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11歲女孩被害案發至今,13歲男孩家長始終不露麵,更沒有道歉,隻讓警方帶話說願意賣房子賠償,但被女方父親王先生一口回絕。“那樣不可能,我們不要錢,就要判他死刑。” 女孩家人提出,“那天是周日,他父母都在家,他兒子是怎樣作的案,怎樣拋的屍?他是怎樣做到幾個小時的施暴?拋屍路上血跡斑斑,他父母難道會沒有反應?” 有小區業主留言稱13歲男孩在家看過黃色視頻,曾對女生動手動腳。