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別把性騷擾男人不當性騷擾

媒體:別把性騷擾男人不當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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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東淄博,一名突然爆火的網紅小哥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兩年前,他花了20萬開了一家鴨貨店,主賣鴨頭。如果不是造化弄人,他將一直在八大局市場有滋有味地把生意幹下去。

2023年4月23日,一名女遊客拍攝了一段視頻,視頻中,“鴨頭小哥”身穿黑背心,顯出腱子肉,分外精神。女子先是詢問鴨頭需要等多久,被告知要等50分鍾,此時鏡頭外傳來帶著嬉笑的畫外音“我想摸摸”。女子馬上對“鴨頭小哥”吆喝“過來”,“鴨頭小哥”還沒搞清咋回事,就被這名女遊客拖拉胳膊,還被捏了捏腱子肉。女遊客一邊拍視頻,一邊說“我替家人們摸到了”。鏡頭裏的“鴨頭小哥”有一種明顯的不適感,他表情僵硬,顯出抗拒、膽怯的身體語言。

歪打正著,他的帥氣長相和社恐的性格製造的“反差萌”為他帶來超高人氣,甚至成為八大局市場的“流量明星”。然而,成也流量,毀也流量。近日,不少遊客去八大局,發現“鴨頭小哥”店門緊閉,還貼著“暫停營業”幾個大字。據稱,因店鋪圍觀者太多,光看不買者居多,影響該店鋪生意和其他店鋪營業,“鴨頭小哥”無奈關停店鋪。在5月3日的一場直播中,“鴨頭小哥”更是幾度哽咽落淚。他告訴網友,生意沒法做,現在自己就是個無業遊民。客流量一天18萬的淄博八大局市場,其他店鋪營業額幾萬,而他的營業額從原本的1萬多元到一天僅6000元。

於是,那名摸“鴨頭小哥”腱子肉並拍了視頻的女子,被口水帶入輿論場。還得說“鴨頭小哥”真是厚道人,他公開喊話,承認被摸時腦子一片空白,說自己不怪那個拍視頻的女孩,希望大家不要攻擊,“她應該知道錯了”。

有評論提出勿用流量捧殺“鴨頭小哥”,放過那些不想成為網紅的素人,這自然是肺腑之言。但製造一起荒誕事件的力量不止於流量捧殺。或者說,流量捧殺隻是表象。本質問題是,騷擾男性被集體熟視無睹了。

一個不能繞過的話題是,女性想摸男的就能隨便摸?還能又拍視頻,又在人前顯擺“我摸到了”?別說,持這種觀點的人不少。

有網友跟評說,“穿上衣服不就好了”。似乎錯的是“鴨頭小哥”,或者錯的是“鴨頭小哥”的胳膊。十多年前,有人為衣著清涼女士辯以“我可以騷,你不可以擾”,一時風頭無兩,引來喝彩。可為什麽當清涼者由女性換為男性時,話語體係就全翻了呢?“清涼”何以就代替了“擾”的位置,被標上“有罪”標簽了呢?

一名博主稱,“你們男的也太脆弱了吧,不就摸一把嗎,能少塊肉嗎,正經人誰穿背心啊,你為什麽被摸的時候不反抗呢?”好家夥,發出奪命連環考問不說,還扯上了受害者必須完美的邏輯。至於把背心視為不正經衣物的說法,說輕了這是自小沒吃過苦,沒在熱氣蒸騰的操作間受過煎熬,不懂得背心是勞動人民最喜歡的衣裝之一,說重了,這就是重溫“穿得暴露就是輕佻”的舊論調,隻不過針對的是男性,腹黑、誅心的基調沒變。

一語“你們男的”,不經意間挑開窗戶紙。這事如果兩名當事人的性別互換,店主是女的,摸店主胳膊的是男的,腦補一下當時情狀,會如何?不說當場就會風暴降臨,那些以輕蔑口吻嫌棄著“你們男的”小家子氣的圍觀人士,大概也會跳將起來吧?

我們也該想想,為什麽我們看不到女性針對男性的性騷擾案例呢?是因為沒有發生過,還是因為雖然發生了,卻被無視了,或者被雙標了?

“鴨頭小哥”被摸一事,是值得解剖的樣本。盡管根據“鴨頭小哥”的說法,他的苦痛不在於是否被“性騷擾”上,但我更相信,這不僅是他個人的意識不足——和他的善念很有關係,也是一個社會長期存在的認識不足。

正如一名微博網友所言,“我是女的,我認為這也是性騷擾。不能因為性別換了就區別對待,他顯然在抗拒而且無力反抗”,事實上,很多人都沒把針對男性的性騷擾當成性騷擾。我上初中時,我的同桌是一位很帥的小夥子,我們的前座,一女孩早熟,她經常以後仰、伸懶腰等方式故意觸碰小夥子的臉和胳膊,就連被瞪眼也不收斂,還寫小紙條示好,氣得小夥子沒轍。那時我就發現,女的也可能“挑逗”男的——那時我還不知道性騷擾這個詞。

今年3月,多部門推出《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製度(參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製度(參考文本)》,開宗明義指出:本製度所稱的性騷擾是指,違反他人意願,以語言、表情、動作、文字、圖像、視頻、語音、鏈接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他人產生與性有關聯想的不適感的行為,無論行為實施者是否具有騷擾或其他任何不當目的或意圖。

也就說,在界定性騷擾的問題上,“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得到了規則支持。按照男女平等原則,女性對男性施加的性騷擾並不可以被“另眼相看”。某種意義上,這不是一個單純的兩性問題,而是事關法律完善的重大命題。

在今天,男性被性騷擾問題還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這讓人憤懣。要知道,就連家暴庇護所都對男性開放了。

最近網上有人在大談“性同意文化”,何為性同意?當然是雙方皆同意,哪怕隻有一方同意也不可以。別把性騷擾男人不當成性騷擾,更別把性騷擾男人視為男人占了便宜。這既該成為人們的共識,也該成為法律意誌。要實現這個目標,除了立法層麵需要有所作為,將“性騷擾男性”的內容增補之外,我們還應該理直氣壯地宣揚“性騷擾男性也是性騷擾”的理念。而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案例,揭露真相、厘清性質、較真是非,也是題中應有之義。

(本文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cheeseney 發表評論於
文章寫得很有水平!
視角 發表評論於
每人心理對異性的反饋都不一樣,性騷擾本身又很模糊,同樣一個動作有時是性騷擾,有時又不是,如果完全按個體的感受,就很難講。如果法律按著一個不是很確定的東西去判,明顯有失公允,所以它隻能界定一些最基本的行為,大家都公認的。這種女人碰一下男人的胳膊,臉,很多男人都不會抗拒,甚至高興還來不及。法律無法給一個公正判斷。什麽時候至少10%以上的男的都出來,說摸我胳膊是性騷擾,估計才會重新定義。史航那個也是利用了這點。
duty 發表評論於
唉,所謂的“鴨”都是從港台或海外流入中國的低俗糟粕,賣鴨頭就更讓一些人想入非非,如果經營的老板是女性也許不會有這種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