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曝玩摩托艇被“襲胸”,這種事“在所難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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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1歲的張芝在社交平台分享了自己在平潭駕駛摩托艇時遭遇不快,被安全員“襲胸”的經曆。涉事的平潭龍山文化旅遊有限公司卻回應稱,由於摩托艇馬力強勁,肢體接觸可能在所難免,並非安全員有意為之。

據張芝自述,7月17日,她在平潭龍王頭海洋公園的沙灘上,支付240元體驗摩托艇出海。一名自稱為安全員的工作人員隨她上艇,並從後方抱住她。當摩托艇加速遠離岸邊後,她感覺到安全員的手放置在其胸部,盡管她要求對方移開手,類似的事件卻在駕駛加速時再次發生,持續時間約兩三分鍾。回到岸邊後,該工作人員還試圖索要張芝的微信,被拒絕。

張芝對此次經曆感到極度不適,認為這是一種性騷擾,雖然她向涉事公司反映情況後,安全員道歉並退還了遊玩費用,她也因此沒有報警,但此事件給她留下了心理陰影。(據7月30日海峽都市報)



圖源:海峽都市報

客觀而言,摩托艇駕駛過程都在海上,隻有安全員和顧客單獨相處,究竟事發經過如何,光憑顧客單方麵的說法,的確很難取證。但涉事公司的回應,無論怎麽看,都不像是有消除顧客疑慮,解決問題的誠意。一方麵,該公司試圖以“摩托艇高速行駛中,因海浪顛簸或緊急操作可能導致身體接觸”為由,輕描淡寫地處理此事,另一方麵,該公司還表示可能存在競爭對手借此事件製造負麵影響,堅決否認員工會有不當行為。言下之意就是暗示張芝是借題發揮,抹黑汙蔑。這種回應,不但沒能正視可能存在的性騷擾問題,反而有逃避責任,“背刺”顧客之嫌。

首先,性騷擾的界定不應該僅基於行為者的主觀意圖,更應著眼於行為本身對受害者造成的客觀影響和感受。無論安全員是否“有意為之”,如果他真的做出了“襲胸”的行為,女性顧客當然會感受到不適和尷尬。

事實上,即便是像駕駛摩托艇這樣高速運動,真正專業的安全員也完全有能力,並且應該避免任何可能被視為騷擾的動作。即便確實存在因為操作需要而產生的肢體接觸,這些接觸也應是專業、必要的,並且事先告知參與者,非借由“不可抗力”之名,行騷擾之實。提供服務的企業也應該有明確的操作指南和行為準則,來確保參與者的人身安全與人格尊嚴不受侵犯,這既是職業道德規範的要求,也是對遊客的基本尊重。

由此可見,涉事公司的回應為何會讓人覺得難以接受。將性騷擾的可能性輕描淡寫為“在所難免”,無疑是對受害者感受的極大忽視,也是對職場及公共場所性騷擾行為的縱容。這樣回應沒有直麵問題的核心,還傳遞出一種錯誤的態度:在某些情況下,性騷擾是可以被接受甚至無法避免的,這不是給那些想要趁機揩油的“鹹豬手”們製造借口嗎?


負責任的企業應該立即就顧客的投訴展開調查,並且公正透明地作出處理,如果確實有騷擾行為發生,應嚴肅處理涉事人員,或直接向警方反映,並向顧客誠摯道歉。同時,企業也要加強員工培訓和監管,或是在摩托艇上加裝監控設備,建立一套有效的預防機製和應對措施,確保類似事件不會發生。處理態度過於草率,不僅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給人一種“草台班子”的感覺,可能對受害者的心理造成二次傷害,也損害了企業乃至旅遊地的形象和信譽。

無論在任何場合下,性騷擾都不應該被視為“在所難免”,除了企業要直麵自身問題之外,社會各界都應該加強對戶外運動安全的重視,提高公眾對性騷擾問題的認識與防範意識,對任何形式的性騷擾說“不”,提升整個社會反對性騷擾,倡導平等和尊重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