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出生後被發現顱骨骨折,家長質疑醫生操作不當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兩人的“愛情結晶”在2·14日出生,這對許多夫妻來說,都是無比幸福的事情。而這樣的日子卻未持續兩日,幸福氣氛就被孩子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等一係列意外情況打破——孩子病情急轉直下,麵色慘白、呼之不應,緊急跨市轉院、進行開顱手術,才最終保住了性命。

剛出生的孩子怎麽會顱骨骨折、顱內出血?這讓全家都無法接受,家人懷疑這是在“順轉剖”過程中,由於醫生操作不當造成的醫療事故。

對此,醫生表示,由於產婦試產時間較長,新生兒頭深陷骨盆,術中出現了取頭困難的情況。對於責任承擔問題,需等待第三方醫療鑒定結果,並遵照法律流程辦事。

▲德陽市人民醫院

孩子出生第二日突發意外,緊急轉院救治

2月14日上午9時許,劉鑫與妻子張女士的孩子在德陽市人民醫院降生,這是家裏第一個孩子,麵對新生命的到來,全家都為之高興。但次日清晨,護士在為孩子洗澡時卻發現孩子頭部有包塊,經醫院檢查,孩子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出血量已經達到20毫升,傷情嚴重。”由於德陽市人民醫院無法處理,當晚孩子便被緊急轉至成都市婦女兒童中心醫院接受治療,到達成都醫院時孩子的顱內出血量已達到40毫升,因此立即進行了開顱手術,直至13天(2月28日)後出院。

▲新生兒護理記錄

記者看到,在孩子的出院病情診斷證明中,有多達11處診斷,其中有左顳頂枕部創傷性硬膜外血腫;左側頂骨骨折(粉碎性)、呼吸衰竭(中樞性)等。劉鑫告訴記者,孩子雖然出院,但剛出生的孩子就做開顱手術,怕有後遺症,因此醫生要求每隔半月去康複科檢查,一直到六歲。他稱自己家中經濟狀況並不好,為治孩子已花了11萬,還借了不少外債,經濟壓力較大,每當看到孩子頭上長長的手術傷疤,他無時無刻不想弄清楚究竟是怎麽回事。

劉鑫說,孩子出生後他一直守在孩子身邊,徹夜未眠,作為新手父親沒有經驗,“隻要孩子一哭鬧,就請育嬰師過來”,自己隻從旁監督,“我甚至都沒有抱過孩子”,孩子唯一離開視線就是被送去洗澡,事後他也調取了嬰兒洗澡室的監控,監控中未發現護士有明顯用力的行為,監控中也未記錄到孩子發生磕碰。後來有做醫生的親戚告訴他,新生兒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大概率是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的,加之妻子曾回憶在手術台上“有個醫生說有點難取,後麵換了個人才將孩子取出來。”

為了弄清楚原因,劉鑫找到醫院進行詢問,他認為如果確認是醫院原因,他希望院方能對此做出解釋,“我的要求也不過分,隻要孩子沒有後遺症,把醫療費結清就可以了。”

▲開顱手術後,孩子頭上留下長長的疤痕

醫院:嬰兒頭深陷骨盆,出現取頭困難,會承擔責任但需進行鑒定

3月20日,紅星新聞記者同家屬找到醫院產科兩位醫生進行詢問。據負責產婦的李醫生介紹,產婦2月8日入院後曾進行過多天試產,但進展緩慢,之後出現胎心下降,羊水汙染問題,擔心孩子有缺氧風險,醫院便建議若短時間內不能分娩就進行剖腹產手術,最後於2月14日上午進行了剖腹產。

但由於試產時間較長,新生兒的“頭下去了”,深陷骨盆,在手術時就出現了取頭困難的情況,為了讓孩子盡快解除缺氧狀態醫生想盡辦法。“主刀那邊取了,不順手,最後助手用右手取的。”主刀醫生蔡光介紹,當時孩子的頭的確陷得比較深,“根本抬不動。”她就喊助手從另一邊拉。她回憶,當時也不算太困難,“拉兩三下娃娃就起來了。”孩子出生後情況也很好,她懷疑可能是產道擠壓引起的,也可能是拉的時候引起的產傷,“就算是產傷,也屬於剖宮產的並發症。”

▲孩子手術後

對於家屬質疑為何不早做剖宮產,蔡光表示,剖宮產要有指征,當時孩子胎心正常,是沒有手術指征的。等到有指征時,醫院也第一時間安排了手術。

李醫生猜測,可能當時孩子的顱內血管就正好在骨頭(盆骨)下方,血管破裂後緩慢滲血,直到第二天洗澡時才被發現。他表示,“這確實是產傷,我們不回避,也不狡辯。”醫院按照正常程序、流程進行手術,產傷的發生是醫生和家屬都不願看到的,出現這種情況,醫院很遺憾,也很抱歉,也會持續跟進此事,該承擔的責任也會承擔,但(具體承擔多少責任)需要由醫療事故專家鑒定組來進行鑒定。

據了解,事發後,劉鑫曾多次同醫院醫務部工作人員進行協商。醫院醫務部工作人員表示,事情出現在醫院不能否認、逃避,而新生兒通過“順轉剖”,臨床指南統計的數據表明,這種方式新生兒可能會出現骨折式產傷,“這是比較常見的”,屬於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並發症。而對於手術過程中換醫生一事,“這與產婦盆骨寬窄以及胎位有關係,不能因此斷定醫生有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醫生的診療手段是合法合規的,具體的責任劃分要根據醫療鑒定報告來確認,他們也願意積極配合推進事件解決。

據了解,3月21日,劉鑫將委托律師走鑒定程序,並打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出院病情診斷證明

專家:難產、受力點不好,都可能造成骨折

據了解,產傷是指在分娩過程中因機械因素對胎兒或新生兒所造成的損傷,包括鎖骨骨折、股骨或肱骨骨折、顱骨骨折、軟組織損傷等,其中顱骨骨折多見於小兒已進入骨盆入口較深的部位,或胎位異常,娩頭時術者在胎頭某一局部用力過猛造成的,產傷在臨床上多與難產相關。

記者查詢到,在公開報道中,全國其他地方也有產傷引起的案例。成都某兒科專家向記者介紹,孩子一出生就發現骨折,若排除外傷,可能跟產傷有關係,“生產過程中,在經過產道擠壓時可能會出現骨折。”這跟孩子的胎位有很大關係。

專家分析,如果前半截產程已經發作,孩子在入盆過程中頭顱已經進入盆腔,“這時孩子的頭就會直接頂到盆腔的骨質,如果此時孩子的頭過大,產婦的盆骨窄,頭過不去,子宮的收縮又會把孩子往下擠壓,就有可能造成難產,如果受力點不太好,就可能會造成骨折。”此時要由順轉剖,“將孩子從上麵取出來,產科醫生要推壓、擠壓,從下麵產道往上推的過程,的確可能會出現取胎困難。”該專家認為,產傷屬於醫療損害,雖不屬於醫療差錯造成的醫療事故,但醫院依然負有一定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從德陽市衛健委婦幼科了解到,目前他們已要求醫院積極配合患者家屬做相應的鑒定和起訴工作,衛健委也將全程關注此事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