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學醫美給他人手術致8級傷殘,網友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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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 ”前夕,江蘇省高院發布了“黑醫美”相關的典型案例。

無錫的陳某在旁觀提眉去眼袋手術後,認為自己也可以操作,在沒有取得醫師執業資格證書的情況下,就招攬顧客,非法為他人實施提眉去眼袋手術,導致一顧客左眼視神經萎縮,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左眼八級傷殘。

最終,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 1 年 6 個月,緩刑 2 年。

此案件發布後,引發網友關注和討論。網友紛紛表示,真是無知者無畏,一個敢做一個敢讓她做。





什麽是非法行醫?非法行醫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未取得醫生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二)被依法吊銷醫生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三)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四)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情節嚴重:

(一)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三)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四)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