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密蘇裏州一名孕婦去年在懷孕第17周時,羊水提早破裂,有生命危險。政府官員今天說,中西部的兩家醫院拒絕替這名女子執行緊急墮胎手術,違反了聯邦法律。
法新社報導,密蘇裏州賈普林市(Joplin)居民法默(Mylissa
Farmer)去年8月懷孕17周時羊水破裂,市內醫院和240公裏外的堪薩斯市(Kansas
City)另一家醫院都拒絕替她墮胎。
密蘇裏州禁止墮胎,但若孕婦有健康風險,則不在此限。堪薩斯市雖然也在密蘇裏州,但那家醫院位於堪薩斯州州界上的郊區,而堪薩斯州允許在懷孕22周之前墮胎。
醫師認定法默應終止妊娠,也認為她有可能出現危及生命的感染,但由於胎兒仍有心跳,決定不執行墮胎。
美國婦女法律中心(National Women's Law Center)為此向聯邦醫療服務中心(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Services)申訴,這所機構隸屬於衛生及公共服務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有權調查受惠於政府健康保險計劃的醫院。
婦女法律中心今天在一篇文章中表示:“法默承受巨大的痛苦、恐懼和羞辱,因為這些醫院無視醫師的醫療判斷。她滿懷悲痛,又擔心自己的性命,隻好開了數小時車,跨越3個州,終於在3天後於伊利諾伊州獲得治療。她獲得必要照護時已開始陣痛,她非常痛苦,可能出現了感染,她覺得崩潰、絕望、自尊受傷。”
醫院管理階層擔心墮胎手術會讓他們陷入法律風險。自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去年6月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裁定對墮胎權的保障之後,各州開始各行其是,上述案例凸顯了這種現象引發的混亂。
衛生及公共服務部長貝塞拉(Xavier
Becerra)透過聲明宣布要調查這兩家醫院,他說:“幸好這名患者存活下來。但她本來就不該經曆那樣恐怖的折磨。”
貝塞拉說:“我們希望她和所有與她一樣的患者知道,我們會盡全力保護她們的生命和健康,並依據法院命令加以調查,在我們的合法權限內徹底執法。”
貝塞拉還說,他今天發函提醒全國醫院,依據“緊急醫療和分娩法”(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 and
Active Labor Act),不管各州法律為何,醫院在醫療緊急情況下都負有提供墮胎的“專業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