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原縣委書記的嫌犯陳克政:曾阻止村裏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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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梧州警方通報,藤縣村民陳克政夥同他人涉嫌綁架該縣原縣委書記黃東明,消息引發輿論關注。至2月15日,陳克政仍然在逃,警方已懸賞10萬元通緝,當地村幹部近期挨家挨戶提醒村民“發現嫌犯及時報警”。

陳克政究竟是一個什麽樣的人?有著什麽樣的人生經曆?極目新聞記者在當地采訪多日,試圖勾勒出他的畫像。



牆上的懸賞通告

空無一人的老家

2月11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來到陳克政位於藤縣新慶鎮富榮村底村的老家。新慶鎮距離藤縣縣城約30公裏,而富榮村距離新慶鎮政府所在地約8公裏,是一個群山環抱中規模較大的鄉村,有村民4000餘人。

從新慶鎮通往富榮村村道邊的一條百餘米長的泥土路,終點處有三戶人家,分別是陳克政、陳克政弟弟陳鬆、陳克政父母的老房子。記者探訪時,三家的大門都緊鎖著。

其中,陳克政的老房子是一棟寬約7米、長約12米的一層平房,房子大門緊閉,門口及周邊堆放著一輛報廢的摩托車、一些廢棄的機械和幾件舊沙發。陳鬆的老房子也是一棟一層平房,其父母家則是一棟三層樓房,屋簷下晾曬著一些衣服,院子裏散養著兩條狗,一旦有人靠近它便狂吠不止。

三家的房子都背靠山體,和村道間有茂密的樹木隔離。在其右下方數米遠處有一棟民房,但從下方很難看到陳克政三家的情況。據媒體報道稱,1月12日下午,警方正是在陳克政弟弟陳鬆的家裏找到了被綁架的藤縣原縣委書記黃東明。

三家房子裏都空無一人,有村民稱,陳克政在藤縣買了房子,一家人都住在縣城,父母平時也在縣城幫忙照顧孩子。陳鬆一家平時也在外麵生活,很少回來。



陳克政老家

曾阻止村裏拓寬道路

富榮村裏以山地為主,田地很少,人均隻有幾分田,以前村民主要以采收桂皮和鬆油為主要收入來源,並不富裕。如今大部分村民都會外出務工,村裏留下的主要是老人、婦女和兒童。

距陳克政家不遠的富榮村村民梁毅和陳克政一家相識很久,他介紹,陳克政多年前就外出謀生活,他的弟弟、弟媳也在外地種地。陳克政在當地一般被喊作“阿孔”,許多人並不知道其大名。



陳克政老家院子

梁毅表示,這些年他大部分時間也在外麵打工,所以他見到陳克政的次數很少,一年也就一兩次,最近一次見麵還是2020年。以前陳克政每次回老家,經常會到梁毅家裏坐坐,但聊天內容很淺,不會談到自己在外麵做什麽、賺到錢沒有等話題。“他的嘴比較甜,會說話,和村民關係還可以,沒聽說有跟村民鬧矛盾的情況,聽說他涉嫌綁架,我們都感到很驚訝。他有五個孩子,兩個男孩三個女孩,最小的才六七歲。”梁毅介紹,幾天前他在村裏遇到了陳克政的母親,她看上去很傷心,老人事前應該不知道兒子在外麵的情況。

富榮村村民李娟介紹,她在春節前看到警方的通緝令後,才得知陳克政涉嫌綁架原縣委書記的事,感覺很意外。她最後一次見到陳克政是去年三月左右,陳當時開車離開村子,在車裏跟她簡單打了一個招呼。事情發生後,她在村裏沒有看到警察公開辦案。

李娟表示,陳克政和村民之間沒什麽矛盾,村民辦喜事隻要通知他,他一般都會回來。陳克政回村裏時,如果看到有村民在一起喝酒,也會參與到酒局中來,性格比較隨和。富榮村另有村民介紹,陳克政曾向村裏很多人借錢沒還,和他熟一點的村民都怕他開口借錢。有人聽說他曾向堂兄弟們借錢,多的幾萬元,少的幾千元。極目新聞記者找到陳克政兩個堂兄弟家求證,但兩家都大門緊閉。

“陳克政這次開一輛車回來,下次開另外一輛車回來,有時是豪車,有時是普通車,車子就停在門口的坡上。”村民孫健這樣介紹他印象中的陳克政。孫健介紹,2018年前後,村裏準備對連接村裏和新慶鎮的村道進行拓寬,其中一段路需要占用陳克政家的部分山體,遭到陳克政的反對。當時村委會幹部曾放話“搞不定他,就把村委關門了”,但最後,村道大部分路段的拓寬工作得以實施,陳克政家附近的那段路卻因其反對沒有拓寬。

富榮村另外一位村民也證實了陳克政阻止村道拓寬的事,稱村幹部拿其沒辦法,在一些村民眼中陳克政是一個“惡人”。



進陳克政老家的土路

多次向朋友借錢沒還

2月13日,陳克政的一位債主劉琳告訴極目新聞記者,10多年前,她在做生意過程中結識了陳克政。陳克政以投資做生意、母親從樓上墜落摔傷等理由,多次向她借錢,總額達到數十萬元。由於陳克政經常更換手機號碼,絕大部分時間不在家,她這些年一直聯係不上對方。

因為借錢給陳克政的事,劉琳的生活受到極大影響,她難以麵對家人,隻好離開藤縣,這些年一直在外地生活。“剛認識他時覺得他是一個很大方的人,為人處世還可以,所以對他比較信任。”劉女士表示,據她了解,陳克政的多位朋友都被其借錢未還,這些人也一直在找他。

同樣曾借款給陳克政的一位男子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由於陳克政尚未到案,他現在不敢介紹其具體情況。

2月13日,藤縣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該案件正由梧州市公安局偵辦。雖然事情發生在藤縣,但他們並不清楚具體情況,也不了解陳克政這個人。



辦案單位

開過足浴店和投資公司

極目新聞記者梳理裁判文書網、天眼查係統等發現,陳克政原名陳先章,曾在新慶鎮或藤縣城區開過日用品店、足浴店、投資公司,做過挖掘機經營等,但經營情況似乎都不太理想。

2011年11月,陳克政以陳先章的名字在富榮村底村注冊了一家“藤縣新慶富貴嶺日用品經營部”,以從事零售業為主,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萬元。2015年至2018年,這家企業連續四年因“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而被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2019年營業執照被吊銷。

2023年2月13日,富榮村一名個體經營戶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大約十年前,陳克政在開辦這家日用品經營部期間,經常給當地的零售店等配送日用品。

2011年底,陳克政和朋友李某良計劃在新慶鎮開辦小額貸款公司,雙方共同出資100萬元,並租用李某良200餘平方米的房子作為辦公地點。後因李某良沒有拿出資金設立公司,此事半路夭折。從2012年至2014年,陳克政租用李某良的房子開辦昌隆投資有限公司,後因其他原因,他無法繼續經營該公司。

2023年2月13日,極目新聞記者實地探訪李某良的房屋發現,該房子大門緊閉,門上張貼的招租電話一直無人能接聽。

2013年7月開始,陳克政和幾名合作夥伴共同經營了藤縣一家足浴店,但由於經營不善,該足浴店於2014年1月停止營業。一份法院判決書顯示,陳克政曾在一起民事糾紛審理過程中,自稱和他人合夥經營過藤縣另外一家沐足店。

2016年10月2日,挖掘機從業者黃某與陳克政簽訂了一份《挖掘機轉讓協議》,約定黃某將按揭購買的價值47萬元的挖掘機轉讓給陳克政,該挖掘機剩下的按揭款由陳克政負責償還。同日雙方還簽訂協議,約定陳克政將其使用的另一輛挖掘機作價5萬元轉讓給黃某。因陳克政後來沒有按約定償還按揭款,2017年4月15日,黃某將挖掘機拉回藤縣古龍鎮,雙方為此發生了糾紛。



被綁架的藤縣原縣委書記現在工作單位

多起官司當被告成老賴

2023年2月10日,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廣西藤縣的黃某強先後向一審法院和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陳克政償還在2016年5月2日向自己借的35萬元本金及利息。黃某強在起訴時表示,陳克強當時以經營沐足生意周轉為由向自己借款。黃某強稱,陳克政還曾向朋友李某龍、李某燕借款多筆未還。最終,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以黃某強借款“不符合常理、缺乏證人等證據”為由,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判決(駁回黃某強的訴訟請求)。黃某強在談到陳克政時,稱其“並非老實巴交的農民,而是一名生意人,精明得很”。

2月13日,此案原告的代理律師胡律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原告黃某強出於信任,將35萬現金借給陳克政。對於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原告正在考慮向廣西高院進行申訴。

胡律師表示,二審時陳克政並未出庭,她沒有和其打過交道。在庭審過程中,他們申請了一位借錢給陳克政的證人出庭作證,這位證人稱曾借款20萬給陳克政,也未收到還款。



黃東明辦公室

2020年10月,藤縣人民法院的一份執行裁定書顯示,該院在執行一起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中,責令被執行人陳克政、盧某文向申請執行人李某償還借款本金6000元及利息,並承擔申請執行費50元的義務,但其至今未履行。在執行過程中,該院依法扣劃被執行人盧某文網絡資金2396元,本案尚未執行款3679元及利息。除此之外,未發現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已對陳克政、盧某文采取限製高消費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製措施。

該案的民事判決書顯示,2019年8月7日,盧某文因家庭生活開支所需,向李某借款6000元,並由陳克政作為連帶責任保證人。後來,盧某文未履行還款義務,被李某起訴到法院。法院裁定陳克政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記者還梳理發現,2016年7月,藤縣人民法院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判決陳克政對一筆8萬元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還款責任。2019年10月,藤縣人民法院在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判決陳克政支付原告李某良違約金3萬元。

(文中梁毅、李娟、孫健、劉琳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