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蘇省丹陽市新新家園小區55歲的張先生反映,他家平時每兩個月的用水量在十餘噸左右。可誰知2023年11月、12月兩個月用水量高達1023噸,自來水公司也沒有查到漏水點,問題至今沒解決。
張先生的待繳水費賬單 受訪者供圖
老兩口不解:居家兩個月,竟然用了1023噸水
張師傅家位於頂樓,是160平方米的複式結構,但孩子在外,平日裏隻和老伴在這裏生活。
“我們這裏是每兩個月自來水公司的抄表員上門抄表,然後按照每噸3元收費”,張師傅說,“在這裏住了很多年,每兩個月的用水量一般都隻有十來噸,即便是用水量大的夏天,最多也就20噸的樣子。”
張師傅的手機上能夠查詢曆年各月的繳費記錄,從2020年至今,幾乎每兩個月繳費30元至70元不等。“可奇怪的是去年11月12月,這倆月抄表員發現我家竟然用了1023噸水。”張師傅說,“2024年1月2月,又恢複到了十來噸。”
據張師傅稱,自來水公司一直催要這1023噸水的水費,但由於太過離譜,他一直和對方交涉。“這事一直沒結果,我要是不交這筆水費,自來水公司隨時就可能斷水。”張師傅說,“可我家就兩個人,咋可能用這麽多水,我家還是在頂樓,是怎麽‘偷水’的?”
自來水公司回應:如實抄表,按表計費
4月7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和當時的抄表師傅取得聯係。
“我這也是如實抄表,當時就發現兩個月竟然用了1023噸水,當即就通知了業主張師傅。”抄表師傅稱,按理說張師傅家兩個月的用水量通常也就在十來噸,怎麽會變成一千多噸水?他也隻是按照表上的數據如實記錄。在抄表師傅給張師傅出具的水費通知單上,特別標注了“用水量異常請自查。”
抄表師傅給張師傅出具的水費通知單 受訪者供圖
?隨後,記者聯係了當地丹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發現張師傅家用水量異常後曾先後多次前往他家檢查是否存在漏水點,但未在張師傅家發現漏水點。“水表屬於計量工具,讀出來多少,我們確實得按照多少來收取費用。”工作人員說。
雙方協商:欲對水表進行校驗,再判斷誰來買單
自來水公司的工作人員稱,目前已和張師傅溝通近期和他一起去對水表進行校驗,如果確實是水表故障導致計數異常,那就按照實際用水量進行收費。如果水表正常,並未損壞,那就隻能按照所計數額進行收費。
對於普通居家住戶,為何會出現兩個月用水量達到1023噸,該工作人員並未做出解釋。對此張師傅說:“自來水公司也查過了多次,我家不存在漏水。我家在頂樓,偷水極容易被發現,我也沒偷水。那這一千多噸的水到底跑哪去了?”
律師說法:用水量太過離譜,自來水公司負有舉證責任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用戶生活用水,每月用10噸左右符合常理,但若出現每月用水1000餘噸則超乎人們的認知,太離譜,這就存在3種可能性,一種是水表出現了問題,一種是管道漏水,還有一種是用戶偷水。
趙良善表示,首先要排查的是水表是否存在問題,不妨業主和自來水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水表進行鑒定,如鑒定水表存在問題,那麽自來水公司通過核算用戶平時用水平均噸位數,多退少補。如鑒定水表不存在問題,又因自來水公司已排查過管道無漏水跡象,在此背景下,自來水公司負有舉證責任,倘若自來水公司無法舉證證實用戶偷水的事實,則可推定用戶無責任,水表顯示1000餘噸用水的責任由自來水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