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麥當勞雙屍案:華人女子惹殺身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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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8日,一個平常的星期五,這天深夜,在加拿大大溫哥華地區列誌文的一個麥當勞餐廳裏,發生了一起血濺五步的命案。

死者是兩名年輕的華人,一男一女,凶手是一名中年華人男子。



三人之間到底有什麽深仇大恨,竟然在大庭廣眾下殺人?

華人在異國他鄉生存不易,本應抱團取暖,為何拔刀相向?

一、華人夫婦移民加加拿大

麥當勞餐廳裏遇害的華人男子叫胡哲,遇害的華人女子叫林燕。他們此前是夫妻關係。

胡哲畢業於國內一所名校,學的是計算機專業。在他第一個孩子降生後不久,為了更高的收入,也為了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長條件,他移民到加拿大。

當他拿到永居權後,就把國內的老婆林燕和孩子接到了加拿大。

林燕隻是讀了個中專,英文基礎很弱,到了加拿大後,她當了一名全職主婦,畢竟孩子還小,需要人照看。另外加拿大請保姆的薪資也比較高。

當時,正處於互聯網高速發展時期,胡哲的薪資也比較高,他一人養家、還房貸也能應付得來。

到加拿大不久,林燕又懷孕了,一年後二胎出生。胡哲要上班,沒有時間照顧妻子坐月子,於是,他給林燕的父母辦了來加拿大的探親簽證。

二胎出生後,家庭經濟壓力增加了不少,還要負擔嶽父嶽母在加拿大的生活費用,偏偏此時屋漏偏逢下雨,胡哲的工作出現了波動,收入頓時降低了很多。

林燕決定出去找工作。此時她的英文能力提高了很多,不過學曆依然是國內的一張中專學曆。在加拿大,即使是大學本科,找工作也不是容易的事,更何況隻是一個中學學曆。

好在林燕有自己獨特的優勢,她長得比較漂亮,而且身材修長,氣質不俗,口才也很好。麵試了幾家公司後,她最終被一個辦理移民的中介公司錄取了。

老板是中國人,叫王訊,專門幫助華人移民到加拿大。這個王迅呢,其實是鑽法律空子,通過文件造假,幫客戶騙取加拿大永久居留卡,當然收費也不低。

他還成立了多家空殼公司,便於偷稅漏稅。總之,通過這些業務,他早已在賺得盆滿缽滿。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王迅後來遭到了加拿大移民局的調查,被判了七年監禁,外加90萬加幣(約450萬人民幣)的罰款。通過王迅非法移民到加拿大的人也被取消了加拿大的身份。

當王迅被抓進去後,他的公司自然就解散了。這下林燕失業了。

林燕不得不考慮接下來靠什麽賺錢,因為此前的移民中介公司在業內口碑很差,她要重新找一個移民中介公司上班很難。

她也看了一下自己比較符合的工作崗位的薪資,比如餐廳服務員、旅行社前台、保潔等工作,她覺得此類工作待遇完全不能與此前在移民中介公司的薪資相比。

林燕在前老板王迅手下工作時,負責客戶服務的一些工作,對於假結婚辦理移民的流程非常熟悉,她很清楚每一單老板能收多少錢。老板靠做移民中介,在加拿大已經躋身於富裕階層,她羨慕不已。

她靈機一動,自己何不也成立一個移民中介公司呢?就在家辦公,自己既當老板也當員工,也沒啥太大成本,收的傭金都是自己的。

她把自己的想法和老公胡哲商量了一番。胡哲聽了,覺得這個創業想法不錯,來錢快。一單收七八萬(加元)的傭金,相當於辛苦幹一年的工資了。

於是,兩口子在自家收拾出一個工作室,準備做移民中介的業務。

二、打算做假結婚移民業務

在注冊公司的過程中,林燕了解到加拿大此時已成立了一個移民顧問監管協會(簡稱CCRC.),負責監督移民中介服務。

按照規定,移民顧問要通過這個協會的審核,才能代理客戶向移民局提交申請。也就是說,移民顧問需要持證上崗,需要參加考試,還需要接受監督。

而林燕呢,學曆不高,她沒有這個牌照。當時要去考這個牌照,也需要時間,還不一定能通過。

如果她有足夠的資金,也可以聘請有牌照的人,但是這樣成本就很高了,不僅要開一份不低的工資,還要給員工繳納保險。

林燕決定打擦邊球,就是找到客戶後,她再把業務轉包給有牌照的顧問,讓顧問去走程序。她中間賺點差價。

但是,像林燕這樣毫無實力、新成立的小移民中介公司,要獲取客戶很難。半年下來,也沒談成一個客戶。

最終,一對中國夫婦找到了林燕,這對夫婦來自福建,男的叫王長喜,夫妻倆已到中年,學曆不高,也沒有一技之長。他們聽說在加拿大一些基層崗位薪資比國內高很多,為了改變自己的命運,才決定移民到加拿大。

就林燕過往的經驗,通過正當途徑,他們很難通過移民審核。但是呢,這對夫婦非常渴望移民到加拿大,他們願意出5萬加元的傭金。

林燕算了一筆賬,5萬加元的價格,轉包給有執照的移民中介公司,自己很難有什麽利潤。

輾轉了幾夜後,林燕突然有了一個靈感。她自己已經有了加拿大身份,如果她和老公假離婚,辦理一個離婚證,恢複單身的她,就可以用假結婚的方式幫助客戶移民到加拿大。等客戶移民手續辦好了,她再和老公複婚。

她把這個想法和老公商量了一番,起初,胡哲有些不樂意。說這要是讓親友知道了,多丟麵子!

林燕耐心的開導老公:你想想,我就是辦理一個離婚證,然後和對方辦理一個結婚證,就可以輕輕鬆鬆賺5萬加元,有什麽工作能比得上這個? 再說,我這條件去找工作,也不太好找。而且孩子還小,也需要人照顧。

林燕還說:每天一睜開眼,就是各種賬單,兩個孩子分分鍾鍾都要花錢,你現在賺錢也少了很多,我也是沒辦法啊。

最終,胡哲被說服了。於是,林燕製定了一個完美的計劃:

首先,客戶王某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自己(林燕)與老公(胡哲)辦理離婚手續,

然後,王某與自己(林燕)辦理結婚手續,以結婚的名義向移民局申請移民。

等王某獲得加拿大身份後,就與林燕離婚,王某再與妻子重新辦理結婚手續。然後王某以夫妻團聚的名義,將妻子辦理移民到加拿大。

這個計劃也得到了客戶夫婦的同意。這對福建夫婦深知自身條件不好,難以通過正當途徑通過移民審核,隻能接受這種曲線移民的方式。

製定計劃後,接下來就是實施了。

三、真老公、假老公同在一個屋簷下

林燕和王某約定的付款方式是,在幫助王某以假結婚遞交移民申請材料前,需要先付3萬加元。等申請批準下來,再付剩下的2萬元。王某夫婦覺得這種付款方式也合理。

很快,王某回國與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林燕也很快與丈夫胡哲辦理了離婚手續。

離婚手續辦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林燕飛去了中國,與王某登記結婚。

之後,林燕又馬上飛回了加拿大。她以夫妻團聚的名義,給王某辦理了來加拿大的簽證。

不久,王某手握配偶探親簽證來到了加拿大。

一般情況下,一方拿著配偶探親簽證來加拿大,再辦理永居申請就比較容易了。

探親簽證到期後,林燕就幫王某申請加拿大永居申請,沒想,申請遲遲沒有被批準下來。

客戶不斷的催問什麽時候可以辦好,林燕心想:可能是移民局發現了什麽問題,所以才有意拖延。

移民局工作人員長期處理各種移民申請,通過假結婚來幫助對方辦理移民申請的,早已不是新鮮事。所以移民局工作人員有時突擊到申請人家裏考察,看兩人是否住在一起,是不是存在真實的夫妻關係。

為了幫助客戶盡快辦理下來加拿大永居,也為了能盡快拿到剩下的2萬加元,林燕決定讓王某來自己家裏住。

林燕在家裏專門收拾了一個房間,說這是她和王某的共同房間,裏麵放了一些她和王某的衣物、生活用品,以便應對移民局的突擊檢查。

而胡哲呢,依然住在這棟房子裏,隻是他的身份變為“租客”了。

其實呢,林燕和胡哲隻是辦理了離婚手續,兩人依然還維持著夫妻關係。

於是呢,一個前老公,一個法律意義上的老公,住在了一個屋簷下。

值得注意的是,林燕的父母此時也住在這棟房子裏,幫助照顧兩個外孫。

至於三人之間日常生活到底怎麽相處,由於林燕和丈夫已經遇害,外人也就不得而已。

根據王長喜後來在法庭上的交代,他和林燕不僅有那一張結婚證,還存在夫妻之實。他說林燕在家裏好像是一個女王,輪流與兩個老公在一起。

林燕丈夫胡哲當時到底怎麽想的呢?他能如此大度,心甘情願戴綠帽子?

而王長喜住到林燕家一年後,還發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林燕的肚子慢慢隆起。懷胎十月後,她生下了第三個孩子。

作為母親,她肯定知道孩子是誰的。林燕對自己父母說,孩子是胡哲的。但是,在給孩子辦理登記時,在孩子父親一欄,林燕寫了王長喜!

加拿大的出生紙

林燕這麽做,估計是為了幫助王長喜順利拿到永居身份,因為如果寫孩子的父親是胡哲,不就擺明她和王某的婚姻是假結婚嗎?而如果被判定假結婚,那2萬元的尾款,肯定打水漂了。

話說回來,林燕為了做成這一單移民生意,真的是費盡心思。先是讓假結婚的王某住在自己家裏,還生下一個孩子,生父那一欄寫的也是王某。

雖然林燕費盡心思幫助王某申請永居身份,但是呢,王某和原配妻子之間,卻發生了不可預料的事.

王某妻子在國內等了一兩年,一個人既當爹又當媽的,照顧孩子。此前家裏的積蓄,都拿去交了移民費用。她一人在國內艱難撫養孩子。

沒想等啊等,等來的卻是丈夫在那邊與假結婚的對象有一個孩子!

王某妻子大罵王長喜是個渣男,鬧著要離婚,還說以後不讓國內的孩子認王長喜。

王長喜心裏也憋屈啊。按照當初林燕描繪的,他來加拿大後,隻需要幾個月就可以難道永居身份,然後一家人很快就可以在加拿大團聚了。沒想到戰線拉得這麽長。

他一個大男人,孤家寡人長期呆在加拿大,難免有生理欲望。既然他和林燕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又生活在一個屋簷下,林燕也不拒絕,那麽,他認為有魚水之歡也是情理中的事。

當王長喜在孩子出生紙上簽字的時候,他其實也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他隻想早點拿到永居。然而,後來的事情,是他始料不及的。林燕開始找他要孩子的奶粉錢、尿不濕錢、買衣服玩具等各種費用。

王長喜當時沒有身份,隻能打一些黑工,收入不高,還要寄錢回老家。而且他還得攢錢付那2萬加元尾款,他自然不願承擔這個費用。且老家的妻子在和自己鬧離婚,他本來是為了家人著想,才想移民到加拿大。如今婚姻和家庭岌岌可危,他有些想與回中國了。

王長喜死活不願意出孩子的撫養費,他說合約當初沒約定這個,我憑啥出錢?

林燕呢,此時也變本加厲,說:

你這段時間一直住在我們這裏,我們每個月還還房貸呢,你得出住的費用,還有分攤水電費。

而王長喜依然是一毛不拔,說自己隻按合約辦事。等永居辦理下來了,他就付剩下的2萬加元。

眼見王長喜這般摳門,林燕和胡哲心裏自然是非常不悅。她也沒料到加拿大移民局的審批進度這麽慢。於是,她和胡哲開始聯合起來,與王長喜針鋒相對。

在第三個孩子不到1歲的時候,他們之間甚至大打出手,還驚動了警方,鬧上了法庭。

林燕當時還在哺乳期,法官自然傾向於她。

林燕說,王長喜對她有家暴行為,還出示了傷情。於是,法官判處王長喜一年的禁止令,不允許他接近林燕和林燕的孩子。

王長喜不得不搬出去租房住。王長喜搬出去住後,他說自己打算放棄移民,同意與林燕辦理離婚手續,但林燕必須退回之前收的那3萬塊錢。

林燕自然不願意吐出已經到嘴的肉,而且那筆錢,早已用光了。她還等著王長喜支付剩下的2萬加元呢。她心想:這筆生意浪費的時間夠多了的,算下來,自己也沒賺多少,還耽誤了自己找下一單生意。

四、血光之災

2009年8月27日,是王長喜禁止令到期的日子。在頭一天,也就是8月26日,林燕對王長喜說:

孩子出生紙上的父親名字是你,你需要負責他的撫養費。每月2000加元,一直到他成年。

一個月2000元,一年就是2.4萬加元。18年下來,就是43.2萬加元。

王長喜一無學曆,二無一技之長,即使拿到了加拿大永居,他能找到的工作薪資也不會很高,除去開銷,養家費用,也剩不了什麽。

王長喜說:你當初不是說孩子不是我的嗎?隻是為了申請永居才這麽寫,憑什麽我要負擔孩子的撫養費?

沒想林燕冷笑一句:你在出生紙上父親一欄簽字,代表你就是監護人,你就要承擔撫養責任。加拿大法律就是這樣。

此時的林燕,自以為自己將王長喜拿捏得死死的。沒想,一場血光之災,將在兩天後降臨在自己頭上。

2009年8月27日,王長喜一年的禁止令到期了。這意味著他可以正常接觸林燕了。

8月28日晚上,王長喜將林燕和胡哲約到一家24小時營業的麥當勞,說希望再好好談談。三個人坐下後,起初是正常的聊天。但聊著聊著,就發生了劇烈的爭吵。

王長喜隔著桌子想去打胡哲,沒想,胡哲猛地一把將他推倒在地上。林燕呢,當時穿的是一雙尖頭皮鞋,對準他就是狠狠地一腳。

王長喜從地上一聲不吭地爬起來,說時遲那時快,他從隨身帶的包裏掏出了一把長長的牛排刀,然後撲了上去。

他對著胡哲就是一通狂砍,此時的林燕嚇得尖叫了起來。當時顧客不多,在場的顧客也被嚇到了,作鳥獸狀趕緊逃離了餐廳。

王長喜在刺倒胡哲後,又將牛排刀對著林燕的喉嚨,直接一刀割喉。整個過程,隻有短短的十幾秒鍾。此時餐廳的顧客,早已嚇得跑出了店門。

當麥當勞店員意識到發生了什麽後,躲在櫃台後麵打電話報警。

王長喜還對著林燕和胡哲的屍體補刀了好多刀,看得出他,他內心充滿了仇恨。

當地警方接到報警後立馬趕來,此時,王長喜並沒有逃走,他一度試圖自殺,被警方製服了。

很快,這起命案震驚了加拿大的華人圈,死者是兩名華人,凶手也是華人。

五、結局

庭審時,王長喜辯解,他約林燕胡哲見麵前,他沒有計劃殺人,包裏的牛排刀,是從打工的地方帶回家想要磨一磨。他覺得林燕和胡哲聯合起來對付自己,欺人太甚,他才一時激動,然後殺了人。(這個似乎有點牽強,餐廳難道沒有磨刀石?)

最終,王長喜被判了兩項二級謀殺罪名,終身監禁,15年內不得假釋。

林燕和胡哲遇害後,胡哲的父母從上海趕來加拿大,給兒子處理後事。

胡哲的父母把這起悲劇歸結結於兒媳的貪婪。他們說如果不是林燕的貪婪,怎麽會想到幫人假結婚移民這一招。意思是,如果林燕踏踏實實做一份工作,也許收入沒那麽高,但也不至於如此。

胡哲的父母隻將兒子的骨灰帶回了國內,拒絕將兒媳林燕的骨灰帶回國內,不但如此,他們還拒絕撫養林燕生的三個孩子,尤其是不願意承認林燕生的第三個孩子。

因為最小孩子的出生紙上,父親一欄寫的是正是殺害他們兒子的凶手的名字。

最終,三個孩子由林燕的父母負責撫養,加拿大派出了專業的移民律師,免費為林燕的父母申請了加拿大移民。但是,林燕的父母年事已高,在人生地不熟的加拿大撫養三個孩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總結】

當悲劇發生時,我們常常想,悲劇背後的原因是什麽。那麽,這起悲劇的根源是什麽?

死者與凶手之間,說到底,是因為金錢而起了糾紛,但深層次原因遠不止如此,其中也夾雜了一些感情糾紛。男女之間,一旦發生了關係,普通的經濟糾紛也不再僅僅是經濟糾紛。

當初,林燕希望靠假結婚幫助客戶移民來賺錢,很顯然,丈夫胡哲其實是默認的。

當林燕接下來了這筆生意後,因為移民局的審批不在她的掌控中,她後來也變得很被動。

為了應付移民局的檢查,她讓王某來自這家住,這就給王某占便宜提供了便利條件。

林燕生下第三個孩子,既然孩子是胡哲的,她為何要找王某承擔18年 的撫養費呢?原因估計有兩個:

一方麵,估計是有經濟壓力,胡哲收入有限。

另一方麵,應該是貪欲在背後作怪。因為站在加拿大法律的角度,監護人有撫養孩子的責任。她正是鑽了這個法律空子。

最可憐的是那三個孩子,此後的人生都沒了父母的陪伴。

有句話是:所有命運饋贈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想依靠鑽法律空子來發家致富,始終是不長久的,這猶如建立在沙堆上建房子。

英國作家毛姆說:自己造的因就必須擔那個果。

林燕和胡哲,很不幸地遇到了一個很棘手的客戶,最終為此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