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研究采用了廣為流傳的“50/30/20”預算規則來定義舒適生活,也就是50%的收入用於支付房貸、交通、水電等必需品,30%用於娛樂和非必需消費,剩下的20%則用於儲蓄和投資。
根據這一模型,GOBankingRates計算出,一個紐約居民每年至少需要92,210美元才能覆蓋最基本的生活開銷。以此為基礎反推,要達到“舒適”水平,其稅前年薪需要超過184,420美元。
這項調查分析了全美50個最大城市的生活成本,發現紐約市是全美生活成本第五高的城市。排在前四位的均是加州城市:聖何塞、舊金山和聖地亞哥,這三座城市“舒適生活”的年薪門檻都超過了20萬美元。相比之下,生活成本最低的大城市是底特律,其“舒適線”僅為65,733美元。
然而,研究提出的近20萬美元“舒適線”,與紐約市民的實際收入水平存在巨大差距。根據紐約市官方數據,紐約市人均年收入中位數為11.34萬美元。而麻省理工學院的研究則指出,該市單身成年人“最低生活工資”(living wage)約為7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