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幫人背債,號稱年賺200萬:“免還”餡餅變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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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網絡平台上,人們避之不及的債,卻被某些人包裝成了可以年賺百萬的工具。

怎麽操作的?有什麽問題?“背的錢不用還,有免還協議”

“到手50萬,抓緊”

“到手200萬起步,白戶想背的聯係”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在多個社交平台上,有中介大力張羅,用“短期”“百萬”“輕鬆”這樣的詞語吸引人們,聽起來非常誘人。

那麽,到底什麽是背債,背債的都是哪些人,有什麽風險?《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杭州西湖法院執法人員對“老賴”李某的房產進行查封(圖文無關) 視覺中國圖

小白:“拿到錢五五分”

很多人看著社交平台上湧現的背債一說,不禁發出疑問,什麽是背債?帶著這一疑惑,記者找到了背債人“小白”。

沒有工作,生活基本靠“混”,覺得“債不債的”無所謂,反正給錢就行。這是記者對小白的直觀感受。在此之前,他曾在很多地方做“跑分”。所謂跑分,就是通過銀行卡等賬號,為非法資金轉移提供渠道,通過跑分幫人將贓款分流洗白。

接到記者電話時,小白正跟著“包裝公司”在外地。如今小白也加入了“背債”大軍。按照他的說法,所謂的背債就是一種“包裝貸”。

“你也能明白,我沒工作,也沒社保、公積金這些,但是包裝公司會給我包裝。我的抵押物是房產和企業,包裝公司會給我交放款當地的社保、公積金等,以證明本人在那個城市上班,他們會一直交錢直到將貸款辦理下來。”看到記者對背債一事有興趣,小白侃侃而談起來。

房產從何而來,麵對記者的疑惑,小白笑稱,肯定不是自己的,是包裝公司交的首付。包裝公司會讓其簽一張借條,等房產到小白名下後再將借條銷毀。“主要是怕你跑了,前期他為你包裝墊付了不少費用,你要跑了他們就損失了。”除了打借條,個人還要跟包裝公司簽合同,以保證中途不能反悔。

“我目前就跟著包裝公司,住宿由他們安排賓館,吃飯有補助,會給生活費。平時就是上上網,或者逛街、辦自己的事,辦貸款手續時到現場配合就可以。”對於資金分配,小白表示要先談好分成。“我這個包裝公司,能幫忙貸下來500萬到1000萬元,我和他們五五分,最低都是200多萬元。”

揭秘:“背債”有兩種模式

從小白口中不難發現,其口中所謂的背債其實就是騙貸。經過記者調查,背債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包裝貸,一種是背壞賬。

長期專門為包裝公司介紹背債人的中介張姓男子給記者“上了一課”:背壞賬一般是幫企業背。企業名下有不良資產阻礙其經營發展,為了處置不良資產,他們通過中介找到背債人,由中介幫背債人“包裝”出一個公司,將這筆不良資產抵押給背債人的公司,再由背債人抵押給銀行申請貸款,所申請款項跟企業分成。

“企業不良資產太多就沒辦法享受國家政策支持,轉移到你身上就跟企業暫時沒有關係了。”上述張姓男子說。

但無論如何,申請貸款的都是背債人,那這筆貸款的償還問題怎麽解決?

“這種債背上是有免還協議的,給企業背債一般是十年,主要還是看你的資質,資質越好,免還協議時間越長。”

背債是很誘人的。據張姓男子介紹,如果順利,就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到手六位數甚至更多,所以很搶手。“額度高的項目已經做完了,目前額度是150萬到300萬,到手50%。”

對於個人而言,背債流程並不複雜,前期幾乎沒有成本。前述張姓男子表示,一般來說,需要征信報告,如果是第一次做背債人,還需要身份證原件和一個新入網的手機號。可能也需要提供流水賬單,但背債人完全不用擔心,因為“一切皆可包裝”。

如果確定能做背債人,包裝公司就會安排前往需要背債的城市,在當地做一係列貸款審核流程。“來回車票、吃住我們都管。”第一次資料遞交完成,10個工作日左右出額度,額度出來後,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本人銀行卡,麵簽拿錢。

在交談中記者發現,該張姓男子的渠道非常廣,當問及都去哪裏背債時,他表示:“全國各地都有。”

不過在記者調查過程中卻發現,背債拉客也有假的。

“小心喊你過去,就是讓你做跑分業務,那可是要坐牢的,我這的業務更靠譜。”另一名中介曹女士對記者表示,然後她介紹了她的業務模式。

“就是正常的貸款。”曹女士解釋,通常個人去銀行申請貸款,因為名下沒有資產,貸不了那麽多錢。“公司給你包裝,比如你現在沒有房,沒有企業,公司就‘匹配’房產或企業給你,這些都是公司買的。”放款後包裝公司會從中按比例抽取20%~30%。

至於貸款流程,據曹女士介紹也非常簡單,需要先打印征信報告,等公司評估額度後,需要去哪個城市辦就帶客戶過去,公司包吃包住,也會幫繳審核所需的社保。

據記者多方了解,盡管各種業務有所不同,但這類業務本質都是中介公司對客戶資質進行包裝,再找金融機構貸款。

中介:現在沒事,以後不知道

綜上所述,不管是哪種,核心都是找人背債。關鍵是,債背上了,然後呢?

另一位當事人老蔡對記者表示,這種行為可以理解為夥同包裝公司騙取貸款,但借的錢最終都要還。“你要想背一筆錢,然後不用還,天下哪有這麽好的事情。”

老蔡說,不良資產抵押背債,下款時簽免還協議,當時按照那些中介的說法是債務永遠背著,無上門催收和電話催收。

“真的不用還錢嗎?”老蔡苦笑,直說自己清醒得很,不是說真的不用還,而是賴賬不還,但這麽做的後果他很清楚,還不上就會成為黑戶,“這就是做一輩子‘老賴’。”

如果不還錢,自己就會被“限高”“限飛”,甚至會對孩子的前途有所影響。“我現在是想辦法掙錢翻盤,翻盤了就還錢,沒翻就不還。”

背債人小白說,這事做了就是老賴。他甚至分享了“應對方法”:“你名下不要有財產,銀行讓你還,你就說沒錢,或者每個月隻還很少的錢,它拿你沒辦法的。但銀行給你打電話你一定要接。”

為了確定包裝公司與借款人各自的“責任”與“義務”,雙方也會確立合同。

小白與包裝公司簽訂了名為《融居間服務協議》的合同。包裝公司(甲方)為借款人(乙方)提供車融、房產融資、個人消費貸款以及企業貸相關事宜,並負責對接金融服務公司。

包裝公司根據借款人申貸項目下款的進度,按完成1項結算1項操作;借款人按每個申貸項目的淨融資額的50%結算,另50%為包裝方的融資機構的墊資、擔保、資金渠道中介、融資谘詢顧問費等各種金服費用。

協議表明,包裝公司根據借款人申請的不同金融產品所做的融資方案,借款人需無條件配合,若中途棄貸或取消需要賠償所有損失。

此外,為更好地從金融機構套現,協議還約定了銀行貸款的前期還款期數,並指定包裝公司作為借款人的貸後監督人。

包裝公司對借款人所進行的融資居間項目,為了保證金融機構對乙方的還款誠意與決心的代融資信心,乙方需委托甲方作為乙方的貸後6~12個月的監督人,乙方根據不同融資產品下款後,將月供還款保證金支付給甲方作為乙方月供還款保證款(房產及企業貸須付12個月月供還款保證金,汽車及信貸須支付6個月月供還款保證金),甲方須按時代乙方還足乙方委托其代還的月供期數。

這樣一份所謂的背債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內容涉及違法犯罪的,比如說內容是雙方合謀騙取貸款,或者是資質包裝,則應該認定為無效合同。”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非法集資案件辯護中心主任曾傑表示。

此外,中介所說的“免還協議”,也僅為約定還款時間,且合同或也無效。

“不要說什麽不用還,肯定是要還的。”曾經背過債的人對記者表示。

記者問到免還協議到時間該如何處理時,中介張姓男子表示:“幾十年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清楚,但短時間內沒啥事。”

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凱則對記者表示,如果合同擾亂國家金融秩序,侵犯了公共利益,違背公序良俗,則無效。

背債人:我現在隻想還錢

可以看到,所謂的背債,就是包裝公司與希望得到巨額款項的背債人進行合作,包裝公司由於對金融機構放貸條件較為了解,因此便為背債人編造資料,以符合放貸條件,最終幫背債人獲得巨額貸款,隨後再與背債人“分錢”。而背債人的代價便是其所背負的債務總額,遠高出拿到手的額度。

盡管在申請貸款時,背債人名下確有房貸、購房發票、當地銀行流水等,但如果存在偽造貸款人的資質或者背景,而背債人實際沒有償還能力,包裝公司就涉嫌騙取貸款罪或貸款詐騙罪。“深層次的原因,還是抱著天上掉餡餅的期待,名為背債,實際上是被利益誘惑。”曾傑表示,“這類案件近期發生過不少,定性幾乎不存在爭議。”

麵對記者,背債人老蔡不時發出哀歎,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現在隻想還錢。”

“背在身上還不起就是一輩子的事。我是打算還了,反正這事隻要做了,如果還不上,銀行會發短信、打電話給你,最後會起訴你,征信變黑,限高限飛。”

當問到當時背債拿到的錢花在哪裏了?老蔡對記者說,自己投資失敗,想用背債把這筆錢還上,但壓力很大。

“這就是個坑!”老蔡歎息道,貸款不還,除了成為征信黑戶、限高限飛、麵臨起訴,還有可能被拘留。“如果完全不還就涉嫌騙貸。”

記者注意到,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根據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係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老蔡就提到,如果包裝公司分成分得比較多,會幫個人還幾個月貸款。“自己拿到手能有一半就不錯了,我到手才40%,公司給我還了6個月貸款,如果直接不還就屬於騙貸。”

貸款三查“雙罰”既罰機構又罰人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作為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需要嚴格的審核。工作多年的某城商行一級分行信貸業務部經理對記者表示,他也遇到過客戶借用資質或者用假資質申貸的情況。

對於如何甄別,該經理表示,可根據客戶提供的資料交叉驗證,比如工資代發流水,工作情況和內容的掌握程度。“隨便問幾句,基本上都可以甄別資質真假。”

“比如在做按揭業務的時候,如果有客戶說他是專門做家具生意的,那我會問,當前他做的家具都是實木的還是板材的,現在市場價格是多少,運費是多少,問一些行業相關的問題,如果他都能答得上來,說明他是真實在做這個業務,如果答不上來,說明他的資質很有可能有假,是借用的。”

在處理方式上,該經理表示,他會分情況對待。

一類是資質確實有欠缺,不能滿足申貸條件,但是貸款用途真實,未來預期收入基本可以覆蓋還款,而且有抵質押物,那就可以適當放寬條件。

比如申請按揭業務的客戶,他的工資是現金發放,無法核實,但是通過跟客戶交談,發現一家人都在為一套房還貸,並且把房產抵押給了銀行,如果事實沒有太大的問題,那麽也會適當性對資質有瑕疵的客戶予以準入。

“但是如果我們發現有的客戶將來違約、賴賬成本較小,比如純信用或者純擔保這類貸款,用假資質完全是為了騙貸,那就根本不會予以準入,這個風險太大。”這位經理表示。

記者注意到,貸款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是監管重點關注領域。

據了解,通過實施貸款“三查”,有利於貸款人較為全麵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經營狀況以及貸款的風險情況,及時發現風險隱患,采取相應風險防範和控製措施,保障銀行信貸資金安全。同時,貸款“三查”製度執行情況,也是在貸款出現風險後,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或免責的重要依據。

有業內人士指出,落實好貸款“三查”製度是銀行業的生命線,是關係到銀行業如何發現風險、控製風險、經營風險之關鍵所在。

早在2018年,原銀監會就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通知提到,要按照“一案三查、上追兩級”的要求,對案發機構和涉案機構依法處罰問責,同時綜合使用審慎監管措施,讓違法違規的機構和人員都要付出代價,切實維護銀行業良好秩序。同時,做到沒收違法所得與罰款並重、處罰機構與處罰人員並舉。

目前,貸款三查“雙罰”也已是監管常態,“既罰機構又罰人”的行政“雙罰”持續高壓。

以廣東為例,去年以來,廣東銀保監局保持行政處罰高壓態勢,切實提升“雙罰”力度。截至去年10月末,全轄合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21項,處罰機構184家次、責任人334人次,對機構及個人罰沒合計1.14億元。

(文中受訪者均為化名)

記者手記 君子愛財要取之有道

“背債”乍一看能讓人在短期內獲得巨額利益,代價卻是透支自身信用,將所得款項與其他公司或個人進行分配,自此背負不菲的債務。如果無法償還,還會對個人征信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

在調查過程中,記者遇到的背債人甚至有“千禧一代”的年輕人。

個人征信報告在人們的生活中日益重要。現在,消費者們越來越習慣利用互聯網金融機構貸款與消費,個人征信報告多用於為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提供信息支撐。

而作為“經濟身份證”,個人征信報告作用顯然不會止於此。目前,我國在不斷立法完善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個人征信的重要性也會更深層次地體現。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希望全社會都能形成“守信時時受益、失信處處受限”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