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女子取保候審期間懷孕 把剛出生女兒賣了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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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懷孕而被監外執行的“90後”女子把剛剛生下的女兒“送養”給他人,將獲益的4萬餘元用於償還信用卡。當法院啟動收監程序時,她又將孩子接回到身邊,以唯一撫養人身份為由,企圖逃避牢獄懲罰。

近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多部門聯動,融合履職,一案多查,通過滬、甘、贛、粵四地協作,跨越2000多公裏,為困境兒童落實政府監護,妥善化解唯一撫養人收監難的矛盾。

剛出生的女嬰被生母“送”人

“我們有個監外服刑人員聲稱回老家生孩子了,但回到上海後卻不見孩子的蹤影。”2022年1月,依托閔行區檢察院案件線索池移送機製,第七檢察部主任程慧從第四檢察部同事那裏獲知了這條涉及未成年人保護的線索。

初步調查發現,該服刑人員羅某曾因在江西、上海等多地實施詐騙犯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她在取保候審期間懷孕,後被裁定監外執行,來到居住地上海市閔行區接受社區矯正。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她輾轉找到一對遠在甘肅、無法生育孩子的夫妻,約定孩子一出生就立即交付給對方。

2021年12月,羅某的女兒小寧(化名)出生,很快就被親生母親以4萬元的價格“送”到一對陌生人手中。錢款到手後,羅某隨即填補了自己信用卡欠款的窟窿。

檢察官經審查後認為,羅某的行為並非因生活困難所迫的民間送養,而是拐賣親生女兒的犯罪,隨即啟動了立案監督程序,通過引導公安偵查取證,夯實證據。

針對羅某在監外服刑期間多次請假外出,實際外出地點與申報地點不符等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製發檢察建議。針對羅某在監外執行期間重新犯罪,閔行檢察院又將線索通報至原判決單位江西省吉安市某法院,後該法院出具《收監決定書》決定對羅某收監執行。

多地協作為女嬰落實國家監護

2023年5月,閔行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兒童罪對羅某提起公訴。法院判決,羅某因犯拐賣兒童罪,與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並罰,最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同時,鑒於收買方因無生育能力,收買小寧之後悉心撫養其成長,無任何虐待行為,並配合警方將小寧送回上海,閔行檢察院對他們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但是,小寧的生父也在監獄服刑,外婆年事已高無力撫養,此時羅某聲稱自己是唯一撫養人,承諾自己會承擔撫養責任,並強烈要求將被解救回來的小寧接回身邊生活。因羅某是小寧唯一撫養人,按照規定隻能暫緩對其收監。

羅某接回小寧後,閔行檢察院聯合社工啟動督促監護程序,監督其承擔對小寧的撫養義務。但未過幾日,羅某就隻身一人帶著小寧離開了上海遠赴深圳,雖聲稱是打工,但對自己的工作內容含糊其詞,對小寧的生活狀況更是支支吾吾,聲稱是保姆在照顧。閔行檢察院與深圳公安聯係後發現,羅某並沒有親自撫養孩子,而且可能再次涉嫌經濟犯罪。

為了盡快解決小寧的監護困境,確保服刑人員羅某順利收監,維護司法權威,檢察官隨即通過跨省異地協助機製,聯係了小寧戶籍地陝西省漢中市西鄉縣民政局,啟動第三方監護權調查評估工作、經過檢察官、民政部門聯合調查後發現,兩地均無其他適格直係親屬能夠監護小寧,根據政策決定依托西鄉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與漢中市福利院合力落實國家監護事宜。

針對羅某監護侵害的行為,閔行檢察院向當地民政部門製發檢察建議,建議由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作為臨時監護人,向當地法院提出撤銷監護權的訴訟,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訴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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