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已死!臨刑前她的一個細節,令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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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條人命,6個家庭,27年跨越4座城市的抓捕。

勞榮枝終於在12月18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關於勞榮枝和法子英犯下的滔天大罪,各大媒體都有報道過。

今天我們就不再複述那些血腥的過程了。

從一個原本前途大好的青年女教師,變成一個殺人如麻,且極擅偽裝的女魔頭——

勞榮枝把貪婪、自戀、狂妄,變成自己生命的底色,自然逃不開滑向深淵、自取絕滅的結局。

這樣的人生,也算是給人們提供了一套極致的反麵教材。

之前,勞榮枝上法庭的第一句話是:我從沒有整過容。

她太會給自己打造人設了,帶著鐐銬也要一演到底。

在不知情的人眼裏,勞榮枝溫婉知性,多才多藝。



實則,殺人越貨,無惡不作。

多年前,她甚至可以慫恿法子英殺害熊家妻女(孩子僅3歲)。

然後,若無其事地和屍體們同睡同住。

在錄像帶記錄中,熊家血跡斑斑,被害人熊某之妻雙手雙腳被綁,全身赤裸趴在床上。

小女兒被殘忍地浸泡在浴池中,現場還遺留了熊某被肢解後的部分屍體。

可在庭上,她還一直想披著“善良”的外衣,把命掙回來。



執行死刑之前,勞榮枝和家屬見了最後一麵。

她讓姐姐聯係了前男友,囑托家人幫忙自己還一下之前欠的200元花唄。

因為這個手機號,是男友媽媽的。



都走到這個地步了,她仍然沒有認罪伏法的意思,竟還在花功夫維持人設。

一個人戲演得久了,連自己都能騙。



當一個事物堅固到極致,那它就是個怪物。

人也是一樣啊。

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的分布是均衡的。

無所畏懼到極致,那就沒有人味兒了。

去年一審的時候,勞榮枝哭喊著上訴,說自己“絕不認命”。

在一個對生命毫無敬畏之心的反社會人格身上,絕不認命意味著至死缺乏自省。



庭審中勞榮枝就關鍵細節多次翻供

另外,勞榮枝的人設打造,之所以能說服一部分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親朋):

一是因為她自己也信以為真,信念感極強;

二是因為很多時候我們對一個“好人”,一個“成功的人”的判斷太流於表麵,流於世俗認定。

勞榮枝的家人說,小時候家境一般,這個小妹是幾個孩子中,最聰明、乖巧的一個。



勞榮枝自己呢,也拿年輕時候考上幼師來證明自己的善良、正麵。

你看,對一個孩子或對一個成年人的評判角度,總是以家境、乖不乖、成績怎麽樣、做什麽工作來定位。

但ta的心理狀態怎麽樣,日常情緒、社交關係如何,小時候有沒有出現過問題行為?

這些和人格成長緊密相關的方麵,總是被忽視的。

這其實也給我們提了個醒,父母對孩子也好,成年人對身邊的朋友也罷,在觀察一個人的時候,要多從各個方麵入手。

畢竟,冰山隻有八分之一露在海麵。



還有,關於兩性擇偶方麵,吸引力法則真的太重要了。

不僅有趣的靈魂會相互吸引,邪惡的、負麵的亦是如此。

關於勞榮枝和法子英,桃子看到過這樣一個觀點:

“勞榮枝對法子英的感情,從崇拜到厭棄;而法子英對她,是從獵豔到獻祭。”

確實,一開始勞榮枝“傍上”法子英,是想成為“大哥的女人”,過上來錢快的生活。

而後來法子英似乎完全被勞榮枝迷住了,對她言聽計從。



法子英在合肥落網後,曾7次為勞榮枝脫罪。

聽到勞榮枝跑掉的消息後,他露出了會心一笑。

而勞榮枝把一切的罪責都推到了法子英頭上,稱自己是“受害者”,一直被脅迫、被暴力對待。

即便勞榮枝不是親自動手的那個,但她的言語煽動,所作所為,都已經和法子英之惡不分上下。



勞榮枝和法子英

法子英還曾有過一絲懺悔,認為殺害那個3歲的受害者,是“作孽”;

而對此,勞榮枝評價他“婆婆媽媽、優柔寡斷”,並建議一把火燒了熊家。

還有一個細節,也能看出這兩個人極其相似。

法子英在被抓捕的過程中,右腿中彈,他不肯撕掉褲管,要求換一條寬鬆的褲子。

因為他不想在最後一次示眾的時候,太過狼狽。

足以見得,法子英也是一個表演型、自戀型的人格。



這樣看來,情愛匹配方麵,兩個人的互相吸引,很大概率是彼此的人格是接近的。

感情裏能負負得正的少之又少,尤其是雙方都有人格缺陷的時候。

所以一定要先修煉好自己,溫暖、有所敬畏、積極向上,才不會碰到孽緣啊。



勞榮枝曾說自己最遺憾的事,是這輩子沒能結婚。



她對另一半的要求不高,覺得有上進心就好,日子苦一點無所謂。

這番話,仿佛是一個正常女子的想願。

但她自始至終,都是貪婪的——

她想要獲得巨額財富,享盡榮華(連法子英都一度覆蓋不了她的花銷);

她想成為有頭有臉的人物,一路各種攀附別人;

她樂於經營自己高貴美麗、知性善良的人設,以為這樣就可以成為人上人。

名、利、欲,一個都不落,而且是不擇手段地、拿別人的命去換取。



羅翔老師說:

“人其實不需要被教導,人隻需要被提醒,我們需要有一種聲音不斷提醒我們,行走在正道。”

勞榮枝決定走上歪門邪道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失去了人味兒,也注定不配擁有人間的煙火氣。

再怎麽美貌、聰明、有能力,又有什麽用呢?

這樣看來,她逃亡後努力維持的體麵生活,也不過是一場笑話。

黑貓巡行 發表評論於
可惜了,去演戲的話秒殺群芳。如此百毒不侵的強大心理來自於演技自己也信了,跟孫維是一類人。能騙到自己的人,隻有目的,再無道德榮辱倫理。
泥中隱士 發表評論於
好不容易出了個女土匪還是殺掉了。她要是表現的不怕死也許還能活,至少多活一陣。
瓜妹 發表評論於
演技超群!年輕時應該北漂找劇組,說不定大紅大紫的不是周迅爾等,而是勞榮枝
Moon_cake 發表評論於
該殺,白白讓她活了二十多年
我胖我的 發表評論於
這姐們兒的心理素質太強大了,就是完全沒有用在正道上。當然可以說她臨死還在裝,但是她如果沒有這樣相信自己的人設,早崩潰了。一個人可以把基本人性完全放在一邊,這個心理素質還真不是誰都能有的。這輩子造了這樣的孽,幾輩子都好不了的,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