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骨雞翅吃出骨頭,夫妻起訴飯店,高等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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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骨雞翅吃出骨頭,夫妻起訴飯店,高等法院判了!

美國俄亥俄州最高法院周四做出一項判決,駁回了一位顧客對一家餐廳的索賠請求。該顧客在食用所謂“無骨雞翅”時,不慎吞咽了一根骨頭,導致嚴重的醫療並發症。

邁克爾·伯克海默與其妻子和朋友在俄亥俄州漢密爾頓的一家名為Wings on Brookwood的雞翅店用餐。當伯克海默品嚐他通常點的無骨雞翅配帕爾馬幹酪大蒜醬時,感覺有一小塊肉誤入了氣管。三天後,由於持續發燒並且無法正常進食,伯克海默前往急診室就診,醫生在那裏發現了導致問題的又長又細的骨頭。這根骨頭不僅刺穿了他的食道,還引發了感染。

伯克海默隨後起訴了這家餐廳,聲稱餐廳沒有警告所謂的“無骨雞翅”(實際上是去骨去皮的雞胸肉塊)可能含有骨頭。他的訴訟還提到了雞肉的供應商和生產農場,稱各方都存在疏忽行為。

在一項4-3的裁決中,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表示,“無骨雞翅”這一術語指的是特定的烹飪方式,而伯克海默應當意識到雞本身是有骨頭的。法院支持下級法院的決定,駁回了伯克海默的訴訟。

法院多數派意見由大法官約瑟夫·T·威瑟斯撰寫,他認為:“一名看到菜單上寫著‘無骨雞翅’的顧客不會天真地認為餐廳保證食物中完全不含骨頭,就如同一個人吃到‘雞手指’時也知道那並不是真正的手指一樣。”

持反對意見的大法官則認為威瑟斯的推理“完全是胡說八道”。大法官邁克爾·唐納利在反對意見中寫道:“我們必須問自己一個問題:在這個國家裏,真的有人相信那些給年幼的孩子喂無骨雞翅、雞肉條、雞塊或雞手指的父母希望裏麵會有骨頭嗎?顯然沒有。當人們看到‘無骨’這個詞時,他們自然而然地認為這就是‘沒有骨頭’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