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大齡男婚配困境:光棍群體汙名化易催生負麵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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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今,我國生育政策已從“雙獨二孩”發展到“全麵三孩”。曆經10年嬗變,“讓不讓生”已不再是問題,取而代之的是“想不想生”和“生了怎麽養”。

回顧政策曆程,10年間,從2011年的“雙獨二孩”,到2013年的“單獨二孩”,再到2016年實施“全麵二孩”,2021年放開“三孩”,這表明政府提高人口生育水平的決心。事實上,生育背後還有諸多複雜的社會因素相互牽扯,“說生就生”並不容易。

基於此,澎湃新聞推出“生育的細節”係列報道,精選國內外新刊發的人口研究,將後人口轉型時期人們的生育決策及行為置於“顯微鏡”下,以人為本,探究細節。

今日,本係列推出第十九篇,關注農村大齡男青年婚配困境。

“農村大齡男青年娶妻難問題既是個人家庭問題,更是宏觀社會結構問題,涉及多層次的經濟社會成因,並對經濟社會產生複合的衍生影響,具有長期性和複雜性,需要整體研究和係統解決。”

近日,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周京研究文章《農村大齡男青年婚配困境的綜合成因及對策建議——基於婚姻市場假設理論視角》已由2024年第3期《青年探索》雜誌刊發。該文已被納入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福利國家的社會活力研究”。

該研究發現,婚姻市場的周期性、結構性、摩擦性等因素是造成農村大齡青年婚配困境的宏觀、中觀和微觀性成因,而多種因素之間的相互影響和強化又進一步加劇了這一問題。作者提出,亟須通過經濟、社會、文化、基層治理等多種方式對該問題進行綜合治理,推動係統解決。

作者表示,20世紀80年代以來,性別比失衡導致的男性過剩問題就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當前,在一些經濟相對落後地區,農村大齡男青年娶妻難問題已相當嚴重,既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社會民生問題,也是潛在的政治問題。

該研究借用勞動力市場中的失業理論中“周期性失業”、“結構性失業”、“摩擦性失業”的概念,分析指出婚姻市場中同樣存在“周期性失婚”“結構性失婚”“摩擦性失婚”等不同情形。

其中,在周期性因素方麵,性別比例失衡、人口出生率下降等導致群體總量差額,決定了農村大齡未婚群體存在的長期性和客觀性。在我國現行婚姻製度下,女性數量的絕對缺乏成為導致男性失婚的最根本原因。性別比例長期失衡疊加人口出生率持續下降,加重我國女性適婚人口總量稀缺,男性人口“過剩”長期存在且呈規模擴大態勢,必然導致部分適婚男性尤其是農村大齡男性陷入失婚困境。

數據顯示,我國男性“過剩”人口總量略有起伏且呈整體擴張態勢,其中1978年到2021年增長了14.49%,2000年之後保持在3500萬上下浮動。根據2020年普查數據推算,全國未婚男女比例是13∶9,農村未婚男女比例是2∶1,而農村大齡未婚男女比例則高達13∶2,進一步加劇農村“光棍”群體規模擴大的風險。

農村大齡男婚配困境:光棍群體汙名化易催生負麵情緒

從結構性因素來看,在婚姻梯度匹配和女性人口階梯流動規律作用下,城鄉和區域婚姻市場差距持續拉大,經濟發達地區和城市婚姻市場持續“擴張”,經濟落後地區和農村地區婚姻市場持續“收縮”,加重落後農村地區男性婚姻擠壓效應,導致婚姻擠壓向落後農村地區傳導和集聚,引發區域性和集聚性的婚配困境。

如民間俗語“才女居鬧市,牛郎守窮鄉”所言,現實生活中女性通常會嫁給綜合條件優於自己的男性,客觀上會造成處於社會底層的男性成婚困難,成為婚姻市場中“滯銷”的剩餘群體。根據全國百村調查數據,農村“光棍”發生率高的村莊大多集中在經濟相對落後、地理位置相對偏遠的西部地區。

而從摩擦性因素來看,結婚成本、個體弱勢等資源配置失調,導致部分適婚個體陷入暫時或偶然婚配困境。在地處偏遠、婚俗轉變、個體素質差異等因素影響下,部分農村大齡男性或因經濟和時間成本較高,或因個人競爭力的相對劣勢,在擇偶過程中容易陷入暫時或偶然的婚配困境,如不加以積極幹預,容易轉化為長期失婚人口。

根據騰訊新聞穀雨數據《2020年國人彩禮調查》,彩禮金額仍然居高不下,浙江結婚彩禮平均18.3萬,其他農村地區10萬~20萬的彩禮也很常見,一份彩禮往往相當於幾年到幾十年的農村家庭純收入。部分農村地區彩禮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出現“倒掛”,即“越是落後地區,彩禮金額越高”,更加重了當地青年婚配困境。

作者在分析農村大齡男青年婚配困境的衍生風險時指出,多年以來,農村大齡男青年婚配困境積聚了多層麵的衍生風險,如不積極介入,將會帶來諸多社會影響和長期後果:

一是擇偶壓力直接影響個人身心健康,引致家庭衍生風險。部分大齡未婚男性長期處於現實擇偶困境中,由於社會支持力量的缺失,持續承受著內心失衡與外部輿論的雙重壓力,可能出現“破罐子破摔”的心理,進而陷入更加惡化的生存狀態;

二是群體的失範行為衝擊地區和社會正常秩序。大齡未婚男性的區域集中與嚴重的擇偶擁擠相疊加,產生的集聚效應容易誘發社會失範。“騙婚”“逃婚”等問題對大齡未婚男性及其家庭都帶來嚴重傷害。“光棍”群體汙名化易催生負麵情緒,成為鄉村治理中的消極力量;

三是群體規模化產生積聚效應,導致社會保障體係麵臨嚴峻挑戰。有研究指出2044年之後,每年50歲的男性中會有超過10%的人未婚,這對我國積極應對老齡化而言是一個巨大的隱患,該群體對社會保障必然存在更明顯的剛性依賴,對相關社會服務的需求快速增加。農村大齡未婚男性在晚年極易成為物質和精神的雙重貧困者。有的農村地區出現的“光棍村”正在逐漸演變為“五保戶村”。

文章最後,作者從四個方麵提出政策建議:

首先,應著力提高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縮小地區間發展差距,改善農村大齡未婚男性群體的經濟境況,包括“大力推動農村本地和縣域經濟發展”“切實加強新時代新農村建設”“加大培訓賦能”等;

其次,應加大政府的政策引導支持力度,構建解決婚戀問題的係統性方案,包括“進一步優化人口政策,著力解決人口性別比失衡問題”“構建圍繞解決婚戀難題的一攬子政策”“進一步提升婚姻公共服務和市場服務水平”等;

再次,應引導基層治理現代化轉型,構建多元力量參與問題疏解的新機製,包括“發揮基層自治組織的自我服務和引導功能”“引導農村家庭家風家教建設”“深入推進婚俗改革,積極宣傳推廣婚俗改革實驗區創新經驗”等;

最後,應加強困難群體的婚姻幫扶和兜底保障,有效應對和降低潛在社會風險,包括“鼓勵地方政府從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角度,建立農村未婚大齡男性‘管理信息係統’”“落實困難失婚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會支持”“完善農村養老服務和保障體係”等。

“農村大齡男青年婚配困境源自多層次、複雜性的經濟社會成因,科學應對是一項係統工程、長期工程。”文章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