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塊錢一盒”!被囤防疫藥品正隱秘回流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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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落分(布洛芬)甩了,還有300盒,賠錢處理。”貼吧上一位河北網友發帖稱。“搶藥潮”之後,曾經被炒到上千元一盒的布洛芬開始被低價轉售。

此外,囤藥潮後,剩餘藥被扔,過期藥如何處理成為市場關注重點。

一段視頻日前在網上引發關注,一居民將大量退燒藥連同其他藥品一起扔在居民樓的垃圾桶裏。然而,隨意丟棄的藥品中的化學物質可能對環境造成汙染。

隱秘的低價轉讓

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多種社交平台上,都有網友發帖轉售彼時曾被搶購的各類防疫藥品。除了貼吧裏的上述河北網友,也有IP地址在北京、上海、福建、中國澳門等地的網友發出轉售消息。



在微博、小紅書等上也存在相同的情況。在“布洛芬”微博超話中,自去年12月底開始,便不斷有人開始轉售防疫藥品,轉售價格也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下降。

例如,去年12月27日,一位江西網友以65元的價格轉售購入時實付款為38元的布洛芬緩釋膠囊(28粒裝)。

今年1月8日,即不到兩周後,布洛芬緩釋膠囊(56粒裝)被一位黑龍江網友以56元的價格進行轉售。此外,對乙酰氨基酚、蒙脫石散、布洛芬混懸液等一度被 “瘋搶”的藥品在上述平台中均有人轉售。

“如今許多人低價轉售防疫藥品,原因無非兩個:一方麵,主要是在疫情期間出現藥品短缺的信息刺激下過量囤藥造成的;另一方麵,是因為許多人對疫情後期形勢有良好的預期,覺得囤積的藥用不完,時間久了會過期,這讓囤藥者產生了一些保質期焦慮。”中國科普作協醫學專委會青年學組副組長李津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這或許正是不少轉售藥品者的心理。“1月到手的,到現在一次也沒用過。”小紅書上一位轉售布洛芬片的“賣家”立立(化名)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當時很多人搶都搶不到,我跟著一起搶了4盒,之後一直沒有用上就忘了,昨晚打掃的時候才想起來,所以就掛出來準備虧本賣出去回回血。”

“回血”心理或許無可厚非,但轉售藥品的人並未意識到這一行為已經踩上法律紅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從事藥品零售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

同時,《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也明確,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應當是具備保證網絡銷售藥品安全能力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藥品經營企業,所以一般自然人是不能在互聯網上銷售藥品的。

過期藥品危害大

然而,囤藥潮後,不能買賣又放過期的藥品到底應該怎麽處理,很多人並不了解。

聽過舊衣服、舊玩具回收,但市民小劉直言並不知道過期藥還能回收。對於家裏過期的藥品,小劉都是將其扔進了垃圾桶。優優在去年的囤藥潮中也搶購了一波,但最後幾乎都沒有用上。麵對剩餘的藥品,優優並不知道如何處置。而以前放過期的藥,優優通常的做法也是隨垃圾扔進了小區垃圾桶。

近日一段視頻在網上熱議,某網友發現,大量布洛芬連同其他藥物一起被扔在樓下垃圾桶裏,這些藥品均未拆封,保守估計有上百盒,這則視頻被發布到網上。另外,有網友曬出自己購買的1000片退燒藥,因到貨較晚,失去了用途。



圖片來源:新浪微博@大眾網濰坊視頻截圖

曾一藥難求的藥品如今被丟棄,汙染是首先麵對的問題。藥品在《藥品管理法》裏的釋義,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製品等。而根據我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規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藥品屬於生活垃圾中的危險廢物。

1.5萬噸約是全國一年產生的過期藥品數量。據《中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白皮書》,我國約有78.6%的家庭備有家庭小藥箱,卻有80%以上的家庭沒有定期清理藥箱的習慣,全國一年因此產生的過期藥品約1.5萬噸。

過期藥品的藥效、品性穩定等都可能出現問題。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表示,出現問題的藥品導致原先標示的用法、用量等失去參考意義,除了影響預期療效之外,對過期藥品的不恰當處理和隨意拋棄等都可能帶來對人、動物、環境等方麵的汙染、誤食等危險。

安心醫藥會客廳主理人安心認為,如果將過期藥品傾倒在水源或者土壤中,可能會對當地的生態環境造成負麵影響。過期藥品還可能被動物或兒童誤食,導致不良影響。

如何正確處理

隨意扔進垃圾桶是大多數人處理過期藥的做法,那麽對過期藥的正確處理方式是什麽呢?

麗水市中心醫院在官微撰文提到,處理過期藥的方法有三種。一是送至回收點;二是丟入紅色有害垃圾桶;三是維生素類、礦物質類、調節水、電解質及酸堿平衡藥可自行處理。維生素類、礦物質類、調節水、電解質及酸堿平衡藥的處理辦法是,將包裝盒撕毀,防止被他人再次使用,然後將藥品從內包裝裏取出,放在紙袋中,投入到其他垃圾桶。眼藥水、溶液劑等液體製劑,將裏麵的液體倒入下水道,或把液體擠出來混入生活垃圾處理。



而對於過期藥的處理,北京市藥監局相關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需要投放到有害垃圾桶。

部分醫療機構、醫藥企業和零售藥店設有過期藥品回收點,將過期藥品尤其是抗腫瘤藥、毒性較大的藥品及《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所列的毒性中藥送至回收點是最簡單的處置方法。

早在2006年,北京市房山區就啟動了過期藥品回收工作,選擇了一批管理規範、誠信度好的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以及大型社區的居委會等,作為定點回收單位。目前全區的回收點共176個,遍及24個鄉、鎮、街道,回收過期失效藥品40餘噸。

多地都曾出台過居民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工作實施方案。2022年5月,臨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消息,全市設立131個家庭過期藥品集中回收站點。據悉,蘇州市也在多家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設立了1281個過期藥品回收點。

海南博鼇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鄧之東在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安全起見,過期藥品不能再繼續食用。比較專業的處理方法是投放到醫院醫療廢棄物回收站或藥店專用的過期藥品回收桶,由相關部門統一集中處理。

“我們應該正確地處理過期藥品。”安心也認為,過期藥正確的處理方法可能包括將其送往藥店或藥品回收中心進行回收和處理,或者按照指定的方法將其處理為無害物質。同時,消費者應該定期清理家中的藥品儲藏室,及時清理和處理過期藥品,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和危害。

回收意識仍存空白

盡管送至回收點是過期藥最簡單的處置方法,但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大多數藥店機構並沒有過期藥回收站點。北京某三甲醫院宣傳科相關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並未聽過院內有過期藥回收點。記者致電朝陽區一國大藥房,藥房工作人員稱,藥房不負責藥品回收,過期藥需消費者自行處理。

“如果回收點離我家20公裏,我不會專門過去扔過期藥,垃圾桶不是更方便嗎?”小劉對北京商報記者說道。

除了便利性外,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部分消費者的回收意識薄弱。2月20日,北京商報記者在北京市房山區一過期藥品回收定點單位看到,門口設置的白色過期藥品回收箱已經褪色,隱約可見“房山分局監製”的字樣,而投放口已經生鏽。



藥店老板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回收箱放了有7、8年,藥監局有專門的科室定期來收,但周邊市民的回收意識不強,幾乎很少有人過問回收箱的用處,有的市民甚至擔心需要收費。

代金券激勵是部分藥店調動市民積極性的做法。2021年7月,有報道稱,湖北省部分藥店針對未開封的完整包裝過期藥物,持該店會員卡可兌換零售價50%金額的代金券,非會員可抵20%代金券,市民需憑身份證登記,一年僅可兌換一次,回收的藥品會送到相關主管部門集中銷毀。

然而,部分過期藥回收僅是階段性項目。由成都市武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發的“武侯過期藥品回收登記平台”小程序顯示,區域內共有30家回收點。北京商報記者致電其中一藥店,其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家裏有過期藥的話,需要自行處理,藥店目前沒有接到通知。“我們去年有回收過,但不是我們發起的,藥店隻是幫忙收一下,政府牽頭,他們進行統一銷毀。”

北京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了解到,由臨汾市設立的131個家庭過期藥品集中回收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今年還有沒有開展,我就不太清楚了。”該人士說道。

回收痛點在哪

一般來說,藥企對過期藥品的處置是交給第三方機構進行銷毀。一醫藥企業相關負責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公司過期的藥品需要先走一個銷毀審批流程,走完後,藥品放在危廢庫,聯係第三方處理機構進行銷毀。

對於社會麵的過期藥回收來說,這個鏈條就顯得更長了。曾參與政府主導回收項目的醫藥企業負責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首先需要選擇誠信度好的定點單位,比如說零售藥店。定好回收點後,政府再確定信譽良好的批發企業,將藥品收回來,最後進行銷毀。選擇信譽良好企業的考量是防止不合格藥品流弊事件發生。

過期藥品為不合格藥品,屬於危廢垃圾,需要指定的銷毀單位進行處理。因此,社會麵的過期藥回收涉及到零售藥店、醫療機構等回收點,藥品運輸單位以及銷毀單位。

2020年10月,房山區市場監管局將2019年以來罰沒的不合格藥品及回收來的家庭過期藥品進行了銷毀,本次銷毀的藥品絕大多數是2019年以來房山區市場監管局在全區設立的170餘家過期藥品回收點收集的家庭過期藥品,共銷毀10餘噸。這些過期藥品在具有醫療廢物處理資質的北京生態島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密閉焚燒無害化處理。



圖片來源:北京房山微信公眾號截圖

針對過期藥銷毀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聯係了北京生態島科技有限公司、房山區市場監管局方麵,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複。

某參與過政府回收項目的銷毀公司相關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過期藥焚燒首先需要入庫,然後人工分揀打包,最後從專用的設備投到水泥窯協同處置。

銷毀的費用由省局或者市局負擔,但也存在個別公司自費的情況。據北京生態島科技有限公司某區域經理介紹,目前過期藥品危廢垃圾的銷毀為6000元/噸,單次運費為1500元(不超過3噸),超過3噸後,運費按照500元/噸收費。

在業內人士看來,過期藥回收的難點一方麵在於公眾意識不強,另一方麵,對於回收方來說,無利可圖。作為定點回收過期藥的藥店,除了需要設置統一的過期藥回收箱,還需安排專人負責回收和專冊登記,同時還要做好過期藥的倉儲等管理工作等。此外,由於過期藥的特殊性,需要用專業銷毀方式進行銷毀,但很多地方銷毀費用過於昂貴,不菲的銷毀費用可能是製約部分企業繼續進行公益事業的瓶頸。

技術員 發表評論於
藥品售出概不退還。轉售藥品屬於非法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