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被家暴16次:為什麽我逃也逃不了,離也離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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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一女子稱兩年期間被丈夫家暴16次,導致多處內髒受傷,一時間引發無數網友關注。6月26日下午,海報新聞聯係上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的謝女士,她告訴記者,目前外傷的傷口已經結疤,主要在治療內傷。海報新聞同時從成都市婦聯獲悉,關於謝女士的家暴案件,武侯區婦聯已經在和公安機關協同持續跟進,婦聯會根據當事人的需求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和關心關愛。



謝女士被家暴後在醫院接受治療

懷孕之後兩年中多次被家暴

“內髒出血,肝、脾、胃、腎、十二指腸這些都壞了,腸子比較嚴重,直接斷了。現在在肚子上麵做了一個人工造瘺,一直掛著一個袋子,特別容易出現腸梗阻,所以也不能吃東西,經常要輸營養液、喝營養粉。”謝女士說,她從出事前的90斤已經瘦到了70斤。

謝女士今年29歲,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是四川平昌縣人。和丈夫賀某相識於2020年7月10日,2021年5月20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女,用謝女士的話說,兩人之前的感情其實還可以。同時,賀某和前妻還有一個兒子,平時經營一家廣告公司和一家建築公司。



謝女士生活照

懷孕之前,謝女士自己開店做服裝批發,結婚兩個月之後懷孕,因為孕期反應明顯,就把店麵轉讓,此後一直在家待產。

謝女士告訴海報新聞記者,賀某第一次對她家暴是在她懷孕期間,賀某因瑣事對她動手,毆打她的臉部,謝女士報警後民警進行了調解。“在我懷孕7個月的時候,又來了第二次嚴重的家暴。當時他媽媽也在,他就把我按在地上打,用冬天取暖的爐子直接砸我。”

謝女士印象較為深刻的是,發生在孩子六個月大時的一次家暴。“孩子6個月大的時候,用刀砍在我頭上,兩條血淋淋的口子,縫了好幾針。”



謝女士被家暴後的傷口

謝女士說,後來一直斷斷續續存在家暴的情況,有時賀某甚至當著父母的麵打她。“比較嚴重的大家暴有5次,都報了警,小家暴有很多已經沒有辦法計算了,我也不知道多少次,反正就是很多。”

謝女士表示,每次報警最終都以家庭糾紛處理。據謝女士提供的“家庭暴力告誡書”顯示,在2022年1月,賀某就曾因對謝女士進行家暴被民警告誡。

在這期間,謝女士也想過要離婚。“第一次家暴之後,他寫了保證書,也跪在我爸爸媽媽麵前道歉,我們都以為他真的會改,就原諒他了。從第二次家暴之後,我就開始提離婚,開始躲他,每次躲出去都是一個月這個樣子。”

“中間也協商過很多次,他都不同意,隻要我一說要離婚,就會激怒他。”謝女士說,因為一直沒有協商成功,所以導致最終沒有離成婚。



警方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誡書

最後一次家暴造成多處內髒受傷住進ICU

最近的兩次家暴,發生在今年4月份。“4月15號,我和我朋友在飯店吃飯,被他拿滾燙的砂鍋,一共是4鍋,全部潑到了我身上,前胸和後背全部都被燙傷了。”

謝女士表示,事後她像以往那樣躲了出去,並拉黑了賀某的微信和電話。“躲起來之後,我向派出所、社區、婦聯、法院、民政局等多方求助過,詢問是否可以離婚,怎麽樣才能把婚離掉,最後也沒有太大的效果。”

謝女士說,4月24日,她曾去法院起訴離婚,但因為材料不全,她準備第二天帶齊材料再去起訴,“沒想到我根本就沒有等到第二天去法院。”



謝女士被燙傷的照片

謝女士說,4月24日下午,她被賀某表哥的女友約出去吃飯,4月25日淩晨兩點多,剛回到小區樓下的她,被賀某拖上車帶去酒店。謝女士說,賀某在酒店對她進行了毆打,並實施了強奸。最後,酒店走廊上一名路過的男士聽到呼救後報警,謝女士之後被送到了醫院。

據醫院的住院病人出院病情證明書顯示,謝女士左肝廣泛挫裂傷伴出血,十二指腸挫傷伴破裂,肺挫傷,蛛網膜下出血,腦挫傷,雙側胸腔積液,左腎挫傷,左側第6-8肋骨骨折,腦震蕩等。

據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於5月12日出具的一份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該局指派有關人員對謝女士腹部傷情進行鑒定,謝女士腹部損傷達到重傷二級標準。

謝女士說,事發後她從當地派出所獲悉,賀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刑拘。“還沒有移交到檢察院,還在取證階段。”



出院病情證明書

“他是想殺了我,希望以故意殺人立案”

“我在ICU裏麵是昏迷的狀態,等我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三天了。”謝女士說,她在ICU住了8天才脫離生命危險。“我爸爸60多歲了,本來就有高血壓和心腦血管堵塞,還要24小時來照顧我,晚上基本上沒有睡覺的時間,因為那一個多月我每天有22個小時在輸液,從早上8點鍾開始輸液,一直輸到第二天早上6點鍾。”

“最近這一兩個禮拜,那種頭暈頭疼的狀況才消失,之前基本上每天沒有幾個小時是清醒的。”謝女士說,她前前後後住院治療了50多天,現在白天仍然需要去醫院接受治療。

謝女士說,她現在的精神狀態也不是很好,“白天晚上都睡不著,我就感覺活著真的沒意思。”

賀某父親此前接受采訪時曾稱,謝女士在外麵抽煙喝酒很少回家,也不帶小孩子,有時甚至夜不歸宿。針對這些說法,謝女士回應稱並不是事實,自己從來沒有在外麵抽煙喝酒,更沒有夜不歸宿。賀某表哥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據他了解,賀某確實有過兩三次的家暴行為,但16次是不可能的。



謝女士住院接受治療

“我實在沒有辦法,才會發到網上去,因為我以前也做直播,也知道網絡輿論有好有壞,但是現在我並不在乎他父母怎麽說我、怎麽汙蔑我,我隻要求重判,隻要求按照事實,以故意殺人或者故意殺人未遂還有強奸去立案、去重判,並追究幫凶的責任,其他的我沒有任何訴求。”謝女士說,“他確實之前說過很多次要殺了我,說絕對不會讓我有報警的機會,我沒有想到他的心真的會這麽狠,真的會想要殺了我。我到醫院的時候已經完全昏迷,沒有脈搏、瞳孔放大,醫生說如果我再晚到20分鍾就救不活了。”

“為什麽我逃也逃不了,離也離不掉,過又過不好?我隻想逃離他,因為我隻有離開他,我才能夠得到新生,才能不被他家暴。”采訪最後,謝女士如是說道。

婦聯、公安等部門正在跟進處理,律師稱造成重傷二級可判十年

針對此事,26日,海報新聞向成都市婦聯了解相關情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關於謝女士的家暴案件,武侯區婦聯已經在和公安機關協同持續跟進,婦聯會根據當事人的需求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和關心關愛,也會堅決依法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記者致電謝女士所在街道晉陽街道辦事處了解情況,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情況,建議記者聯係街道婦聯,但其提供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記者致電謝女士老家平昌縣婦聯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謝女士和其丈夫賀某的戶籍已經遷出,但目前有相關領導一直在跟進處理此事。



謝女士住院接受治療

婚姻中遇到家庭暴力應該怎麽辦?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主任馬文斌律師告訴海報新聞,《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都明確禁止實施家庭暴力,受到傷害的婦女可以向所在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派出所、人民法院申請幫助,也可以尋求婦聯等單位進行協助。

“一般來講,輕微的家庭暴力,婦女可以通過報警的方式來解決。情況複雜的,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限製施暴人與受害者接近。”同時,馬文斌律師表示,造成重傷二級,已經涉嫌刑事犯罪,有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cgh 發表評論於
中國男人打女人的惡習很不好。美國如有女人被男人打,立刻會對男人進行處理,禁止男人接近女人。
華山棧道 發表評論於
夫妻是獨立的兩個個體,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婚姻,更何況對方有家暴行為。婚姻法應該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