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男子手術44小時後死亡,院方存在多項醫療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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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江西省新幹縣胡女士收到了江西神州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鑒定報告。司法鑒定意見認為,新幹縣中醫醫院在對患者胡榮梁診療過程中存在多項醫療過錯,包括未充分認識和評估患者血栓風險、未采取有效預防措施、搶救不及時不到位等。

同時,結合患者自身存在血栓形成、肺栓塞發生的危險因素。在導致患者的死亡損害後果中,“醫方過錯原因力大小為同等原因。”



▲司法鑒定意見顯示,新幹縣中醫醫院對患者胡榮梁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2022年11月16日,江西54歲男子胡榮梁,因長期“雙側下肢大隱靜脈曲張”入院治療,11月19日在江西新幹縣中醫醫院進行“雙側大隱靜脈高位結紮+抽剝術”手術。手術結束後44小時40分,他被宣布搶救無效死亡。屍檢報告認定,其因術後並發肺動脈血栓栓塞導致急性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

4月24日,胡榮梁女兒胡女士向上遊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表示,家屬認為這份鑒定意見有失偏頗,“意見稱‘肺栓塞是嚴重的並發症,有時難以防範’,但醫院壓根沒有防。且在術後當天,父親就提出身體不適,這點完全沒提……”

4月25日,新幹縣中醫醫院有關負責人回應稱,對於司法鑒定意見無異議,“待司法程序結束,法院判決醫院承擔多少責任我們就承擔多少責任。”該負責人稱,涉事主治醫生目前仍在執業,待司法判決出來後,衛健部門將針對其行為作出相應處罰。



▲54歲的胡榮梁在新幹縣中醫醫院手術後44小時死亡。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54歲男子靜脈曲張手術後44小時死亡

胡女士告訴上遊新聞記者,父親胡榮梁有多年靜脈曲張病史,“他之前一直在廣東從事保安工作。因為廣州天氣較熱,血管凸起後會導致皮膚瘙癢,一撓又容易破皮感染,所以年底他決定回家做個手術。”

病曆材料顯示,2022年11月16日上午,胡榮梁在江西新幹縣中醫醫院辦理住院。現病史:患者20餘年前無明顯誘因出現雙側下肢靜脈迂曲擴張,小腿部呈蚯蚓樣凸起,局部不紅腫,站立時明顯,平臥後消失。

“近1月來雙側小腿下段皮膚瘙癢、疼痛、色素沉著,行走時稍感脹痛,現至我院求治,擬‘雙側下肢大隱靜脈曲張’收入住院,病程中患者精神食欲正常,大小便正常。”病曆材料顯示,胡榮梁被診斷為:1、雙側大隱靜脈曲張;2、2型糖尿病;3、高血脂症。

11月19日上午8時15分,胡榮梁被推進手術室,在硬膜外麻醉下行“雙側大隱靜脈高位結紮+抽剝術”。病程記錄顯示,手術時間為當日11時15分,“術中出血不多,手術順利,術後安返病房。”

護理記錄單則顯示,當日13時15分胡榮梁被推回病房,此後至20日24時護士多次查房發現“患者精神軟,感切口不適(疼痛)。”醫生20日查房後建議患者適當下地活動,雙下肢多做背屈運動,繼續口服降糖藥,控製血糖,監測血糖變化……

21日早上,意外發生,6時20分許,胡榮梁突發出冷汗,血糖監測為12.2mmol/L。“立即報告醫師,遵醫囑立即給予輸氧、輸液、心電監測,於6:40複測血糖為24.8mmol/L。”

護理記錄單顯示,7:06患者自行上衛生間解大便,患者家屬自訴患者臉色蒼白,全身大汗淋漓,立即通知醫生,並測血壓:80/60mmHg,脈搏:140次/分,R24次/分。

“患者自訴胸悶,呼吸困難,遵醫囑於7:10分給患者做床邊心電圖,立即給予抽血,患者於7時35分突然出現昏迷不醒,心跳呼吸停止,立即予行胸外心髒按壓,並予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1mg靜脈注射,於7時45分再次予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1mg靜脈注射,持續心肺複蘇,經積極搶救無效,患者於7時55分宣告死亡。”護理記錄單顯示。

後經南昌大學醫學院屍檢鑒定,患者胡榮梁因“雙側大隱靜脈高位結紮術+抽剝術後”並發肺動脈血栓栓塞導致急性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



▲術後,胡榮梁腿部腫大。受訪者供圖

司法鑒定意見稱醫方存在多項醫療過錯

“事發當日,院方的態度是他們沒有任何錯誤,就是一個正常的死亡事件,把人趕緊給拉走。”胡女士回憶,直到次日自己和姐姐回家後查看病曆和監控並谘詢相關專家後,發現醫院在其父親的診療過程中出現諸多明顯錯誤,如術前父親血糖數值不穩定以及護理不到位、搶救不及時等問題。

胡女士告訴上遊新聞記者,父親死亡後第二天晚上,當地衛健委組織醫方、患方進行交流會,會上他們將疑問提出後,“醫院的態度從‘沒有責任’變成了‘可能存在一小丟丟失誤’,且堅決不同意調解,也未向家屬道歉。”

此後,家屬將新幹縣中醫醫院起訴至法院。在法院組織協調下,醫院和患者家屬選定江西神州司法鑒定中心作為鑒定機構。

2023年4月10日,鑒定意見出爐。經對診療行為分析,鑒定機構認為醫方存在以下過錯:1、醫方術前診斷明確,對患者行大隱靜脈曲張高位結紮+抽剝術手術治療,有手術適應症,手術方式選擇符合一般常規,但術前對替代方案,手術風險等告知不充分;2、患者有糖尿病、高血脂症,術前D二聚體偏高、血糖高,醫方未引起重視,術中一次性對雙下肢行手術,可能增加發生血栓的風險;3、住院期間未行血栓風險評估及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4、護理記錄未按照相應護理界別執行,記錄不完善;5、患者11月21日病情突發變化後,醫方未監測血氧,未行血氣分析等檢查,采取有效的呼吸及循環支持等,結合監控視頻,醫方搶救不及時、不到位。

“因果關係及原因力大小分析”一項顯示,鑒定機構認為,患者患有糖尿病、高血脂症,因雙側大隱靜脈曲張行大隱靜脈高位結紮+抽剝術,其自身存在血栓形成、肺栓塞發生的危險因素,肺栓塞是嚴重的並發症,有時難以防範,一旦發生,往往病情凶險,致死率高。

“醫方在診療過程中存在未充分認識和評估患者的血栓風險、未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搶救不及時不到位等醫療過錯,未盡到注意義務和告知義務,與患者的死亡亦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鑒定意見稱,該兩種因素在患者的損害後果形成過程中所起的作用難分主次,醫方過錯原因力大小為同等原因。



▲司法鑒定意見顯示,新幹縣中醫醫院對患者胡榮梁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醫院稱涉事醫生執業中,將尊重法院判決

4月25日,胡女士等家屬向記者表示,他們認為這次鑒定報告有避重就輕或者角色不中立的嫌疑。

胡女士稱,鑒定意見中提到“肺栓塞屬於嚴重並發症,有時難以防範”,但綜合病曆以及監控視頻,醫院並未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幹預預防,“雖然肺栓塞是嚴重的並發症,但不是有時可以避免,而是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即可以大概率可以避免。”

胡女士還稱,家屬通過監控發現,在父親死亡當天6:20突發出冷汗後,護士在測完血糖並未第一時間給予心電監護,並且通知值班醫生,而是去了其他患者的病房,直到7:15才拿到監護儀器到病房。

“患者6點20出現病情變化後,值班醫生到7點13分才來查看患者,足足延誤了將近一個小時,醫生到場後也沒有及時請相關心內科和呼吸內科會診,直到7點20才請內科進行會診。”胡女士說。

根據事發當日搶救記錄,患者在7:35分出現心跳、呼吸停止。“監控視頻顯示,護士在7:45左右才將搶救車推入病房。醫方在整個心肺複蘇的過程中僅僅在7:46和7:47時分別使用了1mg腎上腺素靜脈注射。”

胡女士等家屬認為,院方搶救措施簡單不力,沒有進行氣管插管和呼吸機輔助通氣,心肺複蘇未按照醫療操作常規的要求和規定,搶救不及時、不到位。“雖然搶救記錄中有多名醫生參與搶救,但實際上通過監控我們發現職稱較高的副主任醫師盧某和副主任醫師姚某基本在搶救快結束才到。”

家屬認為,整個搶救過程中,醫方怠於搶救,放任患者病情發展,是導致父親在50分鍾內死亡的主因。“而且術後當天即有不適應症狀,這點在鑒定意見中完全沒有提及。”

胡女士告訴記者,目前家屬還未決定是否申請進行二次鑒定。

4月25日,該院相關負責人告訴上遊新聞記者,事發後,當地政法委等部門牽頭協調處理此事,院方先行補償了家屬10萬塊費用,“安撫家屬情緒。”

“後續就走法院起訴、司法鑒定等程序,法院判決我們承擔多少責任就承擔多少責任,就是走正常的訴訟程序解決這個醫療糾紛。”該負責人還稱,對於前述司法鑒定意見,院方無異議。

該負責人透露,涉事主治醫生目前仍在執業中,“待法院宣判後,衛健主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對其作出相應處罰。”

新幹縣衛健委負責人回應稱,關於胡榮梁死亡糾紛一案,尚需等待法院判決結果,才能進一步作出相應處理。

bsmile 發表評論於
縣醫院醫生水平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