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被情人殺害早已傳遍村裏 兩孩子如何繼續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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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殺人是犯罪,我很後悔,但我不後悔愛上她,我不後悔和這個人度過這些時光。”這句話出自一名殺人犯之口,是他在得知自己被判死刑後說出的。

去年采訪的這起案子,讓我對以“愛”為名的瘋狂有了更深的了解。

故事的開始沒有什麽新奇:兩個已有家室的中年人在幼兒園接送孩子時認識,並漸漸發展出了婚外戀

男子汪鳴愛得火熱,他說自己是那種通過對方對他的需要程度來判斷愛意的人,時間越久他陷得越深。漸漸的,汪鳴不再工作,甚至在出軌半年後跟妻子離婚。小女兒判給了汪鳴,但他也不帶,而是把孩子扔給了生活不富裕的姐姐。

黎漫雖然享受汪鳴追捧般的愛意,但她的內心總是欲求不滿,她的感情需求極其旺盛。

汪鳴為她做出過的瘋狂舉動不勝枚舉,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因為汪鳴和黎漫不住在同一個村裏,汪鳴就不回家,而是把車停在黎漫家的村口,整晚在車上睡覺,他告訴黎漫,“雖然我不能去你家裏睡,但我能用這種方式陪著你”。

不久,汪鳴因酒駕被判一個月拘役,這件事徹底改變了他們的關係。在汪鳴與外界斷聯的時間裏,黎漫和她以前的情人恢複了聯係。

汪鳴回來後,發現黎漫對他態度冷淡,就覺得“天塌了”。他三番五次地跟蹤、上門糾纏,甚至衝動地開車去撞黎漫情人的車……黎漫拉黑了汪鳴全部的聯係方式,汪鳴於是在痛苦中逐漸走上了毀滅的道路。

他以一種極其殘忍的手段將黎漫殺死,而後開車駛進了一片樹林,準備按網上教的“頭孢配酒”的方式自殺,在車裏等待了一個小時後發現無事,便報了警。

我把汪鳴在快手上發布的視頻看了個遍,網絡裏的空間是獨屬於他與黎漫的感情孕育、成長的自留地。

他拍攝自己在鄉下的家裏,一瓶接一瓶地喝著酒,大聲苦悶地講著自己再也活不下去了;背景裏,是半人高的麥子和無人的曠野土地,他愛用陰森且恐怖的背景音樂、誇張可怖的小醜特效。他的粉絲和流量不多,除了一些固定的網友會鼓勵他走出來,這裏更多記錄的是他的“宣言”或是一種愛的“表演”。

在汪鳴的自述和社交賬號裏,“愛”是個高頻詞,似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愛,飛蛾撲火是愛,自取滅亡也是愛。可這真的是愛嗎?愛無論如何不能成為奪取人的生命的借口,愛不該是自我滿足,愛也不該成為逃避現實、不負責任的偽裝。

采訪中,我了解到,汪鳴從小家庭條件不好、兄弟姐妹多,他初中就輟學打工。在成長過程中,他得到的父母關懷少,遇上事情都是一個人扛。

辦案檢察官在跟他的交流中,明顯地感受到他“是那種缺愛的人,一旦遇上了一個認為對的人,就會全身心獻出自己的一切”。但是可惜,汪鳴偏執而瘋狂的“護愛”,將讓他的孩子和黎漫的孩子在今後的成長中被迫遭遇更加難以彌補的“缺失”。

檢察官告訴我,黎漫的兩個孩子生活困難,雖然檢察院對被害人家屬進行了司法救助,但母親被情人殺害的事情早已傳遍村裏,他們生活裏的這份重創又如何能彌補?

汪鳴的兩個女兒也將不得不背負著“父親是殺人犯”的沉重,繼續自己的人生。

汪鳴在每次自述裏都講過一個細節,他在決定殺人前曾把車停到姐姐的家門口,遠遠地跟姐姐和孩子告別,他似乎想表達自己是個重感情的人。可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他怎麽忍心不擔起做父親的責任,忍心將孩子丟給姐姐撫養,甚至從此缺席孩子的成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