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地發現古錢幣吸引村民“尋寶” 當地:私挖違法文物違法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山東菏澤東明縣焦園鄉後湯莊又熱鬧了起來,近日不斷有人慕名前來。據村民介紹,這裏地下挖出了古錢幣,不少人專程前來“尋寶”。

2月19日,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當地發現的銅錢和銅板屬於文物,不允許個人私自挖掘。

村莊發現古錢幣吸引“尋寶者”

視頻顯示,“挖寶”現場很是熱鬧,有村民正在用力開挖土地,周邊圍滿了看熱鬧的村民。另一段視頻則顯示,一村民正展示其戰果,手裏拿的疑似是一枚圓形錢幣,原本平坦的土地上已被挖出一個又一個大小不一的深洞。
村民“挖寶”上述視頻勾起了不少網友的興趣,有網友表示要準備探測儀動身去挖寶,甚至還有人建議用挖掘機等大型設備挖掘。

據了解,上述視頻拍攝於山東菏澤東明縣焦園鄉後湯莊村。

“差不多有四五天時間了,天天有人去挖,但是有派出所民警值守,不讓挖。”2月19日上午,焦園鄉一村民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所謂的“寶”其實是一些銅錢,“聽說沒什麽價值,並不值錢。”該村民介紹,網上所說的挖寶地就是原來的後湯莊村,目前整個村子已經搬遷到了新址,幾天前有人用儀器發現了一些古錢幣,後來村民聽說後也紛紛去“挖寶”。

當地另一村民表示,這幾天確實有不少人去尋寶,甚至還有人趁夜色去碰運氣。

焦園鄉政府工作人員向極目新聞記者證實,在後湯莊的原址上確實發現了一些古錢幣,至於屬不屬於文物,他並不清楚。同時,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原來的村莊用地現在已經改造成了耕地,不建議村民去私自挖掘,以免對耕地造成破壞。

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有民警在事發地值守,不允許村民私自挖掘。

博物館稱文物不能私自挖掘

村民們發現的古錢幣到底屬不屬於文物?2月19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撥打了東明縣文化和旅遊局的電話,接線人員稱,已聽說焦園鄉一村莊發現古錢幣的事,當地博物館工作人員還去了現場。

隨後,極目新聞記者又致電東明縣博物館,工作人員介紹,近日焦園鄉所發現的錢幣主要是一些銅錢和銅板,屬於文物。“不允許私自挖掘,如有人私自挖掘那就屬於違法行為。目前已經挖掘的也已上交,數量正在清理,至於這些錢幣屬於哪個朝代,還有待鑒定。”該工作人員說。

村民展示挖到的錢幣

地下所挖文物所有權到底歸誰?對此,湖北征和律師事務所董文明律師表示,根據《文物保護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但是,該法第六條還規定,屬於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和祖傳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對於埋藏或者隱藏於公民祖宅內的文物,在公民能證明屬於其祖產的情況下,後代可以通過繼承取得,祖傳文物的私有產權受到法律保護。”董律師說。

roseInGarden 發表評論於
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 一草一木都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