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山東省人大原常委、法製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崔洪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崔洪剛被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曾在淄博、濟寧、濱州、泰安任職
去年8月,崔洪剛被查。
據2023年8月18日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崔洪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信息顯示,崔洪剛,1961年5月生,山東淄博人,1978年10月參加工作,早年在家鄉任職,曾任共青團淄博市委副書記,淄博市周村區區長,淄博市博山區委書記,淄博市委常委、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等。
2006年12月,崔洪剛調任濟寧市委常委、副市長,後改任市委副書記。
2013年3月,崔洪剛任濱州市市長。
5年後,2018年5月,57歲的崔洪剛出任泰安市委書記,直至2021年8月,因年齡原因,卸任。
兩次深鞠躬告別
據公開的網絡視頻,卸任泰安市委書記時,在泰安市政大樓大廳,崔洪剛深鞠躬告別泰安同事。
2021年8月29日,泰安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宣布調整決定。崔洪剛在發言中說,“泰安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泰安的幹部群眾、父老鄉親,讓我感動、令我眷戀”。
而鞠躬告別的一幕在2018年5月也發生過。當時,濱州市政府大樓,時任濱州市長崔洪剛眼含淚水鞠躬告別,赴泰安任市委書記。
被批“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經山東省委批準,山東省紀委監委對山東省人大原常委、法製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崔洪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崔洪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在人事方麵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家人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公器私用,以權謀私,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麵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崔洪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崔洪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