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領導剛走就出事”,安全排查到底查了啥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又一起令人痛心的建築坍塌事件!11月11日中午,浙江溫州永嘉縣橋頭鎮岩頭巷一民房在翻修過程中發生坍塌。據當地政府通報,4名施工人員被埋後不幸遇難。目前,正組織房屋坍塌原因調查和善後處置工作。

幾天前,黑龍江樺南縣悅城健身體育館發生部分坍塌,導致3名正在打籃球的初中生遇難;今年7月,共造成11人死亡的齊齊哈爾市第三十四中學校體育館坍塌事件,更是讓全社會聚焦建築安全問題。

在為死傷者表達惋惜、哀悼的同時,必須痛定思痛,持之以恒做好安全排查,盡最大努力防止發生下一場事故。

值得注意的是,永嘉縣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的消息顯示,11月6日,副縣長張長霓剛剛來到發生事故的橋頭鎮開展周一“夜查、夜巡、夜訪”行動。在常態化的安全風險排查之下,坍塌依然在縣領導“眼皮子底下”發生了,個中原因值得深思。

而就在今年7月24日,齊齊哈爾學校體育館坍塌事件發生次日,黑龍江樺南縣領導就到悅城健身體育館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遺憾的是,這次檢查同樣沒有阻止事故的發生。

建築安全風險隱患表現為多種形式,有的因為建造、維修時不規範的操作而產生,有的因為年久失修、缺乏管理而暴露,有的則因為建築質量不合格,在落成使用之際就暗藏風險。

這也要求安全排查不能隻停留於“麵上”,而要抓細抓實。如果發現不了真正的風險、解決不了真正的隱患,那排查就是對上糊弄、對下敷衍的“走過場”。

海因裏希法則認為,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後必有29件輕度的事故,還有300件潛在的隱患。安全排查就是要把這些輕度事故和潛在隱患揪出來,主動打好補丁。領導幹部下到基層進行安全排查,不能滿足於聽一聽匯報,而要多看一看實際情況,掌握安全生產的一手信息。

平心而論,政府領導幹部不一定具備安全排查的所有專業知識,由領導幹部“掛帥”進行排查,為的是突出責任、強化擔當。在領導幹部進行安全排查的同時,應當由專業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更加周密的檢查,將檢查落實到日常安全工作中,不讓安全排查淪為“走馬觀花”。

防範事故風險隱患,還要走出“一人感冒,大家吃藥”治理路徑。重特大事故發生以後,各地組織安全排查當然是必要的,但要避免異化為一種危機應對模式。每當事故發生,政府組織突擊檢查,責任單位和個人準備材料、填補漏洞迎檢,似乎存在心照不宣的默契。

可是,往往越是這樣的“應景式”檢查,越容易掩蓋問題,導致麻痹大意。而遵循風險隱患的一般性規律,有針對性地檢查具體問題,更應當成為安全排查的實施原則。

隨著我國城鎮化率的提升,城市發展已經進入城市更新的時期,由大規模增量建設轉為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結構調整並重。這也意味著,建築的風險隱患會不斷積累,甚至可能集中釋放。

因此,各級政府必須不斷增強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將安全生產檢查融入日常工作的每一時刻,切實提升城市安全韌性。

yshen05 發表評論於
政府領導幹部不一定具備安全排查的所有專業知識,但必須承擔下屬所發生過失的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