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養兩條“棄狗”,一對年輕夫妻被指控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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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指控刑事犯罪前,賀捷與馬國良的生活簡單平靜。

這對29歲同齡夫婦,曾同在廣州增城區行政單位工作,下班後,他們喜歡買奶茶、夾娃娃、“擼貓擼狗”。兩人租屋的天台上,還有兩條他們認為被遺棄了的薩摩耶犬,喂養一年多,至2021年3月搬家,他們將這兩條“棄狗”交由朋友領養。

然後,他們失去自由。

伴隨狗主人出現、報警索賠,他們被警方刑拘後處於取保候審狀態,廣州市增城區檢察院以二人涉嫌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22年5月19日,增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二人盜竊罪名成立,判處二人拘役4個月,各處罰金2000元。

他們不服上訴。同年11月7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判並發回重審。他們再度被取保候審。

兩年裏,賀捷和馬國良多次重返現場。4月6日,他們和記者一起抵達空蕩的天台,認真指認各個角落,試圖在空氣中還原喂狗的細節。重複的敘述在碎磚、苔蘚上打轉,又一次次止於沉默。

“硬扛,死掐”,賀捷走出天台,停在樓梯拐角,眼神交雜幾分困惑。被指控犯罪後,她和馬國良已在辯護上砸了二十多萬。因罪名停發工資的她,麵對同事的流言、審視,開始成天窩在家裏,失眠,坐在電視機前發呆。她焦灼地等待著重審的判決結果。



4月6日,賀捷重返現場,離開時望向天台處。本文圖片除特殊標注外均為 澎湃新聞記者 陳燦傑 圖

“棄狗”

瘦、髒,這是兩條薩摩耶犬給賀捷的第一印象。

2019年7月,賀捷和馬國良租下增城區周園小區1幢頂樓的複式房603,當天她在602天台看到了這兩條狗。

她拍攝的現場視頻顯示,兩條狗肩高接近人的膝蓋處,微黃的毛發塌著,肋骨分明,地上隨處可見糞便,有的已碳化發灰。它們未拴狗繩,身旁有兩個狗籠,籠底接糞便的塑料板、連同天台上隨意丟放的泡沫箱,被咬得七零八碎。賀捷說,她當時把視頻轉到了平時的養寵交流群裏,感歎“怎麽有人把狗養成這樣”。

賀捷回憶,兩條狗盯著她“嗚嗚”低吠,仿佛渴望食物,她於是回車裏翻出餅幹、零食去投喂。

馬國良記得,當時在現場有兩個狗籠,未發現狗盆、食物等喂養痕跡,怕它們餓死,他和賀捷之後早上八點上班前,會舀兩小盆狗糧給它們,下班後,再從單位食堂打包些剩菜骨頭。讓他印象深刻的是,兩條狗吃東西“狼吞虎咽”,常一口氣吃完。

在馬國良印象裏,兩條狗處境“揪心”。搬家不到一周,他幾次見它們蜷縮在角落躲雨和太陽。它們的一些毛發完全脫落,多處皮膚長了痱子、部分伴有膿水;且經常不受控製地排便,粘在毛上。他解釋,薩摩耶為長毛犬,容易在濕熱環境中出現皮膚病,像人捂出痱子、濕疹一樣,如果沒有遮蔽,會加劇皮膚病。後來,他用尼龍布和鐵絲搭了狗棚,又在狗糧裏加了驅蟲藥和益生菌。

賀捷說,每隔三四天,他們會清理天台的糞便。周末天氣好的時候,他們會給自家的“香香”和兩條薩摩耶在天台上洗澡,幫薩摩耶剪掉打結、粘在膿皮裏的毛,順帶抹藥、打消炎針。

兩人家裏養著條同屬長毛犬的拉布拉多“香香”,胖得走起路晃晃悠悠。還有在路邊撿的狸花貓“大肥”,和因花色太雜、幾乎沒人想領養的貓“糊糊”。家裏隨處可見寵物的痕跡,牆上掛著賀捷跟糊糊一起拍的寫真,沙發上的抱枕印著馬國良的擼貓照片。

寵物一度給孤獨的他們帶來撫慰。馬國良說,他從小喜歡狗,兒時在農村老家,父母忙著下地幹活,沒空陪他,家裏養的土狗是少有的玩伴,還會一路送他上學。賀捷2017年9月通過市考從山東濰坊來到廣州,入職增城區某街道辦,隻身一人在陌生城市時抱養了“大肥”。賀捷說,平時,他們會參加一些寵物店、寵物醫院的義賣活動,或者喂養流浪貓狗,幫忙轉發領養消息。



馬國良與寵物香香、大肥。



馬國良定做的抱枕,上麵印著他和小貓的合影。



賀捷、馬國良家裏常備的一些寵物藥品。

在賀捷眼裏,兩條薩摩耶犬似乎一直在602天台放養著,無人喂養。她表示,她以為狗是602住戶的,但602窗門關閉,始終未見人影。她向房東陳文輝問過602住戶的情況,他不清楚。

據陳文輝一審判決前的一份情況說明,簽租房合同當天,他與賀捷、馬國良一同在天台看過這兩條“毛發淩亂、瘦骨嶙峋”的狗,當時夫妻倆問他,為什麽會有兩隻狗在這裏,他並不知情,直至解除租房合約,“都不知曉兩隻狗的主人是誰。”

2023年4月8日,該樓棟的停車管理員夫婦黃惠忠、楊芬向澎湃新聞表示,他們在這工作十多年,602一直空置。記者現場看到,602天台鐵門鎖著,站在天台邊緣往下看,陽台上堆著枯枝、淤泥。



602陽台上的枯枝、淤泥。

記者現場觀察到,在該小區1幢頂樓,01-04戶的天台依戶相連,4個天台均有單獨鐵門,設有門鎖。不過,602、603天台間有一道高約九十公分的水泥圍擋,馬國良說,投喂薩摩耶犬時,他有時直接在603天台翻身過去,給狗洗澡時也可以把狗拎到603天台,因602天台沒有水源。



周園小區1幢天台俯瞰圖。封麵新聞 圖



馬國良站在602、603天台間的圍擋旁。

照料兩條薩摩耶,馬國良覺得更多是舉手之勞。它們吃的、用的,都是家裏常備物,在健康問題上,他之前養寵就有查閱,或在養寵群了解。喂養後,“雖然它們也沒過上太好的生活,至少是活著,能做伴。”

讓他記憶猶新的是,兩條狗特別“躁動”。有時他把它們帶回家和香香玩,香香累了就趴地上,它們全程站著,滿客廳聞來聞去,興奮得憋不住尿,他趕緊拿拖把跟在後頭。他還曾帶它們到樓下遛過兩次,心都提著,怕它們嚇到人。“它們太興奮了,拉不住。”

馬國良表示,在天台喂養兩條薩摩耶一年九個月,大約共花費5000元,它們比最初胖了一些,但未完全恢複健康。在喂養兩條狗期間,他們始終沒見到狗主人及其他人出現。“並非我們一上去就發現它是(被)遺棄的,而是一天又一天,才確定它是被遺棄的。”

在賀捷看來,救助這兩條狗隻是一件尋常小事,出於喜歡寵物的平常心。

臨近2021年2月28日,房租到期,夫妻倆開始擔心兩條狗落入無人照顧的窘境,他們新家客廳不大,很難養下3條大狗。

他們想找人領養兩條狗,但起初並不順利。馬國良說,相較寵物醫院那些毛發幹淨、健康的待領養犬,它們不具備競爭力,所以他們放棄在養寵群轉發消息,直接問起身邊朋友。對方一聽狗已成年,就回絕了領養,“不是從小養到大,難培養感情”。兩人想過,實在找不到人領養的話,自己以後下班回家順道去喂狗。

最終,賀捷的同事梁靜答應了領養。她家在增城農村,院子寬敞。2020年國慶她去賀捷家做客時,曾在天台一起喂過兩條薩摩耶,也了解養它們可能帶來的衛生問題。梁靜說,自己一直記得兩條狗當時“埋頭苦吃”的瘦弱身影,不忍心看著它們被餓死。

2021年3月1日,因為前一天搬家到深夜,又擔心狗吵到梁靜孩子,馬國良在淩晨開車先將兩條狗帶到賀捷辦公樓下,當天白天再利用上班空閑時間將狗轉運到梁靜家,並帶了一大包狗糧。那時,看著它們在院子裏撒歡跑著,他有些欣慰。

但很快,他們得知,兩條狗原來有主人。

“偷狗”

搬到新家沒幾天,賀捷收到信息,說她偷狗。

她回憶,2021年3月2日,因為搬家沒來得及收拾幹淨,她回到原小區603打掃衛生,一陌生中年男子在樓下攔住她,問她有沒有看見他的狗,她當時沒多想,因忙著幹活聊了幾句,提議他去問保安(注:即停車管理員),就走了。

停車管理員黃惠忠告訴記者,603住戶搬走後,小區一業主對他說,自己的狗丟了,他和該業主一起查了停車場監控,確認是603住戶帶走,於是他幫忙發微信轉告賀捷,讓她盡快把偷的狗還回來,賀捷否認,並刪了他微信。

賀捷解釋,被無端說偷狗,“我很氣憤”,情緒一下上來了。

賀捷說,沒過多久,曾在小區問過她丟狗一事的男子加她微信,在驗證消息中表示讓她把狗還回去,否則她公務員工作會受影響。她再次被激怒,讓他報警處理,此後不再回複。“我就感覺他不太正常,是不是想訛人?”

賀捷後來才得知,男子是狗主人,1幢頂樓701住戶、42歲的劉炳忠。據他寫的一份情況說明,2017年3月,他買下兩隻薩摩耶幼犬,因工作忙,沒時間清理房屋,將狗放在602天台。

他在情況說明中表示,3月1日,他發現狗狗不見了,後來添加賀捷微信告訴她狗是自己的,兩人交談很不愉快,“她不承認,還很生氣,說你有什麽證據說狗是你的,如果覺得是你的,你就報警。”氣憤之下,他選擇了報警。

2021年3月4日,賀捷收到增城區富鵬派出所民警通知。她回憶,當時警方給她看了停車場監控視頻,讓她把家裏的狗帶去派出所辨認,她將香香帶了過去,經劉炳忠辨認並非他丟失的犬隻後離開,之後她與劉炳忠沒再聯係。

賀捷解釋,她之所以沒帶兩條薩摩耶過去,主要是對劉炳忠的不信任,怕被訛詐;以及自己已經把狗送到梁靜家了,不想再打擾到她。

她表示,直到3月17日,富鵬派出所警方問她是否還有其他狗,並要求將那兩條薩摩耶拉到派出所協助調查時,她的想法才有所動搖,覺得兩條狗可能是有主人的。內心則對劉炳忠有些憤懣,“養這狗那麽久,不說補償,連句謝謝都沒有。”

馬國良說,17日當天將狗拉去派出所後,時任副所長稱他和賀捷隱瞞事實,最初未如實交代這兩條狗的下落,他們解釋說以為兩條狗是被遺棄的,並說明自己如何喂養,但副所長未信服,雙方因此發生言語衝突,馬國良為此給增城區公安分局警務督查大隊打了投訴電話。

當天下午兩點,梁靜被帶至警局。梁靜說,路上,上述副所長問自己為什麽要包庇賀捷,幫她窩藏贓物,她回應說不知道兩條狗有主人。當時,她將發生的對話告訴馬國良,馬國良懷疑她受到恐嚇,再次投訴。

梁靜回憶,在她做筆錄中途,該副所長讓身邊警員給馬國良、賀捷開拘留證。她下午四點半做完筆錄離開派出所時,夫妻倆仍與警方就“是否偷狗”爭吵著。

17日當晚,警方立案,賀捷與馬國良被刑事拘留。賀捷說,次日,劉炳忠要求他們賠償損失,因他兩隻薩摩耶犬均未辦狗證、未打疫苗,且超出廣州每戶限養犬一隻的規定,有一隻要被沒收,他認為這是二人偷狗造成的。

劉炳忠在情況說明中提到,賀捷與馬國良最後賠償了5000元,其中2000元繳了罰款,他出具了諒解書,表示不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劉炳忠稱,他不知道後續發生了什麽,直到從賀捷處得知兩人獲刑,才覺得問題嚴重。

澎湃新聞記者聯係了劉炳忠,他拒絕接受采訪,稱不想再介入到此事中,隻希望此事能盡快結束。

賀捷稱,18日在派出所,上述副所長說,如不賠償取得諒解,就不能取保候審。當天下午轉賬後,她和馬國良被取保候審。

2021年8月24日,廣州市增城區檢察院以馬國良、賀捷涉嫌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據增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檢方指控稱,二人盜竊的兩條薩摩耶犬經鑒定共價值3500元,二人經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後,已將犬隻歸還,賠償被害人劉炳忠並取得諒解。檢方認為,二人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

賀捷回憶,同年10月法院開庭並稱擇期宣判,她被停發了工資,每月僅有1800塊生活補貼。當時她想過辭職,另找份不會審查她背景的工作,其中她問的一家周黑鴨的配菜工一月有五千工資,休四天。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不得辭去公職。

馬國良也不得不改變計劃。2017年大學畢業後,他在增城區應急管理局做外派聘員,2020年3月,一心想考正式編製的他辭掉工作,在家全職備考。被取保候審後,他仍相信判決結果會是無罪,每天依舊像上班打卡一樣,朝九晚五、來回通勤四小時去市區參加考公培訓。

等到10月開庭,他覺得備考已沒有意義,加上賀捷工資停發,他便在家附近的通訊建設公司找了份業務員工作,他不太喜歡,“隻是有份收入維持下生活”。

2022年5月19日,增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二人盜竊罪名成立,判處二人拘役4個月,各處罰金2000元。

馬國良當場寫了上訴書。他對記者說,“認罪,那不是給自己打臉?”他和賀捷開始找律師、寫材料說明,一份份往申訴機關寄,每天基本忙到半夜才睡。

至二審撤銷原判、發回增城區人民法院重審的判決下來,二人才鬆了口氣,但賀捷表示,沒過多久,單位領導找她談話,委婉轉告了上級領導的意見,稱隻要她認罪,就能定罪免刑,保證編製還在,補發工資,隻是兩年內不能參加考評。

賀捷不願讓步,“如果我有(認)罪的話,我一生都有這個罪名在。”



賀捷、馬國良前往增城區人民法院遞交重審材料。

爭議

據增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法院認為賀捷、馬國良存在盜竊主觀意圖。

據一審判決書,劉炳忠供述稱,他在疫情前後,分別有兩次在天台告知過賀捷不要喂養、靠近兩條狗,所以她肯定知道自己的狗主人身份。在梁靜的證言中,賀捷也曾向她轉述過上述在天台與劉炳忠碰麵的內容。

據一審判決書,房東陳文輝證言中,他將603租給賀捷、馬國良當天,三人一同在天台看過兩條狗,之後他們詢問停車場管理員兩條狗是誰的,對方回應說是1棟701房的住戶的。

法院采用的停車場監控視頻證據則顯示:2021年3月1日淩晨1時許,賀捷、馬國良開車到小區樓下,隨後用汽車遮陽紙、紙板遮擋並帶走犬隻。

另依據現場勘驗筆錄、照片,兩條狗價值3500元的《價格認定結論書》等證據,法院綜合評析認為:被告人賀捷、馬國良理應意識到涉案犬隻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二人於淩晨時分利用汽車將涉案犬隻運走,後交由梁靜喂養的行為,屬於竊取行為,涉案犬隻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

但在關於賀捷、馬國良對狗有主人是否知情上,多位當事人的表述有所出入。

一審判決後,劉炳忠在一份2022年5月27日寫的情況說明中表示,把狗養在602天台後,他很少到602天台。發現馬國良與賀捷打掃了糞便、經常照顧兩條狗後,自己就沒怎麽管它們了。他也從未明確告知過對方狗是他的,“這樣他們就可以經常幫我照顧(犬隻)。”他依稀記得,有一次見一女子投喂狗食,他曾提醒她要注意安全、不要被狗咬到,“但我當時並沒有告訴她我就是狗的主人”。



劉炳忠於2022年5月27日寫的情況說明。受訪者供圖

2023年4月5日,賀捷對澎湃新聞記者稱,在喂養期間,她從未與劉炳忠於天台碰麵。賀捷與梁靜均對澎湃新聞表示,關於碰麵一事的轉述也未發生過。梁靜稱,有次做筆錄,狗主人坐在她身旁工位做筆錄,她不知道是否狗主人說的一些內容被加進了自己的筆錄裏。

另據陳文輝一審判決前與判決後所寫的兩份情況說明,簽租房合同當天,他詢問停車管理員是否知情狗的存在以及它們的主人時,對方均回複他不知曉。

賀捷表示,檢方提起公訴後,她的委托律師告訴她,其中一份情況說明未放入案件卷宗提交至法院,她就此事詢問增城區人民檢察院一工作人員,據賀捷提供的一則2021年9月14日的通話錄音,對方稱“疏忽了”“不妨礙定罪”。

澎湃新聞記者聯係了陳文輝,他表示,事發經過依據他的情況說明,其他內容不方便透露。



陳文輝於2021年4月27日寫的情況說明。受訪者供圖



陳文輝於2022年5月25日寫的情況說明。受訪者供圖



陳文輝於2022年5月25日寫的情況說明。受訪者供圖

針對上述當事人表述出入,及賀捷、馬國良二人在被傳喚期間與警方的溝通經過,澎湃新聞記者聯係了富鵬派出所,截至發稿當天,暫未收到回複。

就法院采用的陳文輝證言中、租房時對房東及賀捷、馬國良夫婦說過對狗主人知情一事,停車管理員楊芬向澎湃新聞表示,她已經不記得此事。她與丈夫沒有樓棟1層單元門及天台鑰匙,平日也不上樓,“不清楚天台有幾條狗,不知道是誰的,報案前沒見他(劉炳忠)把狗帶下來遛。”

對於法院采用的監控視頻,賀捷、馬國良表示,內容僅截取了他們載走犬隻的畫麵。

賀捷回憶稱,603的租期截至2月28日周日,臨到期前幾天,他們已開始搬家,但期間因她摔傷有所耽誤,而3月1日就得上班了,所以他們周日一整天都在搬家,白天請三輪摩托車搬大件家具,晚上自己開車來回搬小件易碎物,直至淩晨。但視頻中沒有搬家內容。

至於用汽車遮陽紙、紙板“遮擋犬隻”,馬國良解釋說,他拿的並非汽車遮陽紙,而是防潮墊,當時他將第一條狗拴繩拉下來,狗的屁股粘有糞便,就拿防潮墊把狗托上車座,裝第二條狗後,怕純棉的座位和車內飾粘上狗毛,他拿紙板擋在四周。

關於兩條狗的價格認定,據賀捷的辯護律師提交法院的辯護詞,律師認為,這也是該案的一大爭議點,因為廣州市的盜竊罪起刑點是3000元。

一審判決後,賀捷曾找過一家第三方資產價格評估公司,據她出示的證信(廣東)資產價格評估有限公司評估報告,兩條薩摩耶的評估市場價合計一千。

她也采訪增城區多家寵物店、寵物醫院,製作了一份《訪談筆錄》。筆錄中,受訪對象均表示:成年犬不值錢,基本是免費找人領養。

她同時出示兩條狗的照片,介紹它們年齡約三歲半,體重分別為十二、十五公斤,患有皮膚病,讓受訪者估價,他們均表示,兩條狗偏瘦,正常體重至少應在二十公斤,且它們有皮膚病,找領養更難。一位寵物店店主甚至稱,這種狗可能會流通到狗肉市場,建議她到市場了解價格。



賀捷向寵物店、寵物醫院出示的薩摩耶照片。受訪者供圖



《訪談筆錄》中部分受訪者回答。受訪者供圖

賀捷、馬國良的辯護律師告訴記者,案件發回重審後,賀捷、馬國良向法院申請,對涉案犬隻的價格進行重新評估,目前尚未得到答複。

泥潭

提及取保候審後的心境,賀捷說,“心裏就是硬頂。”

睡覺對她來說“成了一個麻煩”。以前她心裏不裝事兒,困意一來,倒頭就睡,“玩著遊戲都能睡著”;現在每晚睡覺前,她總感覺還有很多事要做似的,熬到三四點才能入睡,經常夢到被人追殺,或置身於人多嘴雜的吵鬧中。

對於這個性格直爽、在街道辦一小組做主任的山東女孩,“偷狗”是種無法容忍的汙蔑。在梁靜眼中,賀捷是個原則性很強的人,平日部門分配任務,要是組裏被塞一些職責之外的工作,她會為此跟人據理力爭,把工作推掉。

但她的堅持也曾動搖。賀捷記得,收到法院一審預宣判消息時,她正忙著防疫、“追陽”,沒日沒夜地加班,晚上還得去村裏走訪獨居老人,正值四五月梅雨季,為了防止老人家被淹後發生意外,她得把老人協調轉移到村委會,忙得很少回家。

難以喘息的工作中,一些同事又傳起她“偷狗”的事,她變得不愛說話,晚上想到法院會怎麽判,焦灼地失眠。梁靜回憶,那時賀捷曾問過她,要不要認罪?“她說承受不了那種壓力了,說著說著就想哭了。”

“這個事,是狗的事,也不是狗的事。”賀捷說,一審判決後,她一次次複盤,試圖弄清自己究竟錯在哪一步,她始終認為狗就是被遺棄的,隻是那些圍繞“偷狗”的拉鋸,自己但凡戒備心沒那麽強、態度沒那麽硬,是否還會走到這一步?

那時,她和馬國良不由自主地為即將失去自由感到恐慌,上網查各種有關拘役生活的信息,打掃家裏衛生、把冰箱清空、給他們的寵物找托付,“做最壞的打算”,賀捷說。

賀捷和馬國良都出生於農村家庭。2017年9月,賀捷通過市考從山東來到廣州。同期,本地人馬國良入職增城區應急管理局。因興趣相投,兩人談戀愛一年多便領證結了婚。



賀捷、馬國良在城郊的空地上和香香一起玩。

提及兩人案發前的生活,賀捷形容,“開開心心冒著泡泡”。她曾癡迷於抓娃娃,房間裏專門弄了三個架子擺“戰利品”,堆不下的摞在地上。周末,他們常去玩桌遊、露營、打卡各種網紅店。現在,她變宅了,可以看電視發呆一整天,有時她跟朋友玩,可能正開懷大笑,另一種情緒突然襲來,像要把她拖入泥潭。



賀捷夾的娃娃。

更醒目的變化是,她成了“社恐”。一審判決後,賀捷請假在家做了近一個月心理建設,回單位後,同事們有時一窩蜂圍過來,想打聽她的事,嚇得她老遠望見同事都繞道走。

“那種好奇、驚訝、審視的眼神投向你,真的很怕。”她說。

因做部門主任常要開會,得兼顧案件的她怕誤了事,又做回了最基本的辦事員,寫寫材料跑跑腿。她說,總覺得自己沒準過兩天就要去坐牢了。

接受采訪時,馬國良不時回應著看房消息,他有兩套回遷房,一套自住,另一套他正在賣。賀捷解釋說,開庭以來波折不斷,他們前後委托了四任律師,累計已花費二十多萬。

她苦笑,說他們倒黴又幸運,“幸運的是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碰到需要維權的事,他們沒錢,我們還有房可賣。”

馬國良說,一審判決後,有鄰居聽聞他的遭遇,說他太傻了,這樣的狗丟給人家都不要,“你為什麽要救呢?”但他覺得不後悔。

他至今記得,那兩條狗特別黏人,每次見到他,總會用雙腳抱住自己。載著它們離開天台安置到梁靜家的那個深夜,它們靜靜坐在車後排兩邊,輕喘著氣,望著街道一動不動。那一刻,他感到幾分莊重,和救助了兩條生命的雀躍。

(文中陳文輝、楊芬、劉炳忠、梁靜為化名)

LaBrisa 發表評論於
很明顯狗"主"虐待甚而事實上遺棄了兩隻狗,更可恥的是不告訴別人狗是自己的好讓狗能繼續得到別人的免費喂養和照護。中國沒有虐待動物罪嗎?在正常社會裏,這個狗"主"可以被控罪受罰甚至坐年了。

案子一審被判成這樣,相信與這對夫妻得罪了派出所副所長有關。有點懷疑其中一份對被告有利的證明材料被"無意"遺漏是有意的。
咋啥名都被使用 發表評論於
什麽偷狗,偷狗還找人領養啊。
狗主人虐狗,還敲詐。
他是狗主人,就有權利那樣待狗麽,不遛狗不給狗狗食物,就是個虐狗狂。為什麽不告訴別人自己是狗主人,明明白白就是等機會敲詐。
狗主人絕非善良之輩。
felixbal 發表評論於
狗主人有虐狗嫌疑。
西域風 發表評論於
降級處理不應該隻是道德要求更應該是職業要求。尤其是執法人員的職業要求!
一條黑影 發表評論於
問題是他們因此獲利了嗎?全文沒看到他們有牟利行為
已經4段 發表評論於
明明就是偷狗, 主人找上門來還拿別的狗去糊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