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資砍老板兒子,民事為何演化為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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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 日,黑龍江高院公布了一則案例。被告人郭某某因被老板拖欠工資心生怨恨,意圖殺害老板 9 歲的兒子進行報複,最終造成男孩重傷二級。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重傷,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正觀視評:

看到這起案件,心情很沉重。一方麵,郭某某意圖殺人,而且要殺害的對象是兒童,性質確實惡劣,造成孩子重傷二級,後果也十分嚴重,被判無期徒刑沒啥好說的。但另一方麵,郭某某行凶又事出有因,其被拖欠工資,原本是值得同情的一方,但最終走向極端,落得個終身監禁的結局,令人唏噓。

而郭某某並非個例。近年來,不乏有人因討要工資、工程款不成而走極端。最終往往是錢沒要回來,自己反而成了被告。這些教訓真的太深刻了,誰被拖欠工資都會感到不滿,但越是這樣,越要保持冷靜,避免使用非法手段,不然隻會把事情變得更糟。

但同時,社會也要深刻反思,為什麽索要工資、工程款往往這麽難?如果走合法途徑能夠要到錢,誰願意鋌而走險?如果走正常途徑要不回錢,被欠錢者又該怎麽辦?無論如何,不能讓欠錢者 " 逍遙自在 ",更不能讓被欠錢者被迫走上被告席。

對此,應該加大這方麵的維權法律保障,尤其是針對農民工群體,要積極開展欠薪法律援助工作,幫助維權討薪,對判決之後拒不執行的,要及早強製執行。別讓被欠錢者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更要避免民事糾紛演化為刑事案件。

回到這起案件,雖然郭某某依法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我們仍要問一句,老板欠的工資還清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