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8歲男童被狗咬傷臉部縫90多針,家屬仍在找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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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吉安市吉安縣一名8歲男童被一隻犬隻咬傷臉部,家屬稱縫了90多針,但報警多日後狗主人一直沒有現身,家屬懸賞一萬元尋找相關線索。12月7日,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致電吉安縣公安局,工作人員稱此事還在核實當中。

網傳信息顯示,被咬男童家屬發布信息稱:“2023年12月2日早上8點,在望族名家大八口,我兒子被狗咬傷,縫了90多針,原本一個帥氣的小男孩,如今卻毀了容,在醫院接受治療已經花了很多錢,後續還需要很多費用進行治療,相關部門也找不到狗主人,希望人心好幫忙發轉找到狗主人,萬分感謝(發現者獎賞 10000元)。”



男童母親王女士介紹,12月2日,她8歲的兒子獨自到小區門口買早餐,買完回家時,一條狗突然從附近竄了出來,咬傷了她兒子的臉部。

王女士稱,她兒子的額頭、麵部、嘴巴都被咬傷,傷口加起來有15厘米長,縫了90多針,差一點就傷到眼珠了,事後孩子受到驚嚇,精神狀態不好,也吃不下東西。



王女士還稱,這條狗前後一共咬傷了十多人,最後被趕來的民警擊斃,她的兒子是受傷最嚴重的,其他受傷者有的被咬傷了手或腳。

現場照片顯示,咬人的狗脖子上拴著紅綠相間的皮帶。王女士稱,犬隻脖子上還有一個項圈,全身都很幹淨,不像是流浪狗,應該是有主人的。王女士稱,事後他們已經報了警,但事發5天後,仍沒有找到狗的主人。



王女士稱,目前各種治療已經花費一兩萬元了。兒子後續的恢複、整容也需要大量費用,少則幾十萬元,多則上百萬元。他們希望能盡快找到狗的主人。

12月7日,瀟湘晨報記者致電吉安縣公安局公開電話,一名工作人員稱此事還在核實當中,具體情況需要詢問該局宣傳科。對方記下記者聯係方式稱會轉達給宣傳科,但截至發稿時記者尚未得到答複。

另據極目新聞報道,吉安縣城管局工作人員稱,王女士兒子被咬傷的望族名家小區附近,屬於該縣限養區內,遛狗需牽繩。而且犬隻飼養人按照規定,應當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目前,他們也在協助警方進一步查找狗的主人。

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2023年10月23日,吉安縣公安局與吉安縣城管局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吉安縣城區文明養犬管理的通告》。通告第一條規定,吉安縣中心城區範圍是犬隻限養區,限養區範圍:東起吉安大道、西至曙光路,南起建設大道、北至瑤池路。限養區範圍內犬隻一律實行拴養或圈養,不得放養。

上述通告第三條“關於飼養犬隻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中要求,限養區內攜犬出戶的,須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用繩(鏈)等牽領約束,必須避讓行人,特別是老年人、孕婦和兒童。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本次事件中,如果男童被狗咬傷,在無特殊情況下,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對動物傷人事件負責。如果警方找到狗的主人,主人需要承擔被咬傷兒童的醫療費用;如果傷勢較重,導致孩子麵部嚴重疤痕或其他並發症,狗的主人可能還需賠償相應的損失。並且如果因為此事件給孩子造成了嚴重的精神痛苦,狗的主人可能還需要支付精神損害賠償。

普通市民如果遇到類似情況,是否隻能等待警方的調查?付建認為,該案件中,當事人不單是隻能等待警方的調查核實,還可以采取其他的維權方式。當事人除了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警方進行調查處理,還可以尋求多方途徑。當事人可以先收集相關證據,如傷口的照片、醫療證明等,以便在維權過程中使用。如果事件發生在小區內,當事人可以向物業或社區反映情況,請求他們協助調查。如果證明物業公司或小區管理存在漏洞,當事人還可以尋求法律幫助,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物業公司或小區賠償損失。

付建認為,在限養區內發生的狗咬人事件的情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分析發生事故的地點、物業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是否存在管理疏忽,如果有過錯的,在找不到狗主人的情況下,可以依法向其追究過錯責任,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