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隻能花錢請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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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一位王女士向央廣網反映,今年4月中旬,她家人患有神經腫瘤,在北京某醫院住院11天中,因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自己隻能每天在病房外守候。“當時護工費都花了2000多元,現在還要承受價格不低的住宿費,經濟壓力很大。”

陳女士的家人也曾在北京住院時遇到類似情況。她覺得不合理,向有關部門投訴後,醫院才同意陪護。“醫院不允許陪護,隻能花錢請護工,其實很多病人都想家人陪護。”

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是個例,還是行業普遍現象?相關部門對此是否有明確規定?

近日,記者走訪北京市多家醫院發現,醫院、病人和病人家屬對陪護問題看法不一。醫院不允許病人家屬術後陪護,原因說法不一。

在北京工作的劉女士告訴央廣網記者,今年3月份,她在通州某醫院做腹腔鏡手術,需要住院7天。手術後兩三天,插了導流導尿管,她不能下床,在這種情況下,醫院規定不允許家屬進入病房陪護。

劉女士向醫院谘詢原因,院方解釋,這是按照此前疫情期間醫院的規定沿用至今,並稱對於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和老年患者,允許一個家屬陪護。

“我術後疼痛很厲害,需要家屬幫忙拿飯、幫扶起身、去衛生間和換尿袋。我媽媽就在病房外麵,但不讓她進。”劉女士認為,醫院對於“生活不能自理”的定義模糊,無奈之下,她隻能請護工照顧,一天260元。



北京一醫院病人家屬向記者出示的護工委托協議單(央廣網記者 汪寧 攝)

在北京的另一家醫院,一名病人家屬向記者出示的護工委托協議單顯示,收費標準200元/天。護工工作範圍:負責照顧患者的日常生活起居,協助患者洗臉、刷牙、梳頭等,搞好患者床單位衛生,在護士站的需要和指導下經患者同意,協助護士做好留取體液、分泌物等標本及送檢工作等。

“請不請護工,不是病人說了算,醫生覺得你需要請護工,那就給你開單子。”北京某醫院住院部的護理員說。另一家醫院護士則稱,“你問我原因,我也不知道,全院都是這樣請護工。”

對於一些醫院為何不允許家屬陪護,記者走訪多家醫院科室,得到的解釋也不盡相同。



北京一醫院多科室稱病房是封閉式管理、無法陪護(央廣網記者 汪寧 攝)

北京望京醫院住院部多名護士表示,按照三年前疫情管控措施規定,病房是封閉式管理,一般不允許家屬陪護。如果家屬要陪護,需要住院大夫決定,但也隻能有一個家屬陪護病人,且進入病房後不能外出,直到一起出院。

對於不能陪護原因,該醫院住院部呼吸科的護士稱,醫院都是這樣要求,之前是疫情,現在是甲流,為了防止交叉感染。該醫院另一名來自骨關節四科的護士說,“該科室自開科以來,都不允許家屬陪護。”

在另一家醫院,一位住院部的護理員告訴記者,他們科室不讓家屬陪護,再大的手術也不行。“整個醫院都是這樣,還在沿用以前疫情時的規定。”



北京兒童醫院多科室稱不允許陪護(央廣網記者 汪寧 攝)

記者探訪北京市兒童醫院腸胃科、耳鼻喉科、心外科等多個科室,不少病人家屬和醫護人員向記者表示,對於心外科,年齡小的孩子做手術可以陪護,其他大部分科室均不能陪護,原因是“病房空間有限”“建院以來一直如此”“疫情原因”等。

國內其他城市的醫院允許家屬陪護病人嗎?河南、河北多家醫院向記者表示可以陪護。其中,河北石家莊市某醫院護士長張楠(化名)表示,她在基層醫院從未聽說過不允許家屬陪護的類似規定,家屬陪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醫院方麵照護病人的壓力。

花錢請護工要算經濟賬

也要唯效果論

對於北京部分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不少病人家屬不理解。他們認為,請護工費用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病人家屬照顧更加貼心和細致,不僅有利於病人康複,還能減輕患者經濟負擔。

特別是不少其他城市的病人到北京大醫院住院,一般都是患有大病。如果住院天數久一些,加上額外的護工費,對經濟條件本就不好的家庭來說,這是一筆很大的開支。

雖然,每天200多塊錢的護工費聽起來不算貴,但特別是對於孩子來說,生病時最需要家人的陪伴,護工再細致也不如家人貼心。

不過,也有家屬認為,不讓陪護有好處,減少病房留守人員數量,給病人提供一個相對安靜的環境。



記者走訪北京市多家醫院,均稱不允許病人家屬進行病房陪護(央廣網記者 汪寧 攝)

“既然都住院了,不少病人都不能自理,尤其是病人到大城市就醫,如果患者經濟狀況較差,可能無法再承受護工費,而且病人在生病時最需要親情。”張楠護士長(化名)說,醫院應以人為本,按需施策,為方便管理可以固定陪護人員。

一名醫療專家稱,家屬陪護的優點是不需支付護工費,對於一些經濟困難的患者來說,可以減輕經濟負擔,在某些情況下,家屬的陪伴會對患者的治療和康複產生積極影響。

但是,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醫學倫理與法律係教授王嶽則表示,病房應該是最安靜和最適合休養的地方。從優質護理角度來說,不應該提倡病人家屬在病房陪護病人,不僅因為陪護專業性比較強,病人家屬沒有經過係統、專業訓練的話,可能造成護理不當,會對患者造成新的傷害。另外,病人家屬陪護會給其他患者帶來不便與打擾,不利於其他患者的休養。



一病人出示的入院提示單顯示“交護工費1000元”(央廣網記者 汪寧 攝)

護士缺口突出

地方探索建立醫療護理員製度

2022年4月,國家衛健委印發《全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在補齊護理短板、弱項方麵,提出“建立醫療護理員管理製度”“探索建立和發展醫療護理員職業隊伍”。

對此,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係教授鄧勇表示,從實際情況來看,除了個別地方外,醫療護理員製度遲遲沒有建立,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麵,填補護士資源空缺的仍是護工。

鄧勇告訴記者,據《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指標計算,我國醫療機構的專業護理人員——注冊護士缺口達350多萬人。目前,臨床護士往往更多關注危重患者的病情,普通病房的患者需要生活護理時,主要由家屬或自聘護工承擔。

“有必要探索建立各個地區的護理費收費標準,按照財政、醫保、患者各負擔一點的原則,由三方共同承擔。”鄧勇建議,各級政府可以拿出一部分財力作為撬動杠杆,激發社會資本和社會公眾參與,有關政府部門可以落實促進就業及創業扶持政策,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護理員職業培訓補貼範圍,對醫院護理員服務所需設施設備改造給予財政支持,根據人員數量對醫院培訓和使用護理員提供補助,減輕醫院成本。

2022年,福建開始組織實施公立醫院“無陪護”病房試點工作。2022年7月5日,福建省衛健委、人社廳、財政廳、醫保局聯合印發了《福建省“無陪護”病房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該《工作方案》提出,按照財政、醫保、患者各負擔一點的原則,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無陪護”病房試點工作。護理員由試點醫院統一聘用(或通過勞務派遣)、統一管理。此外,福建省衛健委還組織專家製定並印發《福建省“無陪護”病房服務規範》(以下簡稱《服務規範》)。

根據《工作方案》和《服務規範》,所謂“無陪護”並非無人陪護,而是由經過規範化培訓的護理員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時連續不間斷的生活照護等服務。護理員在護士指導和管理下,根據患者病情和需求以“一對多”模式提供有關陪護和生活照料服務。

鄧勇認為,從現狀來看,醫療護理員製度能否推行,關鍵在於醫院。首先是經濟效益問題,醫院落實該製度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其次,醫患糾紛問題,如果出現護理不到位等情況,護理員代表院方,一旦出現醫患矛盾,將加大醫患糾紛。另外,護理員的製度和標準需要細化,如果沒有清晰的界定,就加大了醫院的管理難度。

“從短期來看,取消護工不現實。”鄧勇說,應加快探索建立醫療護理員製度,定期進行培訓和服務質量監督考核,規範服務行為,優化醫療機構護理員結構,提升護理患者水平,解決護理服務的付費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