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司機遭交警追緝撞樹重傷死 交警提屍檢鑒定家屬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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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一酒駕司機被追緝後撞樹重傷死亡 交警徑直駛離現場被判違法

”一事有了新進展。

6月1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死者家屬薑女士處獲悉,5月30日,黑龍江七台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告知需對任某進行屍檢,以厘清“(交警)支隊沒有及時履行救助行為與任某死亡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及作用大小情況。”

“我們明確表示拒絕。”薑女士稱,家屬認為交警支隊應對任某的死亡負全部責任,沒必要屍檢。

任某父母在《告知函》上答複,死者頭上右側有十公分的大口子,腳右側也有四到五公分的口子,“在公路上躺了20多分鍾血都淌幹了,什麽人還有命活,所以沒有必要再做屍檢。”

紅星新聞就此致電七台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製科負責人,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案外律師、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林小明分析認為,家屬可以拒絕屍檢。“根據此前法院判決,法院已判定交警支隊未及時履行救助義務違法,並且判令其作出賠償處理決定,那麽交警隊應當依據生效的判決文書及時履行法定義務。”

“交警方麵現在提出屍檢,或許是試圖證明任某在事故發生後即已當場死亡,執勤交警沒有救助的必要,也就不存在履行救助的義務;或者是任某死亡還存在其他原因,執勤交警未及時救助並非唯一直接導致其死亡的原因。”林小明稱。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7月22日21時許,任某和朋友喝完酒後駕車回家,在離家約600米的路口遇上交警查酒駕。在酒精測試儀明確提示“對不起,檢測到酒精”的情況下,任某突然加油離開現場,現場執勤交警隨即展開追緝。

控視頻顯示,當晚21時18分許,任某行至茄子河區萬龍道口路段時,車輛與道路北側樹木發生碰撞,任某由於未係安全帶被甩出車外,而追緝的警車直接呼嘯而過並未停留。

21時21分,附近熱心群眾報警,並對現場作保護。21時30分許,交警再次出現;21時33分,120救護車抵達事故現場並將任某送醫搶救。

薑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晚22時許,家屬接到警方通知任某在醫院搶救的消息。趕到後不久,23時02分,醫院宣告任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由黑龍江駿博交通事故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事故發生時,任某行駛速度在152km/h~156km/h範圍之間,追逐的警車行駛速度在128km/h~132km/h之間。

家屬提供的證據顯示,當晚交警追逐任某長達4.6公裏以上,且事發路段限速80km/h。七台河市公安局刑事技術支隊檢測結果顯示,任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76.3mg/100ml。

家屬認為,交警追緝行為嚴重違反《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第七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且執法過程中全程未配有執法記錄儀,沒有盡到審慎執法的注意義務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且在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未履行救助義務,延誤了最佳搶救時機。

家屬認為,七台河交警支隊應對任某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並將其告上法庭。2023年4月12日,七台河市桃山區法院就該起行政訴訟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桃山區法院認為,在明確任某屬於酒後駕車且衝崗逃離的情況下,七台河交警支隊工作人員對任某進行追緝屬於正常履行職責,而兩名輔警在交通警察指揮下進行駕車追緝,在目睹任某駕車駛出道路發生交通事故後,未第一時間救助受傷人員,屬於未依法履行法定職責。

據此,桃山區法院判決:確認被告七台河交警支隊未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同時判令被告七台河交警支隊於判決生效之日30日內對原告的賠償請求依法作出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