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6個女友,騙300多萬,這個“海王”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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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對一宗詐騙罪案件進行宣判。被告人許某通過網上認識6名女子並建立了情侶關係,交往過程中騙取6人共計人民幣3089924元,一審被海口市龍華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據了解,自2021年10月至2023年5月期間,許某通過某社交軟件精心布局,先後結識了6名女子。他巧妙地隱藏自己的真實麵目,編織出一幕幕令人心動的“愛情幻境”,進行了一場又一場精心策劃的詐騙行動。

2021年10月,他先是通過聊天與被害人小美(化名)相識,並迅速獲得了她的信任。在兩人發展為男女朋友後,許某開始施展他的詐騙手段。他謊稱自己名叫“王山”,並虛構了公司資金周轉困難、母親生病急需手術費用等情節,成功騙取了小美人民幣55000元。這些錢款最終都被許某用於網絡賭博。

隨後,許某又以同樣的方式結識了琪琪(化名)、思思(化名)、萱萱(化名)、玲玲(化名)和妮妮(化名)等人。他使用不同的虛假身份和理由,與她們建立起親密的情侶關係,並一步步將她們引入詐騙的陷阱。

法院查明,許某謊稱自己經營著一家電商公司,或者從事其他看似高收入的行業,然後以墊資投資、家人出事、結算工程款等各種虛假事由,不斷向她們索要錢款。這些被害人出於對許某的信任和感情,紛紛將錢款交給了他,少則幾萬元,多則130多萬元。其中一名被害人甚至不惜辦理多張信用卡以套現給許某,卻未曾料到這些錢最終都落入了許某網絡賭博的無底洞,一去不複返。

許某的這一係列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了這些女子的經濟利益,更對她們的感情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海口市龍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許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6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3089924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許某還曾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並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係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許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其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判決:被告人許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法官說法

承辦法官庭後表示,在網絡交友的虛擬世界中,有些人可能披著華麗的外衣,卻懷揣著不可告人的目的。網絡交友千萬條,不要掏錢第一條。在涉及金錢往來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和冷靜,不要被對方的虛假承諾所蒙蔽,要審慎行動,以免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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