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刺死“校霸”獲刑8年,檢察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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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從貴州省甕安縣“反殺校園”案的當事人陳泗翰及其律師處獲悉,案發九年後,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已就該案,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



↑回複函

記者獲得的一份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的回複函顯示,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已就該案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

紅星新聞2019年曾對該案進行詳細報道,2014年4月30日上午,陳泗翰與同校學生李東(化名)在學校食堂排隊買早餐,李東踩了陳泗翰一腳,二人發生口角和抓打。當日上午,李東等人在教學樓廁所樓梯等處,對陳泗翰兩次進行毆打;中午放學時,李東等人告訴陳泗翰,下午他們二人要進行“單殺”(一人拿一把刀對殺)。



↑李東、陳泗翰發生打鬥所在的小區

下午放學後,李東將陳泗翰強行拉到附近一小區內,期間,陳泗翰從該校另一名學生處獲得一把卡子刀。在該小區內,李東再次對陳泗翰進行毆打後,雙方發生打鬥,均動了刀。李東以刀刺中陳泗翰背部,陳泗翰以刀刺中李東胸部後逃跑,李東拿刀在後追,追了一段路後倒地身亡。

後經鑒定,李東係銳器致心主動脈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陳泗翰的傷係銳性損傷,構成重傷二級。

2014年10月28日,因犯故意傷害罪,陳泗翰被甕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陳泗翰及家屬選擇上訴,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陳泗翰的家人一直在“喊冤”申訴,他們認為,兒子在持續遭受校園欺負的過程中,為防止被對方傷害,以刀殺死對方,屬正當防衛。

陳泗翰同校55名初三學生自發聯名向法院寫了一份《關於請求輕判陳泗翰同學的請求信》。聯名信中寫到,希望法院“看到他是被迫反擊,才將人殺死的事實”,對陳泗翰從輕判罰。簽署聯名信的學生中,有9名是該案目擊證人。

2020年8月,服刑六年後,陳泗翰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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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日,陳泗翰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他是在6月30日收到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的回複函,他認為這是一個好消息,“至少讓我爸媽覺得等了這麽多年沒白等。”陳泗翰表示,他目前在努力工作,已經回歸正常人的生活。

回複函顯示,經查,陳泗翰不服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2014)黔南刑一終字第166號刑事裁定,曾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已就該案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

對於以上再審建議,陳泗翰的代理律師林麗鴻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這對案件來說已經是一個非常大的進展了,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終於就該案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除了當事人家屬以及律師,也有檢察官、媒體朋友以及社會各界共同關注的結果。

林麗鴻表示,現在最高檢、最高院已經出台了司法解釋和指導案例,接下來陳泗翰將等待高院通知是否再審,他們堅信再審重新查明案情,就會進一步還原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