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局造假,被當過記者的律師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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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經常比影視劇還離奇反常,最近又出了一個特別典型的例子。

甘肅天水村民阮雙全被指控無證倒賣煙草,獲利兩萬元,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對其判刑五年。阮雙全對此提起了行政訴訟,麥積區煙草局收回和注銷其《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行為,未依法向其送達通知,因此他有煙草專賣許可證,隻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煙草局收回了,煙草局且未依法告知其享有聽證權利,該行政行為無效,其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6月11日,天水市秦州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沒想到的是,在行政答辯狀當中,麥積區煙草專賣局拿出了“證據”證明其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正確、程序合法”:《收回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通知書》是2021年就做出了的,但由於無法聯係到阮雙全,無法向他直接送達,遂核準經營地址通過張貼通知書的形式向阮雙全進行了送達。

為了證實所言不虛,麥積區煙草專賣局還提供了一張通知送達照片,稱係“2021年月4日天水市麥積區煙草專賣局在相關責任人阮雙全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核準的經營地址張貼《收回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通知書》的照片。”

這份證據末尾,還蓋有麥積區煙草專賣局大紅的行政許可專用章。

不過,阮雙全和律師發現煙草局提供的所謂的2021年拍的照片上店鋪門口的春聯居然是2024年的。

後麵的故事就精彩了。阮雙全的代理律師盧義傑經過調查發現,麥積區煙草局所謂的2021年已經到店鋪門口張貼了通知書純屬偽造的,也就是說,麥積區煙草局向法庭遞交的所謂法律文書依法送達了的證據是偽證。

那麽,律師是如何發現並證實煙草局的工作人員偽造證據呢?

首先,麥積區煙草局提交行政訴訟證據後,阮雙全和律師等發現所謂2021年送達通知書的照片中店鋪門口貼的春聯竟與2024店鋪門口貼的的一樣,橫批是“恭喜發財”。難道三年沒換春聯?這不太符合常識啊。

於是,律師動員家屬翻遍周邊群眾朋友圈,果然有人拍到過2021年的店鋪門麵照片,當年的照片顯示當時該店鋪門口根本沒有貼春聯。

證實了2021年該店鋪門口根本沒有貼春聯、照片裏的春聯是2024年新貼的,那就基本證實了所謂的行政通知書2021年就已經送達是2024年補的假形式。

既然煙草局所謂的2021年送達的證據是今年偽造的,那極有可能留下痕跡。

於是,律師又查了周邊監控,結果發現2024年5月29日、31日清晨,各有兩名男子多次在該店鋪廣告牌、卷簾門等處張貼文書,拍完照又把張貼的文書撕下帶走,偽造送達過程。其中,煙草局工作人員2024年5月31日清晨6點拍攝的照片,正是煙草局提交卷宗中的所謂2021年送達的照片。

代理律師稱,5月31日6時,?積區煙草局工作人員到阮雙全原經營地址張貼三年前的《收回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通知書》。

有趣的是,2024年6月2日,上述兩人又在淩晨1點多返回現場,將現場粘貼的春聯撕掉了。這意味著,煙草局已經知道了2021年該店鋪門口應該是沒有貼春聯。

6月2日淩晨1時7分,麥積區煙草局工作人員到阮雙全原經營地址將“恭喜發財”的春聯撕下。

這個故事,我前幾天前曾在視頻號“法度Law”裏看前媒體同行劉萬永講過,當時就氣笑了,但當時並不知道上述造假是怎麽被發現並被證實的。

昨晚,才從知情人士處知道了律師證實煙草局造假的始末:為了證實調取的監控視頻裏停靠在現場的紅旗車是煙草局的車、張貼文書並拍照的也是煙草局的人,防止煙草局狡辯說視頻裏的車、人與其無關,律師特地數次到煙草局“暗訪”。在一個雨天,趁著該局的公車沒出勤,律師在該局車庫“活捉”到了視頻中的紅旗車,在辦公樓“偶遇”視頻裏張貼文書拍照的人,並拍照留存,一起交給了法庭。

幹得漂亮啊。當我知道這些細節後,忍不住感歎這位曾經當過記者的盧義傑律師取證的活幹得漂亮,幹過記者的律師到底是不一樣啊,調查取證的過程與當年當記者做調查報道一樣的精彩。

麥積區煙草局出庭人員在庭審中表示,此次“補證”沒有法律依據,此舉欠妥,向原告致歉,會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工作人員。

盧律師幹得漂亮,反觀造假的煙草局就讓人難以評價了。

偽造假證據的兩人中的宋某,據說是該局辦公室行政人員,並非執法人員,法不是他執的,那他去給執法者擦屁股極可能是組織授意、單位指使的,那他們的所作所為不能僅僅用荒唐滑稽形容然後一笑了之。

麥積區煙草局收回和注銷相關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及送達《收回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通知書》的行為,都是行政執法行為。如今,他們給法庭遞交的所謂的執法證據居然是偽造的,執法機關偽造執法證據遞交給法院,這是否涉嫌犯罪?

諸君,現實是不是比影視劇精彩多了?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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