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鄉黨委書記被實名舉報索賄40餘萬 回應:係誹謗已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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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黨委書記索賄逾40萬元?日前,這樣的一個舉報視頻在網上流傳。2月21日,該書記回應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稱,“不屬實,係誹謗,已報警。”目前,當地紀委已介入調查。

這位實名舉報的男子自稱姓閆,舉報對象是山西陽曲縣淩井店鄉黨委書記張某。



記者發現,在網上流傳的這段1分18秒的舉報視頻中,有一男一女的對話,視頻中還配有飯局圖片和微信聊天截圖等。

閆某在舉報視頻中稱,張某曾多次要求他設宴招待她和她的朋友及下屬,共計花費3萬多元,張某多次讓他在太原市、盂縣等多個高檔餐廳為其買單,他被迫無奈隻能忍受,長時間來共計為她支付餐費娛樂費高達4萬餘元。



閆某還說,他在張某任職的淩井鄉有工程,張利用手中的權力多次向他索賄並將其名下房產“口頭上賣給我”,但實際產權仍在她手中,借此收取了他37萬元。

記者看到,這段舉報視頻中兩人的微信聊天截屏顯示,閆某對張某說,“書記,我給你付了36萬,其他的就不說了。”張某說,“一起算了吧,鬧這人情幹啥。”

“不用,就給36(萬)就行。”

張某說,“不用不用。”

閆某又說,“其他的我忘了,您非要給就給上3000(元)。”

張某說,“車位4800,物業5000,密碼鎖2000,衛生間的一個門1000,你看可以不?還有啥都算上吧。”



記者曾多次聯係舉報人閆某,未果。

2月21日,記者聯係上了被舉報人張某。

她告訴記者,閆某所言都不屬實,他是故意誹謗,自己已經報警了。

她說,當時她有個朋友要賣房子,她介紹後,閆某買了那個朋友的房子,閆某支付了一部分錢,賣家給了合同和鑰匙,閆某搬進去住了,“他住進去後,租了個車位,換了把鎖,還交了物業費,支付了36萬,房屋總價是50萬,後麵的錢一直沒有支付。”

張某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當初賣家急著用錢才賣的房,在還有一部分錢沒有支付的情況下,賣家很著急,而閆某一直給不了,賣家便給她說,有人看上了那套房子,打算賣給別人,後來別人給了全款,“我說你想賣就賣吧。”

張某稱,基於閆某當時換了鎖,租了車位,還交了物業費,“我就對他說,你算一下賬吧。”

張某堅稱,那套房子是她朋友的,不是她的,“這個可以查得到的,不是我的名字,確實不是我的,是我多了個嘴,介紹朋友賣的。”

她介紹說,那37萬是她朋友收的,後來退還了,朋友退的。

當記者追問閆某在舉報視頻中稱,曾替她支付數萬元餐費等問題時,張某說自己有事很忙,便掛斷電話。

隨後,記者致電陽曲縣紀委,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稱,他們已關注到網上的那個舉報,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目前他們正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