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藥神”免於刑事處罰 鐵馬冰河案再創法治先例

“中國藥神”免於刑事處罰 鐵馬冰河案再創法治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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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鐵馬冰河”案迎來了一審判決,河南省中牟縣法院認定被告人胡某犯有非法經營罪,免予刑事處罰。宣判後,被告人當庭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鐵馬冰河”是胡某的網名,他為了治療孩子的先天性癲癇,從海外購買氯巴占等藥品,還少量加價賣給其他患兒家庭。2021年7月4日,民警查獲他從國外代購的藥品,也就是走私的氯巴占10.5萬毫克,按照成癮性折合海洛因10.5毫克。據此,檢方在第一次開庭時認為,應當以走私、販賣毒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開庭前,有132名類似罕見病患兒家屬向中牟縣法院提交了一份實名簽名的聯名訴求書,為他求情,稱他不是毒販。律師也為他做了無罪辯護。3月31日是本案的第二次開庭,檢方更換了罪名,最後法院認定了非法經營罪。

毒品還是藥品?

很多人通過本案第一次聽說了“氯巴占”這種藥品。它是罕見癲癇病的救命藥,療效好且副作用小。由於這種藥在我國未獲批準上市,所以不少患兒父母選擇從海外代購。

海外代購普通藥品問題不大,但是“氯巴占”被列在我國規定管製的麻精藥品目錄裏。換言之,它屬於我國刑法裏的毒品。我國刑法所稱的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製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按照這個定義,可以把毒品分成三種:

第一種,鴉片、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幾乎人人都知道的毒品;

第二種是冰毒類,美劇《絕命毒師》講的就是化學老師製毒的故事。我國司法實踐中也有案例顯示,兩個年輕人從網上學到用新康泰克提煉冰毒的方法,因此獲刑15年。

第三類,就是能夠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這些就是普通人不熟悉的毒品門類了。它們是藥,也可能是毒。比如芬太尼,鎮痛效果極好,但成癮效果也驚人;美沙酮,本來屬於幫助戒毒的替代藥物,戒毒中心定期給戒毒者以限量的美沙酮維持戒毒,但此藥也成為新一輪被追捧的毒品。

和海洛因、冰毒相比,氯巴占的成癮性、危害性較低,它屬於麻精藥品目錄裏的二類精神藥品。普通人能接觸到的巴比妥類的安眠藥也屬於二類精神藥品,失眠障礙的人開玩笑說自己在嗑藥,就是指這種藥物具有一定的成癮性,所以才必須經過醫院處方,在醫院才能買到。本質上,它們仍然是一種藥品。


我國衛生部門把氯巴占列入二類精神藥品目錄裏,其目的當然是為了管製,防止其成癮性被放大。可是,一旦它被列入目錄,就意味著毒品的身份。再加上國內沒有批準上市,隻能從海外進口,那麽從海外代購並進行銷售的行為,可能會構成非法走私、販賣毒品罪。

這一盒藥,到底是救命的藥還是害命的毒呢?以往討論走私販賣毒品罪,總是以為涉及到大毒梟,就像《狂飆》裏的高啟盛。但,它可能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氯巴占確實屬於麻精藥品,但它到底是不是毒品,還要看本案的具體情形。

為什麽不是走私毒品?

這個父親要不要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定罪呢?在這樣的案件中,我們需要考量,買藥是作為藥品用於治病,而是作為毒品的替代品供人吸食?該藥品的購買群體是病人還是吸毒群體?或者說,是否流入了毒品領域,有沒有購買者是出於藥品帶來的快感和依賴,作為毒品進行購買?有沒有認真核查買家的身份和目的?最後,賺錢了嗎?是否通過賣藥獲得了遠超正常藥品經營所能獲得的利潤?

回答了這些問題,我們就知道,這一行為是否真正具有社會危害性?是否危及他人的身體或生命安全?是在救命還是害命呢?

這個問題,並不需要太多專業知識,關鍵還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因此,最後法院沒有認定被告人毒品犯罪成立,這為類似案件創造了一個類案同判的先例。

可能還有人問,為什麽“鐵馬冰河”的行為被認定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呢?法院認為,他明知涉案藥品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銷售,還多次加價銷售藥品金額超過50萬元,其行為客觀上擾亂了藥品市場管理秩序,依法應以非法經營罪論處。


按照我國相關司法解釋,如果胡某僅是購藥自用或者幫病友少量代購,法院不會對其行為按照犯罪處理。但由於本案涉及的藥品屬於國家沒有允許進口的藥物和管製類精神藥物,且金額較大,如果不定罪處罰,則可能導致他人仿效,造成境外藥品及管控藥品被濫用。因此,才做出定罪免刑的處罰。

法治的一小步

我是從“毒販媽媽”的新聞開始關注“鐵馬冰河”案的。有四名罕見病患兒媽媽因幫助“鐵馬冰河”代收藥品氯巴占包裹而涉嫌毒品犯罪,公訴機關因她們犯罪情節輕微不予起訴。“鐵馬冰河”是唯一被以走私販毒提起公訴的犯罪嫌疑人。

我當時有種預感,如果媒體和法律專業人員一直關注和發聲,社會公眾一直圍觀,此案可能會改變一點什麽。因為我們可以從罪與非罪裏看到用藥的需求與矛盾,看到罕見病患兒的絕望和呼聲。他們是中國的孩子,為什麽想要吃一顆救命的藥,就需要父母付出涉罪的代價?這絕不是個案怎麽判的問題,這是作為弱勢群體的罕見病患和未成年人基本利益該如何保障的問題。

在過去的一年裏,我們看到:

2022年3月,國家衛健委針對患兒的用藥需求,發布公告提出擬牽頭進口和使用氯巴占的50家醫療機構名單。

9月22日,臨時進口氯巴占片交付北京協和醫院使用,並在各地定點醫院鋪開。

10月22日,國產首個氯巴占仿製藥正式上市:定價84元一盒。生病的孩子們,終於等來了安全的藥,這是他們的正當權利。

這讓我想到了一樁20年前的舊案,也是在一個小城市,安徽省蕪湖市新蕪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中國乙肝歧視第一案。這個案件對全國1.2億乙肝病毒攜帶者來說意義重大。此案判決後,全國多個省份修改了招考公務員禁止錄用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有關規定,國家人事主管部門進一步統一了國家公務員體檢錄用標準。後來,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在公民入學、就業體檢中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充分保護了公民的合法權益。

很多00後並不了解這段曆史,他們以為體檢不檢測乙肝項目是天經地義;他們也不了解以前還有過收容審查製度,不帶身份證到處溜達是可能帶來危險的;將來的孩子們也並不知道父母曾經為他們的用藥付出了艱難的代價。

但是曆史會記得。感謝公眾的呐喊、圍觀,法治又進步了一點點。

johnjyu 發表評論於
什麽是唯物主義,什麽是教條主義?口口聲聲稱自己是馬列主義幹的事形而上學的教條主義,做人都沒了最最基本的良知,那麽這個社會一定是王八蛋的社會!
ajaja 發表評論於
我還以為看錯了,是10毫克,也要判罪嗎?天朝自己沒能力發明和生產這樣救命的藥,又不許進口,還不許病人自己買?神經病。
wwni60 發表評論於
"10月22日,國產首個氯巴占仿製藥正式上市:定價84元一盒。生病的孩子們,終於等來了安全的藥"
為了保護國藥研發,禁止進口,百姓的生命不值錢。
seator 發表評論於
走私10.5毫克海洛因,必須重罪啊
不好吃懶做 發表評論於
氯巴占10.5萬毫克,按照成癮性折合海洛因10.5毫克 - 0.01%? Drug dealer for 10.5 mg? Which is use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