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生育三孩本地家庭每月可領500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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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陽市委、市政府印發了《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從生育、養育、教育、住房等一體考慮,圍繞積極穩妥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優生優育水平,保障孕產婦和兒童健康、降低生育、養育和教育成本、保障計劃生育家庭權益等四個方麵提出了多項支持政策。2 月 17 日,沈陽市衛健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處長方文斌對《實施方案》進行了解讀。

推進 " 出生一件事 " 聯辦

取消生育製約措施

方文斌介紹說,《實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積極生育支持措施逐步完善,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明顯提高,普惠托育服務體係加快建設,每千人口擁有 3 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 4.5 個,出生人口性別比保持正常,人口結構逐步優化,人口素質不斷提升。

到 2035 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更加完備,生育水平更加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家庭發展能力顯著提高,人的全麵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在積極穩妥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方麵,《實施方案》提出:以 " 一老一幼 " 為重點,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係。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 " 出生一件事 " 聯辦。取消生育製約措施,嚴禁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麵掛鉤。

產假、護理假、育兒假一個不能少

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防治出生缺陷

對於百姓關心的產假問題,方文斌說,《實施方案》中提出繼續嚴格落實《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方在享受 98 天產假基礎上,按政策生育女職工產假增至 158 天;男方享有護理假 20 天;子女不滿 3 周歲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 10 天的育兒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在結合上級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實施方案》中擴大了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的範圍。《實施方案》要求優化生育全程服務,開展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加強生育前谘詢與服務,為有生育需求的服務對象規範提供生育力評估、科學備孕指導和妊娠風險提示。為綜合防治出生缺陷,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在免費提供 3 種新生兒遺傳代謝病、聽力障礙和先天性心髒病篩查服務基礎上,開展應用串聯質譜技術免費篩查多種遺傳病。

六項政策支持降低生育、養育和教育成本

落實生育醫療費用保障製度。完善新生兒參保及待遇政策,新生兒出生 90 天內,由監護人辦理參保登記並繳費後,其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建立家庭育兒補貼製度。對夫妻雙方共同依法生育三個子女的本地戶籍家庭,三孩每月發放 500 元育兒補貼,直至孩子 3 周歲止。

實施住房支持政策。在配租公租房時,對於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優先配租,可以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麵給予適當照顧。落實支持多孩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的政策,對生育二孩、三孩未滿 18 周歲的居民家庭在沈陽行政區域內已擁有 2 套住房的,可在我市限購區域內再購買 1 套新建商品住房。對生育二孩、三孩未滿 18 周歲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限額可放寬到當期最高貸款額度的 1.3 倍。

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係。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參照普惠性幼兒園補貼標準對提供普惠托育服務的托育機構分級給予補助。對普惠托育機構質量評估為一等按每孩每月 365 元,二等按每孩每月 240 元,三等按每孩每月 200 元的標準發放托位補助金。大力發展托幼一體化,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 2-3 歲托班。支持有條件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用人單位建設工作場所托育點,就近提供托育服務。

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學前資源供給,實施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計劃,大力發展普惠性幼兒園,辦好鄉鎮幼兒園,實現 " 一鄉一園 "。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嚴格規範校外培訓,全麵落實課後服務 "5+2" 時間要求,課後服務結束時間與普遍下班時間相銜接,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可提供延時服務。繼續麵向小學實施假期托管服務。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國家關於托育服務業和家庭托育費用支出等方麵的稅費優惠規定。落實 3 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費扣除政策。

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和計劃生育家庭權益

方文斌說,《實施方案》就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保障計劃生育家庭權益,作出了規定:依法保障女性孕期、產假期、哺乳期權益,將足額繳納生育保險金等情況列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評價指標。

對全麵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製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製度和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