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高中老師旅行途中猝死 學校組織旅遊 申報工傷未獲認定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李女士反映稱,今年6月,丈夫參加學校組織的旅遊,在旅行途中不幸猝死。事發後學校不承認旅遊是學校組織,堅持認為是教師的個人行為。12月5日,她收到哈爾濱市人社局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書,她已提起行政複議。

>>>45歲教師猝死

家屬稱新疆旅遊舟車勞頓,是累死不是病死

“他教生物,1977年出生,去世時45歲。2002年7月入校,教齡23年。”

李女士介紹,丈夫劉健是哈爾濱市師大附中的骨幹教師,6月11日,高考結束後,參加了學校組織的哈爾濱楓燁旅行社安排的新疆旅遊。

“每個人給出了旅行社的費用9300元,有28名高三年級教職工,加上6名家屬,一同出行的是34人。我丈夫所在的生物組除一名女教師外,全部參加。”

李女士表示,丈夫北疆這趟旅遊下來非常累,經常睡眠不足,舟車勞頓,身體機能嚴重下降。

“這樣的旅行不是誰都能夠承受得了的。我丈夫比較胖,從6月11號到20號,9天的行程,每天隻睡三五個小時。我看他微信裏留言,說晚上8點多他還在景區,經常是晚上12點才回到住宿酒店。有的景區最高海拔5000多米。6月18號按行程去了吐魯番火焰山,這個地表溫度達到67℃,那一天是致命的一天。”

李女士告訴記者,6月20號上午8點10分丈夫突然暈倒。“當時我接到學校年級主任的電話,讓我做心理準備。下午14點55分去世,死亡證明裏寫的是猝死,醫院搶救記錄裏寫的是呼吸心跳驟停。學校給出具的證明裏寫的是心源性猝死。”

“學校年級主任在第一時間告訴我說他生病死亡。我當時的第一反應以為我丈夫生病了,但後續了解,他沒有心髒病。他平常的身體挺好的,等於是活活累死的,並不是病死的。”

>>>家屬稱學校組織

“丈夫參加過四次旅遊,說學校會給補助”

李女士提供健康體檢報告證明丈夫旅遊前身體健康,她認為此次旅遊是學校組織的單位行為。

“出遊僅限高三年級,他們學校從2000年以來,已經持續了23年。每年高三學生畢業以後,學校就會組織這樣的活動,這算學校的福利待遇”,劉女士說,“算這屆我丈夫參加過4次了,除自己交旅行社的一部分錢,學校會給一些補助。”

“當時建了‘6月新疆行’的群,第一條信息是線路通知,第二條是航班信息,第三條是集合地點,都是年級主任發的。”

李女士認為,如果說是教師自發組織,“應該在群裏以商量的形式來選擇路線、旅行社,學校說是自發組織的,但又拿不出來自發組織的證據。”

李女士告訴記者:“每年高三畢業之後,我丈夫得到的獎金就是大概是8000多左右,如果去的話就是發1萬左右。這個獎金裏包括了旅遊補助。現在這種情況下學校不會給我領補助的憑證。我丈夫出事後,我微信截了屏保存了證據。他給我說是單位組織旅遊,還說6月15號年級組請吃飯,我想34個人也不是小錢,如果是自發組織,那是不是應該說‘誰誰請我吃飯’?”

>>>申請工傷未予認定

家屬:學校出具證明把責任撇得一幹二淨

李女士坦言,丈夫出事3個多月後,學校才出具申請工傷的材料。

“我找了律師,(律師)說像這樣單位組織的行為,我丈夫猝死屬於工傷。在我要求的情況下,學校在11月才給申報工傷,12月5號,哈爾濱市人社局已經駁回工傷申請。”



受訪者供圖

李女士解釋稱,駁回的理由一個是說隨旅行社旅遊,裏麵沒提到單位。“學校出具的證明完全把學校的責任撇得一幹二淨。”

駁回的第二條是不在工作時間內,李女士說:“6月11號出發的時候是在工作期間內,因為教育廳並沒有通知放假,學校放暑假是7月15日前後。”

12月15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到哈爾濱市人社局,工傷認定科負責人告訴記者,“他不是工傷,跟工作沒有關係,學校說不是學校組織的。6月11號學校說是放假時間。”

這位負責人表示,申報的工傷材料向學校調查過,“我們都是經過調查核實的,如果不服這個認定,可以通過複議或者訴訟來主張權益。”

>>>涉事學校回應

老師自發組織,每人旅遊是自己掏腰包

12月15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致電哈爾濱市師大附中,學校負責人表示此次旅遊不是學校組織,是教師自行組織。

“我們定義是教師自發組織,本身就是老師自發組織去的,包括每個人旅遊都是自己掏腰包,誰敢說給老師掏錢出去旅遊。”

這位負責人表示,6月11日是高三年級放假時間,不是學校的放假時間。

“高三年級從6月高考完之後,教師這個階段一般都放假,有的老師可能就居家了,有的老師可能就組團出去旅遊。”

“我們學校是幫助申請工傷。他是學校的老師嘛,畢竟出去旅遊,從我們學校角度看有沒有工傷的可能性,努力為家屬為老師爭取一下。”

這位負責人表示:“我們按程序谘詢了市裏和區裏正規的工傷部門,我們報工傷,缺什麽材料,我們就補什麽材料,也有家屬的原始簽字,她也同意。她隻是認為我們申請的工傷佐證材料沒達到她的要求,但我們需要客觀陳述事實。”

>>>學校書麵說明

高三教學壓力較大,高考後教師會調休

一份蓋有學校公章的書麵說明顯示,由於高三教學壓力較大,所以高三教師都會在高考結束後至高考成績公布之前的一段時間進行調整休養。

自2000年以來,學校高三教師逐漸形成在高考後旅遊休養的傳統活動,由高三學年教師自發組織,自願報名,可攜帶家屬,全員全程自費,公推負責人協調地陪、導遊、辦理保險等具體事務。

劉老師死亡時參加的旅遊休養活動,係2023屆高考結束後,相關高三教師自發組織自願報名的旅遊休養活動。本次活動劉老師和旅行團簽訂了合同,並辦理了相關保險,報名程序皆有據可查。

>>>自稱麵臨冷處理

家屬稱學校為逃避責任損害教工的利益

李女士表示:“學校報給人社局的材料裏寫著是從2000年以來就存在,但出行原因變成了調休。我說老師本身就是一年領13個月的工資,沒有一天是不領工資的,沒有一天是休息的,即便是有寒暑假,也拿的是全勤工資,那請告訴我,是調哪天的休?學校也拿不出書麵的證據材料。”

李女士認為,學校是變相地組織高三老師外出旅遊,“在學校給人社局出具的情況說明裏,寫了這次出行的目的和性質,寫得非常清晰,為下一屆教學做鋪墊,團結、凝聚、奮進,開拓教師視野,這樣那就是一個工作性質,在我看來,學校為逃避責任,損害了教工的利益。”

李女士向多個部門反映未果,“我打了12345熱線,回複說他們隻能管到廳級以下,但學校屬於省級單位,都超越他們範圍;我找了哈爾濱市教育局和黑龍江省教育廳信訪辦,都沒有解決,就卡在這了;我也找了哈爾濱師大,回複說還得和附中去商量,他們隻負責人員任命,不負責這些細節的事情。”

“學校現在冷處理,根本就不跟我們對話了,意思是能做的就這麽多了。”日前,李女士已經向哈爾濱市政府提出行政複議,如果不行將訴諸法律途徑解決。

>>>律師觀點

如是學校組織可歸納到“視同工傷”範疇

“這件事情的出現,我想大家都不願意麵對。”知名律師鞠文英律師指出,法律上有明確“視同工傷”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是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

鞠文英表示,這次活動究竟是學校組織的還是教師自發組織的,是關鍵所在,如果是學校組織,就可以把它歸納到“視同工傷”的範疇當中。

事件當中,究竟是學校組織還是個人組織,我們可以從目的、組織的人員、費用的承擔等多方麵的綜合因素進行判斷,不是簡單的說是個人組織就是個人組織。如果能認定是學校組織,學校的目的是什麽?是讓老師之間團結和睦,是讓老師提高工作效率,還是教職工的這種福利待遇。

鞠文英指出:“畢竟事情發生了,目前應當充分地把相關證據拿出來,跟家屬進行溝通,是誰的問題誰承擔,盡可能給申報工傷認定,導致這個事情的出現,就目前的解釋來看,當事人不能答應,我們也確實無法理解。”

hkzs 發表評論於
沒買保險?
shakuras2000 發表評論於
說實話,學校也很悲催。

這個本來就是發額外福利讓教師旅遊,用來規避不能隨便發錢的政策。但是其實這個細究也是違反政策的,最後校長要吃排頭,倒黴的就是以後再也沒有這種福利了。

至於算不算工傷,那麽一看是不是自願,另外一個看裏麵有沒有任何教學相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