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媒體“news 1”6月20日報道,一名30多歲的韓國酒店男員工因在酒店房間內性侵一名中國女遊客被捕。
濟州西部警察20日宣布,以違反性暴力處罰法(侵入住宅強奸)的罪名逮捕了30多歲的A某。
警方稱,A某被指控14日淩晨4點左右,使用萬能鑰匙潛入其工作的酒店B女士下榻的房間,對她實施性侵犯。
據了解,B女士當時喝醉了,無力抵抗,第二天向其他中國遊客告知了情況,並向警方報案。
A某被接到報案的警方緊急逮捕並釋放,但在發出逮捕令後再次被捕。
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調取酒店閉路電視畫麵,扣留證物,並申請“證據保全”,以便在受害人B出境前獲得一份可以作為證據的口供。
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證據保全”是指在審判時存在證據難以使用情形的情況下,應檢察官的請求,對證據進行初步調查的製度。
警方表示,“我們認識到事發時受害人處於醉酒狀態,並確定犯罪嫌疑人使用萬能鑰匙進入房間。我們計劃今後與檢方密切協商,迅速轉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