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二審維持原判!13年附加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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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二審判決公布了!

11月24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因強奸、聚眾淫亂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這也是二審最終結果。

法院還披露,被告人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自此,2021年娛樂圈的年度大瓜迎來了大結局,2年多時間,吳亦凡一人就集齊了至少五份情況通報,包括但不限於被刑事拘留、被批準逮捕、一審判決宣判、二審判決宣判以及偷逃稅被追繳並處罰款共計6億元。

除了刑事責任,吳亦凡還要承擔大量違約責任。

2021年7月,警方針對吳亦凡做出了詳細的案件通報,隨後吳亦凡代言的15個品牌先後宣布與他解約,根據媒體估算,單就代言解約一事,吳亦凡損失就上億。

後續品牌起訴吳亦凡要求其賠償的金額也驗證了這一點——僅華帝一個品牌,吳亦凡就需要賠償1900萬元,那麽15個品牌加起來掐指一算,上億都打不住了,四舍五入也要2.8億。

偷逃稅被追繳並處罰款共計6億元、15個品牌賠償四舍五入2.8個億,吳亦凡一下子就背上了8.8個億的債務?


其實不止。

別忘了,吳亦凡還和楊紫合作拍攝了劇集《青簪行》,參考某爽一部劇退還片酬外加賠償9000萬的案例,8.8億再加1個億,眼見著就要奔10億去了。

可能有人覺得,沒有真憑實據光就這麽給人加債務,是不是太誇張了點?

——還可以用吳亦凡表哥吳林的情況做個參考啊,吳林負責吳亦凡經紀工作多年,參與多個公司運營,和吳亦凡深度捆綁,2022年12月,法院對吳亦凡表哥發布了限消令,涉及金額高達1.65億元。

之前就有傳聞稱,吳亦凡出售了自家豪宅豪車,他在北京的工作室更是早早人去樓空,如今吳亦凡二審宣判,犯罪事實清楚,希望不要再有人為他洗白了,最後就希望吳亦凡能夠真心悔改,也別忘了繳納罰款以及償還債務哦。

Gooddevil 發表評論於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