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4年聚餐不叫我" 男子開鏟車怒毀公司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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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聚餐不叫我”,一男子開鏟車破壞了公司設備。

“當時心裏就不舒服,我在這個公司已經工作4年多了,公司組織員工聚餐都不叫我……”在看守所裏,犯罪嫌疑人鄧某大吐苦水,因為積怨已深,沒有收到聚餐邀請的他駕駛鏟車破壞了公司的兩個骨料倉。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鬆江區人民檢察院獲悉,鄧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日前,該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鬆江檢察院介紹,2019年9月30日的早晨,在鬆江區某混凝土公司中發生了意外一幕。本應該在家休假的員工鄧某氣勢洶洶地來到公司場地。在看到有工人正在駕駛鏟車後,鄧某上前把對方拉了下來,自己駕車進了工廠,用車鬥接連撕開兩個骨料倉的鐵皮。在一通發泄後他下車離開,自顧自去吃早飯了。


 

被破壞的骨料倉。本文圖片 鬆江檢察院供圖

被破壞的骨料倉。


公司負責人目睹了全過程,他看著情緒激動的鄧某一時不敢上前阻止,於是電話報警。隨後,民警趕到現場將鄧某帶回調查。

年近六十的鄧某出於什麽原因如此憤怒,以至於需要破壞公司骨料倉來泄憤?

據其供述,就在案發前一天晚上,公司為了迎國慶請全體員工聚餐,卻唯獨遺漏了鄧某。他聯想到自己已經在公司幹了4年,工作量大不說,工友聚餐也從來不叫他,於是越想越氣。經過一夜,鄧某依舊憤懣難平,起床後做出了驚人之舉。

了解鄧某的作案動機後,公司負責人隻得苦笑,稱並非有意將鄧某排除在聚餐之外,而是由於他平時性格就比較孤僻,口中老是罵罵咧咧,久而久之大家都不願意與他交往,這才使得無人叫他聚餐,產生了誤會。

經鑒定,犯罪嫌疑人鄧某並無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毀壞公司設備造成損失已逾萬元,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日前上海市鬆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