雙襪子,米麥麥從上海追到了河南,找買家說理;另一名商家因為一款高價沙發被白嫖,決定從平台退店。
這些案例顯得反常,因為主張權益受損的不是消費者,而是商家。
糾紛始於被濫用的“僅退款”售後服務——它區別於常規“退貨退款”,是當消費者收貨後與商家就商品問題產生爭議時,電商平台以合作協議約定的規則為由,沒有給予商戶合理處理時間、未經買賣雙方提供有效證據並協商一致,就采取主動退款、極速退款措施,並允許消費者無需退貨。
“僅退款”售後最初由拚多多推廣開來,其主動快捷的服務體驗贏得了消費者口碑,也推就了平台的商業成功,引起效仿。2023年下半年起,抖音、淘寶、京東、快手先後跟進,“僅退款”成了電商售後服務的標配選項。
“僅退款”的售後服務方案
平台對“僅退款”的幹預,削弱了商家的售後自主權。於是,哪怕“僅退款”的初衷有其合理性,它給商家造成的經濟損失也有限,不至於讓他們舍棄平台,但那些不公正不透明的判罰積蓄怨氣和不滿,放大了批評聲量,這才引發商家維權施壓。
7月25日,淘寶稱擬推出針對“僅退款”的3項優化措施,最先釋放出緩和平台與商家矛盾的信號。
傳統商貿中,買賣是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買賣不成,則物歸原主;可到了電商時代,“僅退款”突破了常規,過程中,平台深度介入交易過程,集中介、服務商、裁判角色於一身,三方的利益糾葛由此複雜,而新的共識和秩序尚未建立。
從服務到矛盾,追問“僅退款”糾紛如何產生,明確規則邊界和執行細節以避免濫用時,我們發現,效率和公平在三方利益天平的兩端搖擺;在法律和商業兩個場域裏,“僅退款”都是一場微妙的攪擾。
奇怪的優質用戶
受氣的商家
王昌平和買家的糾紛,源於去年9月的一筆買賣。
當時,他在通過電商售賣一款鞋套,2.99元一雙還包郵。買家簽收後,先是聯係王昌平問好評返現,得到了1元紅包;3天後的淩晨近1點,對方又以鞋套有線頭、太薄為由,觸發平台介入售後。
沒等王昌平睡醒回複,平台在2分鍾內,為買家退款2.99元,而買家至今沒退回商品,也沒回複王昌平要求退貨的消息。
買家在寫下好評後,又以質量問題為由,在淩晨觸發了平台介入售後並退款
其實就是3元錢的事,起初王昌平也輕輕放過,沒找平台申訴。可之後類似案例時不時添堵,怨氣也積少成多。
他覺得買家很奇怪,且不說在2.99元包郵的極限低價麵前,線頭、厚度是否構成質量問題,即便買家對此有不滿,這些情況也能第一時間發現,就不該給好評,既給了好評,就不該選“僅退款”,既退了全款,就應該把東西退還。
“本來這個產品就幾乎不掙錢,還被薅了兩次羊毛,感覺被騙了,心裏咽不下這口氣。”王昌平說。今年5月,以這名買家為典型,他開始訴訟維權,起訴對方侵占財物。
線上開庭當天,王昌平第一次見到買家,對方19歲,還是學生模樣。比起身為原告卻緊張的自己,對方看上去淡定得多。買家不認可王昌平關於支付貨款、律師費和訴訟費的訴求,提出隻要王昌平支付運費,可以將鞋套退回,但王昌平也不接受這個方案。
買家至今沒有退回商品,也沒有回複信息
王昌平還在等待法院判決,另一邊的米麥麥則以調解了結。
今年5月,一名買家先後下單了14雙襪子,但實際隻退回2雙就退了全款。她電話溝通對方,是否有誤會,得到“沒有買過襪子”的回複,她就從上海赴開封千裏追襪子,當麵問個清楚。
找上門時,事主在地裏收蒜,下單的是他的妻子,一個農村寶媽。在快遞點、村委和民警的協助下,雙方達成調解,對方寫下不再白嫖的保證書,要回8雙襪子的米麥麥如願小懲大誡。
對方寫下保證書,其支付的調解金,米麥麥後以轉交買家父母的方式歸還
麵對“僅退款”,有商家進而維權,也有人退而自保。
“不敢賣了。”7月23日這天,金家明又一次把自家果蔬農產品在某電商上下架,他已記不清這是半年來第幾次主動下架了,困擾他的同樣是“僅退款”。
金家明告訴南風窗,生鮮農產品損耗大,售後也比普通商品頻繁,而平台會自動給買家彈窗提供“僅退款”方案,起步賠付線就是退50%。
在買家申請售後之後,平台會自動給買家彈窗提供“僅退款”方案
倒也有辦法補救。金家明有4次向平台申訴成功,平台此前賠付給買家多少錢,他也獲得了相同金額的補償,而因為不認可平台判定,他說自己前後申訴過40多次。
他並不總是能提供有利的申訴證據,尤其是遇上以“蘋果酸、不好吃”為質量問題要求售後的買家,他不知道哪個權威部門能提供不酸證明,隻能吃虧認栽。他的客單價約50元,多的時候,他一天賠付出去的貨款大約500元。
“沒有利潤,等於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他說,於是“僅退款”一多隻好下架止損,過段時間抱有幻想又上架試試,“來來回回好多次”。
遇上以“口感不好”為質量問題要求售後的買家,賣家申訴也很困難
損失不止利益,同樣受挫的還有對電商營商環境的信心。
在電商上賣衣服的田佳文忿忿不平。她對自家衣服的品質頗有自信,但她告訴南風窗,過去幾個月裏,每月能冒出七八單“僅退款”的買家,這是她此前數年從未遇到的情況。
讓她大跌眼鏡的是,今年4月,一筆2022年成交的訂單,買家殺了個回馬槍。消息記錄顯示,買家先以“未收到貨、拍多/拍錯/不喜歡”為由申請“僅退款”,後改成“已收到貨、質量問題”二次申請,而平台介入,為這條2年前拍下、售價118元的褲子向其“僅退款”80元。
2022年成交的訂單,買家先以“未收到貨、拍多/拍錯/不喜歡”為由申請“僅退款”,後改成“已收到貨、質量問題”二次申請後平台退款了80元
在南風窗采訪的12名商家中,硬剛“僅退款”用戶的商家是少數,鑒於溝通、申訴、搜集憑證費時費力且申訴成功率低,商家還可能被買家投訴、吃平台警告和罰款,尤其對貨值不高的商家來說,委曲求全、私下吐槽是他們更常見的態度。
在一個近500人的商家互助群聊中,南風窗記者注意到,7月下旬,每天都有賣家在群裏吐槽被“僅退款”的經曆,他們會稱“白嫖黨”為“優質用戶”,這是他們的黑話,因為通常隻有平台評定信用良好的“優質用戶”才能“僅退款”“極速退款”,而恰恰也是這層外衣,讓一些商家錢貨兩空。
判決書不少
平台因何免責
找馬愷濃谘詢“僅退款”的人更多了。
馬愷濃是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處理過各類電商平台訴訟案件。她告訴南風窗,不同於一般電商糾紛,“僅退款”案件多是商家作為原告,且商家一般隻能先訴平台,以期望平台提供消費者信息,再追加消費者為被告。
“僅退款”也帶來了訴訟挑戰。“因為現有法律規則中,遇到糾紛時,平台有提供商家信息的義務,且平台應保護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但是‘僅退款’案件中,需要平台反向提供消費者信息,這一點在實操中較為複雜艱難。”馬愷濃說。
裁判文書網上,2023年以來“僅退款”相關的合同糾紛民事判決書超過200份,從中我們能一窺當前法律對“僅退款”中消費者、商家、平台三方的責任判定及底線。
2023年10月1日,一名買家在某電商購買了一件男士POLO衫,後申請“僅退款”24元,理由是質量問題,平台介入並退款成功。今年7月,北京互聯網法院認為,買家在未舉證證明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拒絕退還貨物,其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的交易原則,判決買家蘇某支付24元貨款。
與之類似,今年4月,另一起針對12.3元不鏽鋼衣架“僅退款”糾紛,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也支持了賣家的訴求,判令呂某向商家支付12.3元貨款。不同的是,法院同時判令買家向商家支付戶籍調檔費、材料打印費、快遞費971元。
值得一提的是,12.3元衣架“僅退款”買家在二審辯護中將責任歸咎於平台同意“退款不退貨”,類似觀念頗有市場。一則商家追上門當麵質問“僅退款”買家的視頻中,買家同樣聲稱:“平台彈出來的(僅退款不退貨)選項,不可能不去點,平台給處理了,跟我沒關係了。”
現實情況比法律判決更複雜。多名律師對南風窗援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等規定認為,一般情況下消費者有義務在申請退款的同時返還商品,物歸原主,但民事領域,也允許雙方另行約定,又留出了靈活變通的空間。
這導致了分歧。平台插手、三方參與的“僅退款”中,誰的承諾算數,“僅退款”消費者要不要退還商品,誰來履行退貨義務,模棱兩可。
程亮是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律師,他道出三方權責關係的微妙:消費者往往認為“僅退款無需退貨”是平台作出的承諾,不退貨不是違約,但實際上,“僅退款”並沒有免除消費者退貨的義務。
之所以電商平台不需要消費者退貨,其實是平台兜底履行退貨的義務。但平台實際上不可能完全替消費者賠償沒有退貨的貨款,而是通過商家入駐平台時同意的規則協議,把這部分義務做了消化。
一旦商家追究消費者責任,其實相當於也違反了和平台的合同約定,平台也可能追究商家,最終還是商家承擔了主要風險。
平台申訴困難,商家承擔了主要的風險
盡管“僅退款”寫在平台售後服務規則裏,對商家有約束力,但一些商家會在其商品詳情頁中單獨標注:不接受僅退款,然而消費者仍可以通過平台介入,實現“僅退款”——在這個相互拆台的局麵裏,三方共識仍顯粗糙。
同樣微妙的是,在已有“僅退款”買賣合同糾紛判決中,深度介入錢貨交易的電商平台,往往免於判決責任。
馬愷濃對南風窗解釋:“平台作為中介,僅是搭建商家與消費者相遇的媒介及橋梁,其本身並不參與交易。‘僅退款’情況下,平台也是先行賠付給消費者後,再從商家保證金中扣付相關款項,本質上這筆錢還是由商家流入消費者,平台平賬,有損失的是商家,不當得利的是消費者,因此,從損害結果的角度上,平台免責。但事實上,‘僅退款’是由平台判定的,在一些判定‘錯誤’的情況下,平台是有過錯的,從過錯責任的角度上,平台應承擔一定責任。”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範辰認為:“在化解和消費者的糾紛中,平台承擔的責任還遠遠不夠。”
程亮補充道,在“網絡買賣合同糾紛”的框架內,平台責任的確不是焦點,而當商家起訴的案由轉向“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法院審理的重點就指向平台規則和處理方式是否合規。
但對依賴平台的商家來說,後者的風險和代價更大。202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數據顯示,近5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數量為“網絡買賣合同糾紛”的四分之一。
在平台自動僅退款的情況下,商家承擔的風險和代價更大
情況也在變化。2023年3月至6月,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受理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激增,其中包含大量涉電商平台“僅退款”處理政策的案件,由商家起訴平台公司。對此,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表態,目前相關案件的法律適用存在爭議,需以示範判決明確裁判規則,促使電商平台改善內部規則,緩解平台與商戶之間的矛盾,從源頭上減少案件數量。
“電商平台對交易過程插手介入很深,它不是我們過去想象的隻是一個中介,也不是商場裏簡單的櫃台。”程亮說。
分秒之間的得失
法律明確底線,但審視“僅退款”,行業視角不可或缺。
莊帥是零售電商近20年的從業者和研究者,現經營著一家谘詢公司,是多家零售電商企業商業顧問。他認為,“僅退款”之所以由拚多多最先推開,源於其產品底色,初衷有其合理性。
拚多多以農副產品零售起家,主打“低價”的印象標簽,疊加更快更短的購物流程,很快得到市場認可。而在售後端,農副產品保質期短、損耗大,變質壞果沒有二次銷售的價值,退貨也是浪費運輸資源。
此後零售品類雖有擴大,但其低價特質沒有變。如果運費比貨值高,實際上退貨並不劃算。為了打擊不良商家和劣質商品,“僅退款”也帶有懲戒色彩、起倒逼商家誠信經營的作用。
這也是早期“僅退款不退貨”沒有引發太大爭議的原因,它的確提供了便利。
可量變引起質變,2023年全國快遞包裹達到了1624.8億件,比2020年翻了1番,“僅退款”也擴大到更多品類和平台——效率備受考驗,而機器人成了平台快速處理海量售後的關鍵。
商家和消費者對南風窗提供的記錄顯示,以某電商為例,機器人會監測消費者和商家的對話,包括關鍵字眼和情緒,並以秒級速度介入售後,而平台介入期間,商家無法發言。王昌平起訴的糾紛中,從買家淩晨近1點發出第一條消息“在”,到平台為其“僅退款”成功,用時僅3分鍾。
機器人會監測消費者和商家的對話,包括關鍵字眼和情緒,並以秒級速度彈出彈窗,介入售後
然而,即便機器人客服和算法不知疲倦、發揮穩定,卻遠非完美。
對此,商家的遭遇有所印證:買家舉證的圖片不是所購買的商品,2年後也能僅退款,“光憑一張嘴就成功了”;申訴成功與否靠運氣,有時十拿九穩的反而失敗……中新經緯援引某電商內部人士消息:不同品類、不同商家乃至同一個商家的不同店鋪,“僅退款”通過率差別很大。
另有電商的介入標準是:商品好評率低於70%,若商品好評率連續7天恢複到70%以上可解除。有的電商則是基於用戶申請、用戶投訴和/或店鋪售後等因素。
程亮提供了另一個視角。一些平台的客服是外包人員,標準化處理時存在一類情況:“基於效率考慮,他們對常規問題、商品金額小的,無論事實上是否的確如此,隻要消費者提出就直接通過‘僅退款’,維持總量的平衡。”
平台於分秒之間的判定,並不像法官一樣嚴謹,而法官裁定總是要很多時間。
從申請退款到退款成功,隻用了不到1分鍾的時間
電商生意經
損失真實存在,但濫用仍是少數。在南風窗聯係的12位商家中,按數量算,最多的那位,一天的“僅退款”在6~7單,退空包的2~3單,而他日均發貨約200單,目前仍在平台內經營。
“從行業角度看,為什麽這些商家仍然留在平台?是哪怕低價、哪怕有點損失,但隻要平台能讓他們賣得多和快,最後能賺錢,生意就能繼續做。”
莊帥認為,對平台也是如此,用戶全員惡人、價格戰演變成所有商家都虧本的極端狀態不符合商業規律,權衡利弊大小時,用戶流失才是更大損失。
但僅和底線持平,無助於電商行業生態的健康,“好好做貨的照樣被白嫖,還不如低成本低質量去做”“把這部分損耗加到定價裏”一旦成真,對平台和消費者也是傷害,不可持續。
蘇銘做了10年電商,他懷念早年的氛圍,不會早上醒來收到莫名的“僅退款”通知單,不用在23點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在線服務並15秒內響應,買家罵人,他可以拒絕交易;現在,他得客客氣氣隨時微笑,回罵能罰兩三百,拉黑買家店鋪會被扣分,拉黑了用戶也還能下單,“你不賣都不行”。
如今,電商競爭更激烈,平台之間拚的不隻是價格、品質,還有服務,但機械式服務還是人性化服務,不隻在言語之間,而更關鍵的規範仍有待明晰和商榷。
對此,淘寶最先釋放積極信號,將於8月9日推出“僅退款”優化措施:對店鋪體驗分≥4.8分的商家,平台後續不會主動介入支持消費者在收到貨後“僅退款”,由賣家先跟消費者協商;商家申訴後,平台會對商家服務進行質檢並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商品進行抽檢,若檢測通過,平台將賠付損失給商家;此外,升級異常行為識別模型,拒絕有異常行為消費者的“僅退款”申請——成效有待檢驗。
淘寶推出的“僅退款”優化措施
淘寶沒有取消“僅退款”,調整的是守門員的尺度,買賣雙方仍憑服務和信用通行。
事實上,平台也清楚,商家仍有選擇平台的主動權。
從某電商下架鏈接後,金家明把精力放在做了3年的視頻號直播賣貨上。他家自有果園,挨著景區做過農家樂,直播很方便,也積累了一批信任他、來這裏度假、願意直接給他轉賬的老顧客。
在直播間裏認識不到1個星期,一個72歲的浙江大姐在他負債最困難的時候,借了他3萬元改進包裝;兩個天津來度假的老顧客,還說願意出資幫他,去斐濟種人參果;還有個北京人,把他的孩子接去北京過暑假……
直播間的流量不算大,但這些彼此信任、超越顧客身份的朋友,讓他安心。“還是好人多。”說到這裏,前麵的憋屈好像也一筆勾銷,末了,這個雲南漢子樸實地補了一句:“主要是,我也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