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錢!曹姓明星直播帶貨 3 月僅成交 27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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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一家商貿公司請上海某網絡公司旗下的明星曹某某直播帶貨,該公司交了 7 萬元預付款後,曹某某帶貨 3 個多月,僅完成 278 元的銷售額,該公司要求退還直播服務費遭拒。3 月 16 日,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通報該案結果。



簽訂直播服務合同後,南寧某商貿公司支付了 7 萬元預付款。

南寧某商貿公司主要經營迷你榨汁機、加濕器等小百貨。2022 年 1 月,該公司看中上海某網絡公司旗下的明星曹某某,曹某某參演了國內不少古裝劇,有一定影響力。去年 1 月 9 日,兩家公司簽訂了一份《直播推廣服務合同》,由曹某某直播帶貨,南寧某商貿公司支付 20 萬元的直播服務費,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之前,曹某某在直播間銷售額要達到 100 萬元;如果未達到,上海某網絡公司要退還直播服務費,並支付已付金額 100% 的違約金。



雙方簽訂直播服務合同。

合同簽訂後,去年 1 月 21 日,南寧某商貿公司向上海某網絡公司支付了 7 萬元的直播服務預付款。合同簽訂後,曹某某在直播間僅成交 278 元,未達到銷售目標。南寧某商貿公司要求退款,經核算,雙方確認應退還金額為 69722 元,卻一直未果。



直播 3 個多月,僅完成 278 元,雙方協商退款事宜。

南寧某商貿公司訴至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上海某網絡公司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審理。

法院認為,雙方的合同合法有效,上海某網絡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直播任務,除了退還南寧某商貿公司 69722 元服務費外,還要支付 69722 元違約金。

主辦法官告訴記者,該案中,南寧某商貿公司能勝訴,是因為在簽訂合同時,已經明確了雙方的責權利。該案也提醒商家,無論是委托方,還是受托方,都要量力而行。

這絕不僅僅是個例,高估明星帶貨影響力,最後翻車的例子比比皆是。

早前,小沈陽、吳曉波、葉一茜等明星直播帶貨 " 翻車 " 的新聞,引發人們關注。直播間 90 萬人圍觀,銷售額不足 2000 元;當晚成交 20 多單,第二天退單的竟有 16 個;品牌商為明星付 60 萬元 " 坑位費 ",成交額卻不到 5 萬 …… 相關數字雖未經最終確認,但從明星回應來看,帶貨業績慘淡是不爭的事實。

2022 年雙 11 期間,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一則直播糾紛中,就有老板支付 20 萬元坑位費邀請粉絲數高達 600 多萬的明星帶貨,實際成交僅 4 千元。



有網友感慨,現在請明星直播簡直就是 " 被詐騙 "。不過,也另有人表示,明星直播帶貨,相當於請明星做廣告,哪怕請到頂級明星,也不能保證包賺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