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00萬投私募6年隻剩1.99萬,法院最後判賠30萬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2月3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份民事判決書,引起了市場關注。

投資人李某投資100萬元,6年後資金縮水隻剩下1.99萬元,虧損幅度盡然高達98%。一氣之下的她,把私募基金北京乾元泰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托管券商告上了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與此同時,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由乾元泰和賠償李某本金損失30.656萬元;除此之外的本息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這也意味著李某隻能拿回約三成的損失,其背後的原因又是什麽呢?
6年投資虧損98%

除了失聯等戲碼,投資私募產品組最大能虧損多少?日前,裁判文書網的的一份民事判決書,引起了市場廣泛關注。

2015年12月,李某購買了北京乾元泰和旗下名為乾元泰和複利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產品。2021年12月,李某卻隻能贖回1.99萬元,損失超過98%。除此之外,在基金存續期間,李某未進行其他贖回操作。

隨後,李某將乾元泰和及其產品托管券商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乾元泰和與托管券商賠償自己的本金98萬元。

乾元泰和對此表示,自複利1號成立以來,依照基金合同約定,每周均以短信方式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淨值信息,每月開放一次贖回。最後一次披露是在2021年9月27日,複利1號在2021年9月24日的淨值為0.3277元。乾元泰和據此認為,淨值從初始1元跌到0.3277元,屬於市場風險原因導致,投資者已知曉風險,應自行承擔損失。

而從2021年10月起,這款產品停止了淨值披露,乾元泰和表示,這是由於實控人劉宗智於2021年10月7日病故,公司無法繼續經營,因而未按合同約定披露淨值。

法院認為,乾元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未依協議約定對基金淨值在0.3277元至0.02114元期間向李某進行及時披露,導致李某損失306560元,乾元公司對此確認並同意進行賠償。

此外,在庭審過程中,托管券商提供了募集賬戶流水、對估值和定期報告的複核係統截屏,投資監督的係統截屏,以及多達38封提示管理人違規投資行為的郵件。用以證明履行了托管人相應義務,不存在違約情形。法院對此進行了認可。

私募投資者該怎麽做?

故事中的李某本次投資經曆也引起了不少投資者的關注。“產品跌到3毛多的時候,為什麽不贖回,這六年她是不是沒有看過賬戶?”,“她是不是虧損後,準備博市場反彈。”對於李某為何要等待產品清算才贖回,坊間也有著不同的揣測。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一名合格的私募投資者應該怎樣做?

某券商資管人士表示:“投資者選擇私募基金,公司的過往業績表現要看,私募公司的那些資質或者背景應該有一些了解。從這個角度或者曆史表現來說,明星的基金管理人可能是不錯的選擇。買完產品不能放在那裏不管,私募基金也有年報或者半年報等信披的要求,每個月私募基金公司發送的月報肯定是需要看的。不能放在那裏不管。”

通常私募產品也會設置止損線和清盤線。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的乾元複利1號淨值一度跌到3毛多。某中型券商資管人士指出,可能這隻私募產品沒有設立清盤線和止損線,需要具體看合同的約定。即使沒有止損線,投資者也要有自己清晰的止損、止盈線。”

上述券商資管人士進一步指出,本次案件中值得注意的是,私募基金公司的核心人物去世了,導致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產品也沒有立刻做出應急措施,這實際上對私募基金公司的投研實力以及公司治理的完整性地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投資者在選擇小型私募基金公司時,也需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中基協官網顯示,乾元泰和成立於2014年5月,管理規模區間為0-5億元。

今年1月,中基協就已發布紀律處分告知書,取消了乾元泰和會員資格並且撤銷其管理人登記。

1月,鑒於無法取得有效聯係,中基協官網發布《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北京乾元泰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披露了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經查,乾元泰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已故,其餘高管均已離職;無在職人員,無實際辦公場地,不具備開展業務所需的基本設施和條件。中基協擬取消其會員資格,撤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此外,私募投資者應當明白的是,對於托管券商而言,並沒有直接和投資者對接,隻是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服務,如投資者適當性方麵、信息披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