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台江公職人員駕車撞死中年夫婦,家屬披露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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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11月2日中午,貴州台江縣楊某誌夫婦在自家維修店前被私家車撞倒,兩人均不幸當場身亡。據稱肇事司機是該縣文體廣電旅遊局黨組成員、台江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王某文。11月9日,大皖新聞對這一事件進行了采訪報道。

11月15日,大皖新聞記者從男性死者的哥哥楊先生處獲悉,日前,當地交警部門已對這起事故的責任進行了認定,肇事者王某文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那條路限速40km/h,交警測定事發時當事人車速在75km/h到85km/h之間,超速接近百分之百。”

“事發十多天後肇事者家屬出麵道歉”

“出事十多天了,肇事者的家屬今天才出麵道歉,我們這邊的親屬對他們都很生氣。”11月15日,死者的哥哥楊先生告訴大皖新聞,他忙到當天下午2點還沒吃上飯,他的弟弟和弟媳將於16日在老家安葬。

楊先生告訴記者,根據警方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王某文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是賠償由保險公司支付,包括喪葬費、小孩撫養費以及老人贍養費等在內,共計賠償大概在250多萬元,保險公司稱將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賠付。

三個孩子將交由外婆照顧

楊先生說,弟弟的三個孩子還小,作為伯伯的他自身家庭條件也不太好,沒有能力照顧三個年幼的孩子。孩子的外婆今年60歲左右,死者的三個孩子將由孩子的外婆照顧。保險公司賠付的錢也將用於三個孩子的成長教育以及父母的養老,對這一點,各方親屬均沒有異議。

“因為我弟弟在外麵還欠著一些錢,我們親屬要求把事發時撞壞的新三輪車等物品進行賠付,但是他們不願意賠。”楊先生說,截至目前,肇事者一方還沒有請求遇難者親屬出具諒解書,他們將看肇事者的態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