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盜采中國重點保護物種,涉案外籍人員被依法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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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非法搜集我國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時有發生,對我國生態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國家安全機關曾破獲一起非法盜采我國重點保護物種,並向境外傳輸的案件,涉案外籍人員被依法驅逐出境。

今天,我們帶大家一起回顧這起案件,幫助大家進一步增強生態安全意識,提升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和素養。

案情回顧

2020年4月,有群眾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稱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有外籍人員非法挖掘采集我國重點保護物種。國家安全機關迅速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核查處置,將正在自然保護區內盜采珍稀野生植物的外籍人員當場抓獲。

經查,該外籍人員受境外機構指使,非法挖掘采集上千種野生植物物種標本和種子樣本,以非法渠道運往境外近兩千次,交易流水近百萬元,非法獲利數十萬元。在確鑿的證據麵前,該外籍人員對盜采我國野生植物的行為供認不諱,國家安全機關已依法將其驅逐出境,成功斬斷了境外勢力侵害我國生態安全的“黑手”。

深度解讀

上述案例暴露出境外一些別有用心的機構和人員,針對我國開展珍稀物種非法采集,進而威脅我生態安全的敵情。他們是如何開展非法活動的,我們該如何發現和防範?

——境外遙控,境內作案。與該外籍人員聯係的“買主”長期在境外,聯絡渠道隱蔽秘密。境外機構或人員通常采用社交媒體平台等線上渠道對境內人員進行遙控指揮,提出搜集特定品種、尺寸植物標本的需求,商談價格與獲取時限,或是向境內人員“傳授”盜采經驗與“應急預案”。而後該外籍人員在對方的遠程遙控下,以野生植物“愛好者”為幌子,前往對應地點盜采珍稀野生植物。

——假借旅遊,盜采植物。該外籍人員在收到境外遙控信息後,大肆打探搜集我國各類珍稀植物名錄與產地,再假借旅遊名義實施盜采行為。從2011年起,先後數十次赴我國四川、雲南等地的數十個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旅遊”,伺機盜采集植物活體標本、根莖,搜集植物種子。

——逃避監管,非法寄遞。為逃避檢查,掩蓋其違法行為,涉案人員以虛設公司或組織的名義,在網上聯係非法快遞中介,寄送植株或種子包裹,以逃避監管。經查,9年間該外籍人員共違法向境外寄遞上百種各類珍稀野生植物,導致大量我國特有生物資源流失海外。

學法時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以及其他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屬於間諜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規定,非法進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瀕危野生植物及其產品,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外國人進入自然保護區,應當事先經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的外國人,應當遵守有關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未經批準,不得在自然保護區內從事采集標本等活動。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生態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相關珍稀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流失,如被別有用心之人研究和利用,將給我國生態安全帶來嚴重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