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讓早點店做特殊肉餅起衝突逃單 店家:自稱城管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近日,網傳安徽蕭縣一男子自稱城管大隊隊員,要求店家“特殊加工”牛肉餅,後雙方發生衝突,男子未付款後離開。店家稱,事發後第一時間報案2日無果,詢問民警被告知對方稱已和解。當事人否認後,警方受理案件7日無果。

12月1日,蕭縣城管大隊相關負責人稱,曾接到店家投訴,核查後確認涉事嫌疑人非單位工作人員,“我們建議他給公安說明情況,冒充公職人員應依法嚴辦。”轄區派出所民警表示,不便接受采訪。同日,有關部門告訴當事人,係路橋公司的車輛,已要求警方針對冒充公職人員問題追責。

網傳視頻——

男子吃早點稱“我是蕭縣城管大隊的”“多加肉,給我弄個純肉的”

等待時突然潑灑湯水,疑將手中物品砸向店家

根據網傳視頻顯示,11月19日,一輛麵包車停靠至路旁,車上下來男子進入早點店內。另一段監控聲音顯示,該男子說,“我是蕭縣城管大隊的……”

11月22日的監控視頻顯示,該麵包車再次停靠至路旁,一名身著紅衣和兩名身著黑衣的男子進入早點鋪,疑似在給店家說“多加肉的……你給我弄個純肉的……”雙方在店內疑似與店家進行了溝通,後紅衣男子坐至店門前的椅子處。

時隔數分鍾,店員走出店內,正坐在店門前吃早餐的紅衣男子突然將碗中湯水向店員方向潑灑,並與店員發生爭執,然後起身疑似向店內扔東西,雙方發生言語衝突。兩名黑衣男子迅速將紅衣男子推入麵包車,車輛隨即駛離。

紅衣男子突然將碗中湯水向店員方向潑灑,並與之發生爭執

網友描述,紅衣男子自稱蕭縣城管大隊的工作人員,讓他們給特殊加工早點。在加工過程中,對方突然摔盤子、辱罵店家,還拿東西砸人。

店家講述——

對方要五合一純肉牛肉餅,“開店40年,沒聽過這種要求”

男子扔盤子、砸人後離開,“20多元早點錢沒付就走了”

12月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到該網友王先生,他表示,自己是早點店的店主,事發地點位於蕭縣人民路與順河路交叉口附近。第一次事發時間是今年11月19日清晨6時許,對方進店後讓做純肉的牛肉餅,“我們拒絕了,開店40年,沒聽過這種要求。”對方便稱自己是蕭縣城管大隊的工作人員,“我們沒給做,他就帶著氣走了。”

11月22日上午7時許,該男子帶著兩名黑衣男子再次來到店裏,多次稱要純肉的,把5個牛肉餅合成一個做,“我們做生意不想得罪人,便答應了。”

王先生說,他可能不想等太久,想盡快吃到,“正常的牛肉餅是牛肉加麵製作的,純肉且五合一的牛肉餅,製作肯定慢。”製作期間,男子起身摔東西,他還向其解釋稱“鍋裏麵正在給你弄,你得讓它熟了。沒想到對方不僅辱罵我們,還拿東西砸我家人。”和該男子一起來的兩人立即上前,把人推上車,“有一個黑衣男子在車開走後,給我說那人喝酒了,客套兩句就離開了。”

王先生說,3名男子共吃了20多元的早點,沒付錢就離開了,“我們是小本生意,牛肉餅1元1個,他們還喝了油茶等。這件事讓人氣不過,我選擇了報警。”

警方受理——

“警方稱對方說,我們已經和解了,還說對方開的是公務車”

否認和解後,警方以財物被損毀受案,調查數日無結果

王先生說,11月22日,警方便到場進行了調查。他將監控視頻畫麵,拍下的車牌號等均交給了對方,“他們說調查後給結果,之後就沒聯係了。”24日,他前往黃口派出所,辦案民警說聯係到對方,被告知雙方已經和解,他否認和解一事,民警才出具《受案回執》。

《受案回執》顯示,黃口鎮肉盒早點鋪財物被損毀案我單位已受理。

對此,王先生不解,對方應該是尋釁滋事,為什麽受理案由是財物被損毀呢?他詢問民警,對方未明確回應,“我追問對方是不是公職人員,民警沒回複,說車是公務車。我問是那個單位的,對方讓我自己去查。”

截至12月1日,王先生始終沒有等到警方的處理結果,“我每次問,對方都說在調查。人都找到了,監控、車牌號都有。結果警方先稱我們雙方已和解,又在受案後遲遲給不出調查結果。我不理解,這件事就這麽複雜嗎?”

王先生說,警方受案後,有多人聯係到其親屬,“親戚說,對方稱已經找人了,問我這件事怎麽才能和解。我要求警方公正辦理。”

通話錄音——

蕭縣城管大隊:不是我們的執法人員,有人冒充

派出所:正在調查,暫不便透露單位等信息

王先生說,11月22日,他將此事向蕭縣城管局進行過反饋,城管大隊負責人在看到相關視頻後,給王先生回複。

根據錄音顯示,蕭縣城管大隊相關負責人稱,“我確定不是我們的執法人員。你給公安說,有人冒充蕭縣城管大隊工作人員,要求他們嚴查,他冒充執法人員是違法的。如果真有這樣的事,不僅要開除,還涉嫌尋釁滋事需要行政拘留。”

12月1日,王先生就案情進展再次聯係黃口派出所。辦案民警朱某說,案件正在調查,屆時會告知辦案結果,“人已經找到了,車牌也很明顯。具體以什麽案由處理,要縣公安局法製科決定,他們會對案件進行審核。”

關於是否是蕭縣城管大隊的工作人員,辦案民警朱某始終未正麵回應,他表示,可以聯係雙方到派出所和解,王先生明確拒絕和解。辦案民警朱某說,“他沒給你早點錢,你可以去法院起訴。”王先生說,若是某單位的公職人員,對方可能涉及違紀問題。辦案民警朱某則表示“你有車牌號、監控視頻,也能直接給紀委反映。”“處罰決定書還沒下來,單位等是對方的隱私,因此暫時不能透露。”

“究竟是不是公車,男子為什麽自稱是蕭縣城管大隊的工作人員?這些問題核實並不困難,為什麽至今無法證實回應。”王先生說,他還通過其他途徑進行過投訴,11月30日,有鎮政府的相關負責人聯係他了解情況,表示會進行調查。

調查回應——

縣城管大隊稱查無此人,警方表示不接受采訪

鎮政府相關負責人稱“打錯了”,隨後讓當事人別接受采訪

相關部門回複當事人“是路橋公司的車,已要求警方對冒充公職人員追責”

12月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到蕭縣城管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事發後,他們也進行了調查,確認涉事男子並非其單位的工作人員。他們單位隻負責城區內的管理,黃口鎮並非他們的轄區,故不可能是他們的工作人員,“建議當事人向警方報案,冒充公職人員是違法行為。”“他冒充我們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我們也要向他們追責。”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電話,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到鎮政府的相關負責人,他反複稱“打錯了,我是鎮政府計生辦的。”隨即掛斷電話。對此,王先生稱,12月1日上午11時,該鎮政府工作人員聯係他稱,“我們也在幫你查,你別接受媒體采訪。”

同日,記者聯係到黃口派出所辦案民警朱某,對方稱不便接受采訪,隨即掛斷電話。記者致電縣公安局政工科,電話無人接聽。

12月1日中午,王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有關部門告訴他,涉事車輛係路橋公司的車,“有關部門說,男子自稱是城管大隊的人,是冒充公職人員,他們已要求警方對此事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